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科针对 2012 年 8 月执行的新版住宅规范所做的研究及对策 一、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1、电梯选用:12 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原规范: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轿厢尺寸比常规电梯要大,会对我们传统的核心筒布置产生较大影响,各位应密切关注当地设计审查、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的动态 2、电梯布置: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原规范:电梯紧邻卧室、起居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新规范将不允许电梯与卧室紧邻布置;当与兼起居的卧室紧邻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震措施,且电梯应尽量靠近起居
2、部分。 以前电梯与卧室紧邻布置再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的做法将不再被允许 3、阳台设计:顶层阳台应设雨罩、设置洗衣机的阳台楼地面应做防水(原规范:未要求顶层阳台一定设置雨罩,阳台要求宜做防水) -以前顶层阳台不做雨罩的做法将不再被允许;有洗衣机的阳台不管封闭与否,楼地面均应做防水(对成本会有一定影响) 4、凸窗防护:窗台高度0.45 米时,防护栏杆高度应从台面起算不应低于 0.9 米(原规范:规定笼统含糊,实际做法混乱) 5、入户门宽:洞口宽度应1 米(原规范:洞口宽度应0.9 米) -明确入户门洞口宽度不应小于 1 米,以前有的项目做 0.9米宽,今后再做将属于违背规范要求 6、楼梯平台:剪刀楼梯
3、休息平台净宽不得小于 1.3米(原规范:楼梯休息平台净宽应1.2 米) -剪刀楼梯是我们高层住宅常用的型式,应注意将休息平台净宽相应加大 7、厨卫面积:厨卫使用面积的要求较原规范有所减小,详见规范条文 -注意点:使用面积不再以住宅分类进行规定、厨房使用面积明确不包括烟道面积、增加了卫生间设置洗衣机时的最小使用面积 8、卫生间布置: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餐厅的上层(原规范:未提及餐厅上方) 9、公共出入口: 明确 7 层及以上住宅应对建筑入口、侯梯厅、公共走道等进行无障碍设计,不再要求“设置电梯的住宅公共出入口,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 -6 层及以下住宅,即便设置了电
4、梯,也不用再进行无障碍设计 明确出入口台阶不应少于 2 级(不足 2 级时应按坡道设计) ,侧面临空台阶高度大于 0.7 米时,应设置防护栏杆(板) ,防护高度净高不应低于 1.05 米 -以往一步台的做法将不再被允许,高差较大的侧面临空台阶明确了必须做防护措施 10、卫生间排水:污废水排水横管宜设于本层套内,当设于下层套内空间时,清扫口应设于本层,并应进行夏季管道外壁结露验算,采取防止结露措施 -这对我们卫生间是否采用大降板沉箱式的同层排水做法有一定影响,一线今后应关注当地的具体要求 其余修改内容详见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原文。 二、对策 1、请各区域、一线公司组织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的学习,关注当地对规范具体条文的执行情况。 2、密切关注各地可容纳担架电梯的执行具体要求,关注当地设计图纸审查部门执行时间、当地对可容纳担架电梯轿厢尺寸的后续具体规定、我们的项目是否要调整等。 3、成本测算要考虑可容纳担架电梯、设置洗衣机的阳台楼地面应做防水等带来的成本影响。 4、集团将针对规范的修订进行相应的培训,也会密切关注各地执行可容纳担架电梯的动态,及时做出电梯选用、采购标准的调整。 万创设计管理中心 201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