1、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97 學年度第五屆癲癇之友獎、助學金施行辦法一、宗旨:為獎勵清寒、優秀、敦品勵學、奮發向上的在學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項獎、助學金。二、獎學金申請對象:凡就讀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大學、研究所在學之癲癇朋友,規律接受治療,且經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書者。三、助學金申請對象:就讀於國民中、小學之癲癇朋友,家境清寒,規律接受治療,且經醫師出具診斷證明書者。四、獎、助學金名額暨金額1.獎學金對象共 100 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國小 30 名,每名新台幣壹千元;國中 30 名,每名新台幣貳千元,高中(職)20 名,每名新台幣叁千元;大學以上
2、20 名,每名新台幣伍千元。(如申請人數超額時,將依當年度申請人數區域分配、申請時間及在學成績 為標準,綜合評比之)2.助學金對象共 35 名,以下為各組別名額與獎金國小 20 名,國中 15 名,每名新台幣叁仟元。五、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協辦單位: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各地區癲癇病友會六、申請資格1. 申請獎學金者前一年學業成績平均須達 70 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80 分以上)。2. 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家境清寒証明文件。國中、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3. 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4. 新生申請者:國小、國中、高中/職一年級新生請檢附第一次段考成績,大學/大
3、專一年級新生請附高中/職三年級下學期成績單。若成績單未能及時申請,請於七日內補上。七、申請期間97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止。為方便作業,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不再收件。資料備妥後請寄至 105 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66 弄 41 號地下室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秘書處 收。八、申請時請檢附下列資料1、獎、助學金申請表。 (請班導師務必書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否則不予受理) 。2、在校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 。3、學校正式成績單:包括學業、操行成績(成績單可用影本,須加蓋教務處印章)。4、癲癇日誌(詳細癲癇記錄的資料):包括發作的型態、次數、腦波檢查結果、抽血血中
4、濃度數據、發作的日期、服藥狀況。5、就醫記錄證明(醫師證明表,若無法提出證明,將取消資格) 。6、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病友團體活動記錄(可加分)。7、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家人或導師代筆)。8、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家人代簽。【請留意:以上資料(除第六項)缺一不可,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九、評審辦法1、本會秘書處依據申請人提供之各項證明文件進行查核。2、經初審通過者,由本會聘請評審委員覆審、通過之名單個別通知,並上本會網站公告。十、附則1、申請表格附繳證件資料不完整者概不予受理。2、本辦法如有未盡之事宜得隨時修訂之。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秘書處02-25149682(10549)台北市敦化北路 155 巷 66 弄 41 號 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