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篇 高处作业吊篮事故案例分析案例一 自制高处作业吊篮坠落事故 1、事故简介 广州某建筑工地,一台施工单位自制的高处作业吊篮突然发生单边工作钢丝绳断裂,悬吊平台向一侧倾覆,致使正在悬吊平台上施工的 4 名作业人员从 20 多米高空处坠落,当场死亡的重大事故。 2、事故原因分析 经有关报道:“施工单位不按原审批的满堂脚手架施工方案规定进行施工,而是擅自采用自行设计、制作,未经审批的吊篮施工”。即事故吊篮是一台不合格的设备。由于事故吊篮是自制的,主要部件是外购组合的,存在设备整体匹配问题、工作钢丝绳选型及质量等级问题、安全装置调试保养以及缺乏专业管理知识等问题。由于吊篮安装没有资质,存在安装调试
2、质量隐患。作业人员无上岗证、违规作业不系安全带。3、教训和措施吊篮严禁擅自制造,必须由取得国家或国家工程机械学会颁发的制造资质证书的专业厂家生产。吊篮的安装拆卸应当具由国家工程机械学会颁发的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方可作业。吊篮的安装、使用和拆卸应当实行登记备案。作业人员的安全带不得扣在悬吊平台的拦杆上,必须扣在生命绳上。加强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的检查与监督。下图:当时的事故现场以及 4 名工人的遗体。案例二 吊篮工作钢丝绳断裂 1、事故简介 沈阳某一在建工程,在进行第 28 层至 29层玻璃幕墙施工中,发生吊篮悬吊平台一侧钢丝绳断裂,一端头朝下脱落,倾斜角较大导致其中 3 名作业人员从
3、 70多米高空坠落当场死亡的重大事故。下图:事故吊篮一端朝下,挂在建筑物上。2、事故原因分析 在玻璃幕墙阶段施工,因无外架等异物,一般不存在与悬吊平台干涉造成坠落事故。但有下例可能:悬吊平台上作业人数和堆放材料重量之和超载。因工作钢丝绳使用时间较长造成疲劳破坏。当吊篮悬吊平台一侧工作钢丝绳断裂后,由于同侧的安全锁起作用,夹紧了安全钢丝绳而未使悬吊平台坠落。3、教训和措施作业人数不得超过三人。控制悬吊平台的载重量。作业前,悬吊平台须进行上、下试运行以及平台两端倾斜角度在规定摆角内方可开始作业。要认真检查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并做到定期更换。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把安全带扣在安全绳上。下图:正在
4、救援吊篮上其他人员案例三 吊篮工作钢丝绳断裂 1、事故简介: 青岛市某在建高层建筑工地上,一台悬挂在五层高度的悬吊平台一侧的钢丝绳突然断裂,正在悬吊平台内干活的一名作业人员随即顺势从吊篮悬吊平台内坠落至地面,当场死亡。2、事故原因分析引起工作钢丝绳断裂(悬吊平台一端被悬挂着) ,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因:吊篮安装完毕,未对悬吊平台作坠落试验(割断平台任意一侧的工作钢丝绳,安全锁应能可靠锁住安全绳) 。作业前,未能切实履行对悬吊平台的上、下运行试车、以及悬吊平台两端倾角的调试工作。 由于施工中因电焊机搭铁在悬吊平台上、电焊产生的火星、污泥杂物等导致钢丝绳受损。工作钢丝绳到了该换的时间而未及时更换。3、
5、教训和措施吊篮使用单位或吊篮作业人员应对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实行每天一检及不定期检查的制度。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损伤或变形、扭曲。悬吊平台使用中,遇到顶部或旁侧有电焊作业,必须将钢丝绳、提升机导线、电缆线等保护好,防止电焊火花侵蚀。注意不将塑料薄膜、胶带纸粘附在钢丝绳上。作业中,必须系好安全带,在安全绳上扣好自锁器。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对吊篮使用过程实施检查和监督。案例四 吊篮工作钢丝绳断裂 1、事故简介青岛某工地,一台吊篮悬吊平台在距离地面约 20 余米的六楼停下来后,两人收拾好工具正要开始施工,突然,吊篮悬吊平台剧烈晃动,紧接着,吊篮(悬吊平台)上的一根钢丝绳一下子从中间裂开,吊篮(悬
6、吊平台)猛地向一侧翻过去,两人被“倒”向地面,当即死亡。下图:悬吊平台掉落到裙房上方2、事故原因分析 吊篮用提升机,一般多采用蜗轮蜗杆减速系统和压盘压绳方式的“S”型提升机,其工作绳是盘绕在驱、从动轮即压盘的端面上,采用支承件定托工作绳,优点是工作绳不容易打滑。缺点是工作绳一旦变形或截面增大就不容易通过(绳径23以上就不易通过) 。如果事故吊篮提升机为“S”型结构,能引起工作绳受阻切断的因素有以下几种:工作绳松股(局部变粗);工作绳断股或断丝;工作绳外部有“肿瘤” 、疤点(因电焊搭铁、火星、污泥杂物等导致) ;工作绳存在硬弯;3、教训和措施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不得损伤或变形、扭曲。吊篮安装完
7、毕应作坠落试验,将悬吊平台上升至 1-1.5m处停住,割断(氧割或切割)任意一侧面的工作钢丝绳,安全锁应能可靠锁住安全绳。作业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自锁器。案例五 吊篮悬挂机构失稳 1、事故简介 2007 年 11 月 8 日 9 时许,北京某一建筑工地,一台正在 30 多米高空施工的吊篮,屋顶上吊篮悬挂机构(一侧悬挑端)突然弯曲,致使吊篮悬吊平台严重倾斜,在悬吊平台上作业的 4 名作业人员因系有安全绳,没有发生意外,事发 40 分钟后,救援人员将 4 名工人营救出吊篮。图示正在营救悬吊平台上的作业人员2、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图片分析,造成悬挂机构失稳事故有两种因素:由于建筑物外部结构不规则、
8、错位,使固定悬吊平台的悬挂机构其悬挑端伸出量超标(一只吊臂跨距过大),造成受力增加,以至突发事故。由于建筑物外部结构不规则,两个悬挂机构之间的距离大于悬吊平台的长度即工作钢丝绳不呈垂直线,导致悬挂机构失稳。3、教训和措施吊篮安装必须根据建筑物外型特点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安全性的专项方案。吊篮安装专项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准实施。梁伸出长度和前后支架之间的距离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所有配重块要平均套在两只支架的穿杆上且作固定。两只悬挂机构的间距要与悬吊平台两吊点的间距相等,其误差应小于 5cm,以确保安全锁的使用。加强非常态下吊篮施工管理,特别是第二、三方的监管。案例六 吊篮
9、悬挂机构失稳 1、事故简介某市某工地一台吊篮,在使用中悬挂机构突然失稳,悬吊平台对接处折断,导致人员坠落。下图:两只悬吊平台对接造成中间断裂2、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吊篮的悬吊平台由两只 5 米的悬吊平台拼接而成,使悬吊平台长度与说明书规定的长度及要求不符,超长及连接强度达不到要求,是导致悬吊平台中间断裂的主要原因。悬吊平台内的载荷分布不均匀,集中载荷是导致悬吊平台折断的起因。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监管失职;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是产生事故的相关原因。3、教训和措施悬吊平台严禁超长度或将两悬吊平台并连使用;不同厂家的吊篮零部件不得混装。吊平台内的载荷必须分布均匀,工作载荷
10、应不大于额定载荷的 80,严禁长期满荷载;严禁将吊篮当作起重运输设备。悬殊挂机构配重块应固定并做到不可移动,作业前和作业中应履行检查。作业人员须具有自我保护意识,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加强吊篮的安全管理与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案例七 悬吊平台架体断裂 1、事故简介2007 年月日,杭州华海农贸市场工地一台施工中的吊篮悬吊平台架体突然发生断裂,作业人员从高空坠落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人轻伤。2 事故现场查勘高处作业吊篮的悬挂平台已平放在地上(图 1) ,悬挂架体没有严重变形;左侧的提升机安装架已从提升架上部的第一个螺栓孔处裂开悬挂在半空中(图 2) ,右侧提升机未发现破坏现象,但在安全锁进口的左侧
11、有被钢丝绳磨损现象(图 3) ;楼顶两支架伸出长度及配重安装正常,没有因悬挂平台坠落而发生移动或倾翻;主绳、锁绳及生命绳没有破断现象。图 1 坠落的吊篮图 2 左侧提升机及提升体悬挂在半空中图 3 右侧安全锁磨损情况3、 事故原因技术分析现场鉴定根据现场确认可以排除以下几种可能:超载由于当时作业时吊篮上有 5 名员工和一块幕墙玻璃(120kg),而吊篮的额定载荷有 800kg,根据计算,吊篮未超载。与固定物干涉施工进入装饰阶段:玻璃幕墙施工(图 2) ,在工作过程中因无外架等异物,因此不存在与悬吊平台干涉造成坠落事故。疲劳破坏从结构件破坏处的断口分析,方管四周无旧疤痕、裂纹等现象;该吊篮在 2
12、006 年刚出厂,产生疲劳的概率非常小,所以也排除了疲劳破坏的可能;安全锁检测对事故吊篮的两只安全锁,委托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符合 GB19155-2003 要求。材料化学成份检测及结构分析对事故吊篮左侧提升机安装架的材料进行化学成份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材料符合 GB/T700-2006碳素结构钢中 Q235B 的化学成分要求。在化学成分符合 Q235B 的前提下,对架体的结构尺寸进行检测分析。从厂家技术负责人得知,该产品采用的空心方管规格为 40603mm。对破坏架体进行测量后发现,架体的实际壁厚与理论设计有些出入。实际测量壁厚仅为2.20mm,负偏差达到 0.8m
13、m。根据结构用冷弯空心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规定,厚度负偏差上限为 10%及 0.3mm,空心方管在壁厚方面不符合要求。众所周知,空心方管在螺栓开孔处存在应力集中。在现场发现,侧面提升架的方管立柱,在螺栓开孔处的一侧(与悬吊平台连接侧)未采用加强板加强,有应力集中,存在设计上的不合理,可能导致架体首先在螺栓开孔处断裂的原因。提升机检验从右侧安全锁锁口处的伤痕分析,如图 3 所示,架体右侧低于左侧时会发生安全锁锁口左边受伤的情况。可以说明吊篮在上升过程中出现了左、右两端存在高低差现象。从左侧提升架断裂及右侧安全锁的锁口磨损情况可知,在上升运行过程中,吊篮的悬吊平台右侧低于左侧。于是对右侧提升
14、机进行拆机检查。通过解剖提升机发现,导致吊篮坠落的是由于蜗轮、蜗杆没有足够润滑油而产生磨擦,导致蜗轮的齿完全断裂,如图 4 所示。从图 4 可以确定,导致悬吊平台坠落的直接原因是蜗杆蜗轮的动力没能有效地得到传递。图 4 蜗轮蜗杆磨损情况4、事故分析结论吊篮维修保养不到位:对提升机未作定期检查,未定期更换减速箱润滑油。打开减速箱时发现箱内几乎没有润滑油,从而使蜗轮蜗杆干磨擦。如果能及早发现减速箱少润滑油或有漏油现象,也不会出现蜗轮磨断。悬吊平台出现结构断裂,说明厂家在结构设计上存在不合理的一面:即在安全锁、提升机都不起作用的情况,单侧钢丝绳也应能拉起整个吊篮平台而不至于架体撕裂。违章操作、现场安
15、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带不是扣在生命绳上而是扣在吊篮栏杆上。在悬吊平台上作业人员数量违反了“限定二三人”的规定。5、对策与措施事故吊篮生产厂家应对产品结构进一步分析,有不足之处的应立即做改进。目前工地上的吊篮悬吊平台多数是以 23mm 的薄壁管焊接而成。此种结构经多年的使用,证明质量还是可靠的。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重视:一是管壁太薄,组合平台时方管连接部位的螺栓不能拧紧,有的厂家虽然配上了大直径平垫,考虑到目前操作人员的素质,此种方式有待改进。二是底板部分的连接,为了安装时穿螺栓方便,使用了长型孔。M12 的螺栓配以 14mm20mm 的长孔既使加上平垫圈,做为用于高空作业的机械
16、设备来说,也是不可取的。铜屑磨损位置加强日常保养、维修人员认真做好检查、维修工作。每天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对吊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应持证上岗。案例八 工作钢丝绳滑出绳卡悬吊平台坠落 1、事故简介2004 年 9 月 11 日 8 时 20 分左右,大连温州城建设工地,正在进行外墙装修的吊篮悬吊平台突然坠地,3 名作业人员摔伤,并砸死地面一民工。 2、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时,吊篮悬吊平台离地高度 7 米,悬吊平台上 3 名作业人员在进行外墙大理石干挂作业,吊篮一侧的工作钢丝绳突然从上部绳端固定部位的绳卡中脱离,造成吊篮倾斜坠地,吊篮内的 3 名作业人员也随吊蓝一起坠地受伤;吊篮坠地
17、的同时,在楼内进行室内装修的一民工从楼内出来,恰好路经吊篮下方,不慎被吊篮砸伤头部(没有戴安全帽),经抢救无效死亡。3 名吊篮作业人员受伤。3、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调查组的现场勘查取证和询问有关人员,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工程机械研究所提交的 温州城外装施工高空作业吊篮坠落事故技术分析报告等,认定造成此起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施工吊篮有缺陷、现场安全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如下: 直接原因 吊篮没有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因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端固定不牢,致使钢丝绳与绳卡脱离,导致悬吊平台一端坠地,是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一民工,因安全
18、意识不强,在从楼内出来时,没有观察门外上方是否有人在作业,贸然从有人在外墙上方进行干挂大理石作业的大门出去,又违章不戴安全帽。不慎被下坠的吊篮砸到头部受伤致死,是造成此起伤亡事故发生的另一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善。施工组织方案缺少吊篮使用的具体安全方案及操作规定,致使吊篮在使用时因工作钢丝绳的绳卡固定不牢,不能承载吊篮本身和吊篮上作业人员及大理石板等的重量而“抽签”,导致悬吊平台一端坠地。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没有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也没有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同时缺乏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交底和专业技能培训不够等是造成此
19、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监理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14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工程监理的职责:在审查施工方案时,发现对使用吊篮没有详细的方案和措施,虽然提出要其整改,但使用方没有拿出整改方案依然让其使用,特别是吊篮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后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整改,仍继续让其使用。同时对施工现场同时进行内、外装修存在交叉作业,可能发生人
20、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要求外装公司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必须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和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封堵吊篮下的通道。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对策与措施吊篮作业必须制定安装拆卸和使用专项方案,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同意方准作业。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吊篮安装完毕,先自查、后检测、再由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合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并在 30 日到当地建成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吊篮作业的下方用警戒绳围护并设置醒目提示牌,防止其他作业人员进入,并由专人监管看护。
21、作业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一台吊篮必须有 2人同时升空作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上下人员须在地面进行,严禁将吊篮当提升设备用。认真履行吊篮的日检、定检以及按时更换易损件、润滑油。特别是安全装置的例保与定期标定。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加强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多工种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督工作。案例九 ZLP80 吊篮高空坠落1、事故简介2000 年 12 月 8 日 21 时,正在杭州第二长途电信枢纽大楼施工的壹台 ZLP80 吊蓝,突然发生左端工作钢丝绳断裂,悬吊平台从 15 层高处坠落的重大伤亡事故。2、事故调查取证ZLP80 吊蓝的一对悬挂机构固定在大楼西侧 30 层楼面上。经测量:悬挂机
22、构跨距 L=7.5 米0.1,前梁伸出长度B1.1 米,悬吊平台行程 S=30 层至 9 层,荷载 600,均在规定跨距、力矩、使用高度和额定载重量之内。根据调查: 工作绳使用时间未超过 2 个月,观察断头之外的整根钢丝绳,外观无损、完好、安全有效。实测工作绳直径 8.5,符合说明书规定的 8.6。在 15 层的墙外侧,离 15 层楼面高约 1.6m 处挂着工作钢丝绳的断头,经观察在断头绳径外沿口有少量钢丝呈拉断现象;在断头绳径偏中部,有明显受高温或受挤压被切断的痕迹。断头处外围无明显焦痕; 在大楼西侧地面上,高处坠落的悬吊平台呈侧向折弯,工作平台总长 7.5 米(由 5 米和 2.5 米二节
23、组成) ,悬吊平台的右端上支座被折断,工作绳的另一断头残留在左端提升机内。注:由于本起事故委托浙江省技术监督局作断绳原因鉴定,故未能对提升机内部取证(未打开提升机) 。吊蓝工作原理ZLP80 吊蓝由悬挂机构、工作平台、提升机、安全锁、工作绳、安全绳、电气系统等组成。在工作平台的两端各装有壹组提升机和安全锁。工作绳和安全绳固定在悬挂机构的悬臂上。提升机由电磁制动三相异步电机驱动,经蜗轮蜗杆和一对齿轮减速后带动工作绳输送机构,输送机构主要有一对啮合的驱动轮和从动轮以及压盘,弹簧组成,工作绳呈“S ”形盘绕在驱动轮,从动轮和压盘之间,依靠它们之间的摩擦力,使提升机沿着工作绳上下运动,从而带动工作平台
24、上升或下降。在正常工作状态,安全锁的拨动开关紧靠在工作绳上,呈常开状态,安全锁则在安全绳中上下运行,如果工作平台倾斜大于 8 度或工作绳松脱(断裂)安全锁拨动开关自动往下,锁住安全绳。3、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吊篮提升机的工作钢丝绳呈 S 形盘绕在驱、从动轮即压盘的端面上,采用支承件定托工作钢丝绳,优点是工作绳不容易打滑。缺点是工作钢丝绳一旦变形或截面增大就不容易通过(当绳径23以上就不易通过) 。根据该提升机的结构,能引起工作钢丝绳受阻切断的因素有以下几种:工作钢丝绳松股(局部变粗);工作钢丝绳断股或断丝;工作钢丝绳外部有“肿瘤” ,疤点(因电焊搭铁、火星、污泥杂物等导致);工作钢丝绳存在硬弯;提
25、升机故障原因。根据本起事故工作钢丝绳的断头一端遗留在提升机内,可以认定断绳瞬间是在工作平台升降之中。根据对断头之外全部长度内工作绳的外观检查结果,可归纳本起工作钢丝绳断裂的原因主要有四条:提升机内积累污泥等杂物,使工作钢丝绳不易通过支承件定托口。 (但该吊篮使用未到二个月,由提升机内积累污泥等杂物造成工作钢丝绳受阻的可能性不大。 )工作绳断头处存在硬弯,使工作钢丝绳受阻卡在支承件定托口。 (根据整条钢丝绳的外观、使用及周围外部情况,存在硬弯的可能性也不大。 )工作钢丝绳断头处曾受到电火花、搭铁等外来物伤害,导致绳径增大或断丝被卡。 (根据工作钢丝绳断头受损情况及外装饰和使用情况,存在钢丝绳因受
26、外界伤害的可能性,损伤后导致受阻断裂。 )不排除提升机压绳机构故障而引起钢丝绳受阻的可能性。4、悬吊平台坠落原因安全钢丝绳保险装置(安全锁)失效;操作人员没有及时采取紧急停车;理由是:根据工作钢丝绳一断头残留在左端提升机内,可推断:左端提升机因在升降运行中受阻,而导致工作钢丝绳被切断。从而可推断悬吊平台当时是在下降运行,因为一旦左端工作钢丝绳受阻,悬吊平台则向右倾斜,当倾斜角8时,右端安全锁就自动锁住安全绳。左端提升机虽在安全绳上受阻,但内部的输送机构仍在工作,导致上部工作绳结集,最终被切断。根据悬吊平台右端上支座被拉断,可认定:悬吊平台先向右倾斜,右端安全锁起作用锁住。而左端工作钢丝绳切断后
27、,工作平台再向左倾斜,此时左端安全锁却没有起作用,左安全锁则在安全钢丝绳中自由滑落,由于工作平台的自重+外载荷(电焊机等重物)的重心向左,在瞬间下落的冲击下,导致悬吊平台右端上支座螺孔处(最薄弱处)被拉断。根据悬吊平台的升降速度 79 米/分,可认定:悬吊平台先右倾左端工作钢丝绳断裂再左倾的发展过程,操作人员有时间采取紧急停车,而采取紧急停车的时间应在(首次)悬吊平台向右倾斜的过程,也就是说只有在悬吊平台向右倾斜的瞬间执行才有效。注:详情等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对事故原因的监定案例 10 工作钢丝绳非正常磨损导致悬吊平台坠落事故1、事故简介、哈尔滨市某大厦外装饰工程采用无锡市某建筑机械厂生产的 ZL
28、D80 高处作业吊篮,并由该厂派人安装和培训操作人员。2000 年 3 月 24 日施工期间,当 4 名作业人员搬运 4 块花岗岩石板(每块重 60kg)进入到吊篮内,准备从16 层向下运送到 8 层与 9 层之间的作业位置,当吊篮下降到 11 层与 12 层之间时,吊篮右侧钢丝绳突然断裂,悬吊平台随即倾斜,而 4 人进入吊篮时又没有及时将安全带扣挂牢,于是 4 人及物料全部坠落,其中 1 人坠落在 5 层的脚手架上(至重伤),事故造成 3 人死亡,1 人重伤。2、事故原因分析从技术方面来分析吊篮的导向轮设计不合理该吊篮工作钢丝绳导向滚轮采用了 6000Z 型向心球轴承,此种轴承外套材质薄,不
29、宜作导向轮使用。由于该工作钢丝绳经常与轴承外套接触磨损,导致外环套开裂,从而加大了工作钢丝绳的磨损,先出现断丝断股,形成阻碍钢丝绳传动随后卡住,而驱动电机仍继续运转,工作钢丝绳最终被拉断。安全锁失灵该吊篮安全锁型号为 LSF100,在工作钢丝绳断裂时,安全锁内弹簧回弹力不足,未能锁住安全钢丝绳,致使安全锁失去锁绳功能,悬吊平台产生倾斜,人及物从悬吊平台中坠落。悬吊平台内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扣牢安全带进入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扣牢在安全绳(生命绳)上,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安全绳不会断裂,从而可以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而该悬吊平台内作业人员虽然都佩戴了安全带,但却未按规定扣牢在安全绳上,因此,当工作钢
30、丝绳受力断裂悬吊平台倾斜时,作业人员坠落造成伤亡事故。 从管理方面来分析厂家设计不当,厂家生产销售此类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未经鉴定,在售后使用中未进行不断检查分析以发现不足进行改进,使带有缺陷的产品进入市场。更严重的是违反了对安全锁应 6 个月进行一次标定检验的规定,导致安全锁失灵。施工单位放弃了对吊篮的检查管理责任,尤其对吊篮使用中未注意经常检查,提升钢丝绳经磨损、断丝、断股是有一个过程的,如果在每天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注意检查,本应能够及早发现和解决的,本次事故也可避免。装修单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教育,未建立检查管理制度,致使进入悬吊平台内作业未按规定扣牢安全带,由于无人检查制止,致
31、使形成习惯性违章,最终吊篮发生意外时,安全带未能起到保护作用。将装饰工程分别包给 8 个装饰公司的作法,违反了建筑法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规定,给施工管理人为的造成混乱,众多施工单位与千余名现场作业人员难于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不利于安全生产,难于及时发现隐患。3、事故的预防对策本次事故完全是由于违法分包,违章指挥造成,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承包、分包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一些企业不落实,主要原因是领导的法制观念弱,如果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切实认真贯彻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绝大多数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目前,高处作业吊篮在建筑施工外装饰工程尤其是高层
32、建筑施工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需求量大,有不少生产厂家开始生产吊篮,其生产质量高低不一,由于吊篮同一些定型设备一样,在施工现场反复使用,如果不及时检查、修理,势必留下安全隐患,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的过程管理。像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或其他一些建筑机械,国家都颁发了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及使用规则,厂家产品出厂前,必须按标准进行检验,确认设计、制作、安装、运行符合标准时方可出厂。而吊篮目前由于还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虽有了国家标准,但配套标准、规程尚不健全,虽然此种设备比较简单,但其使用中危险性很大,所以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一是生产厂家必须保证吊篮本质安全(特别是对安全锁等安全装置
33、的制造,缺乏监督检验证书等);二是使用单位(或租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吊篮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是生产厂家应认真、负责地进行设备的检查、保养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本次事故虽有各种原因,但产品导向轮不合格是问题的关键,而作为使用单位又很难发现产品质量的不合格,所以如何进一步规范厂家产品,是避免此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关键。案例 11 悬挂机构失稳导致悬吊平台坠落事故1、事故简介 2002 年 10 月 17 日,上海市虹口区某大厦幕墙工程,有 3 名作业人员在一台 LGZ3003.6 型吊篮内作业,安装19 层20 层幕墙玻璃窗,由于吊篮的中心位置距玻璃窗的中心位置尚差 3m,于是
34、采取了斜拉悬吊平台免强安装,此时吊篮上部的悬挂机构突然坠落,导致悬吊平台坠落,3 名作业人员随同从 67.2m 处坠落地面,造成 3 人死亡。 2、事故原因分析 (1)技术方面 高处作业吊篮是直接关系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生产设备,不但产品本身设计制作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必须保证在建筑物上安装后符合安全要求。 该吊篮悬挂机构的设计采用了加配重块的方法来平衡倾复力矩,但对配重块没有可靠的固定措施,当悬臂或悬吊平台作业有振动或晃动时,若配重块脱落,则会造成抗倾复力矩减小,悬挂机构失去平衡发生坠落。 按规定悬挂机构抗倾覆力矩安全系数最低不小于 2 倍,当使用配重块作平衡措施时,还应适当加大安全度以确保
35、作业安全。而此悬挂机构悬臂长 2m,平衡臂长 3m,当配重块没有足够的重量时,极容易产生失稳。 该吊篮移位安装后没能经过验收确认,悬挂机构安装不符合原说明书要求,使用前,又未进行检查,在安全度不足的情况下上人作业,以致发生失稳。 作业人员违章施工,斜拉悬吊平台使上部悬挂机构产生了不稳定,使原来固定不牢的配重块脱落,导致平衡力矩减小,悬挂机构失稳坠落。 (2)管理方面 吊篮施工危险性大,属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按建筑法等安全规定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应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组织有关单位对吊篮进行检查验收。该吊篮悬挂机构采用了加配重块的方法,具有一定危险性,因此针对此种吊篮的使用必须提出注意事项
36、。 每次安装后使用前(应由专业单位检测) ,必须有严格的各单位合验手续,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对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制定操作规程,并设专人检查。 该吊篮的使用,既未组织验收,未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每次移位安装后也未先经验收确认就使用。操作人员违章斜拉悬吊平台,说明未经培训,无知蛮干,最终导致发生事故。 3、事故结论与教训 (1)事故主要原因 本次事故主要是高处作业吊篮设计上有缺陷。施工单位在吊篮进场后未组织验收,不了解设计和制作上存在的缺陷,因此没有全面掌握此吊篮特点,在安装后又未进行检查验收确认从而隐患未及早发现;又由于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悬挂机构晃动,配重块脱落,悬挂机构失去平衡,导致悬
37、吊平台坠落事故的发生。(2)相关原因 管理失误。施工单位未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未落实各级管理责任。违章作业、无指挥。对操作人员未进行必须的交底(如必须保障工作钢丝绳与地面垂直的作业条件等),导致蛮干发生事故。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未做到持证上岗。4、事故的预防对策 吊篮由悬吊平台、传动机构、安全装置及悬挂机构组成。悬挂机构是悬殊吊平台的承力点,吊篮的自重及施工荷载都通过悬挂机构传递给建筑物,所以悬挂机构的设计制作必须保证吊篮施工中力的可靠传递。悬挂机构为悬臂受力,为平衡悬吊平台作业产生的倾覆力矩,悬挂机构的平衡力矩采用与建筑物的梁板结构进行锚固,也有采用在悬挂结构的尾部放置配重块来进行力矩的平衡
38、。 该事故中的吊篮悬挂机构采用了放置配重来平衡倾覆力矩的方法。采用配重的优点是免去了与建筑锚固的繁锁,缺点是安全度低,必须增加锁紧装置,防止配重块脱落。另外,因尾部未进行固定,必须注意挑梁的架设方法,防止因吊篮的晃动带来悬挑机构的不稳定。 该吊篮说明书未对悬挂机构的稳定性进行特别提醒,再加上吊篮作业施工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操作规程,吊篮安装后未按规定进行逐个部件验收,进入吊篮作业人员也未按要求始终保持工作钢丝绳与地面呈垂直,当与作业位置水平尚差 3m 时,斜拉吊篮作业,使未固定的悬挂机构晃动,配重块脱落,平衡力矩减小,悬挂机构整体脱落。此种事故的性质是非常严重的,是由于产品设计存在缺陷,影响了
39、本质安全,这时吊篮内作业人员无论采取何种安全措施,都是无济于事的。案例 12 配重不足悬挂机构失稳导致悬吊平台下滑倾斜1、事故简介 2003 年 6 月 20 日,河南省信阳市某电信综合楼在外装饰收尾工程中(在综合楼外檐更换一块中空玻璃时) ,因吊篮悬挂机构配重压力不够,失去平衡,导致悬吊平台下滑倾斜,造成 3 名作业人员在约距地面 60m 的高度从悬吊平台中滑出,坠落地面,当场死亡。事故吊篮型号为 ZLD63L63。该产品符合有关要求。2、事故原因分析 技术方面 吊篮悬挂机构配重块数量不足,导致悬殊挂机构倾覆,是造成悬吊平台下滑坠落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根据事故吊篮使用说明书要求,正常使用中
40、悬挂机构配重应为 900kg(25kg36 块);事故发生后经检查发现,吊篮屋面悬挂机构配重块实际重量只有 100kg(25kg4 块) ,因此不能平衡悬吊平台的倾覆力矩。 管理方面 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按照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要求,每天使用前必须按日常检查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并进行运行试验,确认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使用。悬吊平台中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和系安全带。 吊篮作业人员人私自接通吊篮电源,在使用吊篮前,未对吊篮进行日常检查,又未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帽和系安全带,因此在吊篮发生下滑倾料时,导致 3 人从吊篮滑出坠落。 该起事故反最映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组织协调不力,事故隐患不
41、能及时整改,监管人员严重失职。在事故发生的前 4 天(6 月 16 日) ,其他工种人员在未征得工地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吊篮用的其中 32 块配重借给了其他装潢公司使用,虽然事后向项目部临时负责人、安全员作了报告,并通知电工将该吊篮的电源切断;但是安全员在得知此情况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安全措施不落实。按照该公司规定,施工工地配电箱应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用电由电工负责接线,停用设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而实际施工中,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不够,职工安全意识淡漠。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缺少监督检查,作业人员使用吊篮过程
42、中的一系列违章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3、事故的预防对策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安全规范、规程和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此次事故的根源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导致施工现场负责人和作业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该现场形成一种习惯,而且没有人认识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一种违法行为,也就得不到及时的制止和纠正。 有效控制建设工程伤亡事故,首先就要在制度措施上不断的健全和完善,其中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其次是有效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在这个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强化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并使之不流于形式。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