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梯设计导则 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Zhejiang province 1 前 言 为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住户的居住条件,方便老年人、行动障碍 人 士和妇女儿童等 群体的日常生活 ,规范和指导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梯的设计工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 5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并附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 加
2、装 电梯示意 图 及 加装 电梯推荐方案图。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 18 号,邮编 310006),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 吕正中,潘黎芳,杨学林,杨彤,叶甲淳,何江,金杭杭,张智晖,童砚龙 2 目 次 1 总则 . 2 总平面 . 3 建筑 . 4 结构 . 5 机电设备 . 条文说明 . 附 图一 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 加装 电梯示意 图 附图 二 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
3、梯推荐方案 示意 图 . 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Site Planning 3 Architectural Design 4 Structural Design 5 Facilities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 4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和指导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梯的设计工作,保障电梯 加装 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梯工程设计工作。 1.0.3 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梯工程应遵循安全、
4、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 满足结构安全、 消防、防灾 等 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 1.0.4 既有多层住宅 加装 电梯工程设计应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分析既有多层 住宅的竣工技术文件和历次修缮资料, 综合考虑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等要求。 5 2 总 平 面 2.0.1 加装 电梯部分范围限定 :凸出深度不宜大于 4 米,并宜贴邻原有楼梯间。 2.0.2 当 既有多层住宅 与 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中小学教学楼 相邻时,加装电梯不应降低其原有 的日照标准。 2.0.3 加装电梯工程 后,小区道路宽度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 规
5、定 ; 当既有道路 未达到 规范 规定 的宽度 时,不得再减小。 2.0.4 加装 电梯后消防车道 的 设置 应 满 足现行规范要求。 2.0.5 加装 电梯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 制定综合管线移位方案。 6 3 建 筑 3.0.1 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 1.5m。 底层候梯厅 室内外高差不宜小 于 0.15m,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雨水 流入电梯井内。 3.0.2 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井道及轿厢尺寸 应 符合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第一部分:、类电梯 GB/T7025.1 中第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7588 的规定 ; 2 轿厢
6、净深不宜小于 1.4m,净宽不宜小于 1.1m; 3 轿厢门应设开门保护装置,门净宽不应小于 0.8m; 4 轿厢地面材料应防滑,侧壁设 0.85 0.9m 高扶手 ; 5 条件允许时 宜 采用 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 3.0.3 电梯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施 加装 电梯工程,住宅单元的安全疏散宽 度 应 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的要求 ; 2 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应考虑通行安全和便利 ; 3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3.0.4 电梯与主体结构之间设置永久缝时,设缝部位必须做
7、好防水处理。 3.0.5 电梯井道应为不燃烧体 ,当与住宅外墙、阳台贴邻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 小时。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 不应开设其他洞口。 3.0.6 加装 电梯后,楼梯间窗口或候梯厅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1.0m。 7 3.0.7 电梯与楼层的关系分为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和楼梯半平台两种情况。当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时,底层通往电梯厅的入口和入口平台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3.0.8 加装 电梯 宜避免 对 相邻住户的防盗安全性、居住私密性 和原 有住宅走道造成不利 影响
8、。 3.0.9 如原住宅有地下人防设施, 加装 电梯方案应符合相关人防要求。 8 4 结 构 4.0.1 加装 电梯结构宜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形式。 4.0.2 加装 电梯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其对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的影响。 4.0.3 加装 电梯结构的布置、变形及构件承载力等应满足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 4.0.4 加装电梯结构与既 有 住宅 建筑 结构之间宜设变形缝。 当 加装 电梯结构与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相连时, 应 对既有 住宅建筑 结构进行 结构安全性 鉴定 和 抗震 性能鉴定 ,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0.5 加装 电梯需对既有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构的相
9、关部分作局部承载能 力验算,并 采取 相应的 加强 措施。 4.0.6 加装 电梯结构的 地基基础的承载力、稳定性及地基变形(或桩基沉降)应 满足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 的相关规定。 9 5 机电设备 5.0.1 加装 电梯应综合考虑对住宅室内外各类管线、能耗计量装置及其他设施的影响,必要时应进行设备、设施及管线改造。 5.0.2 加装 电梯影响综合管线时, 移位后的排水管 排水能力 应满足 其所承担的排水负荷 要求;室外 管道 交 叉时给水管应设于 污 水管上方,并 避免接口重叠 。 5.0.3 加装 电梯电源宜 自住宅计量总箱(柜)以专用回路供电,并设置专用的计量装置,接
10、入方案应满足当地供电技术规程。 5.0.4 加装 电梯的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每台电梯的电源线路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器 ; 2 电源配电箱应设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地方,并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 3 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应隔离敷设 ; 4 应采用低压配电直接接触防护及间接接触防护等电击防护措施。 5.0.5 加装 电梯 的 轿厢内应设置 紧急报警装置 。 5.0.6 加装电梯的防雷措施 应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 的相关要求。 5.0.7 加装电梯的 接地要求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0 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条文说明 11 目 次 1 总
11、则 . 2 总平面 . 3 建筑 . 4 结构 . 5 机电设备 . 12 1 总 则 1.0.1 浙江省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政策性的指导意见以它为准。 1.0.2 本导则的既有多层住宅的概念延伸,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架空层、车库层,上部为 2 至 7 层的既有住宅。 1.0.3 在电梯选型时需要考虑节能指标。目前新型的永磁同步加能量反馈型电梯比传统的变频、变压、变流电梯节能,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费。液压电梯基坑浅且无机房的特点适合改造项目,但其能耗为普通电梯 的 2-3 倍,因此建议慎重选用。 既有多层住宅周边的道路相对都比较小、标准低,因此选择电梯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
12、,优先选择快装式、搭积式的电梯。方便小型车辆运输、吊装。 13 2 总 平 面 2.0.1 电梯井道尺寸加上连接处的侯梯厅,不同形式的电梯加装 (宜选 630kg、800kg),一般在 3 米乘 4 米左右范围,同时要求贴邻原有楼梯,限定其范围与相对位置,目的是尽量减少对道路及相邻住宅的影响。 2.0.5 当加装电梯施工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对管线移位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14 3 建 筑 3.0.1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中第 6.4.6 条的规定,住宅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 1.50m。当底层候梯厅室内外高差小于 0.15m 时,为防
13、止雨水浸入对电梯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选择具备遇水自动切断电源和自动平层及安全停运功能的电梯,并在必要时加设集 水坑和排水泵。 对于平时运行时允许雨水进入的电梯,应设排水设施保证其运行,集水井和排水泵应设于电梯井道以外。 3.0.2 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 1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中类电梯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类电梯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类电梯为运送病床(包括病人)和医疗设备而设计的电梯。类电梯与类、类电梯的主要区别在于轿厢内的装修。 该标准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分为: 320、 4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14、、2500kg 九种,受既有住宅条件限制,建议一般选择 630kg、 800kg 两种。同时,因电梯机房的检修楼梯一般受条件限制布置较为困难,及檐口高度限制,建议选用无机房电梯。 2 轿厢净深 1.4m、净宽 1.1m 的尺寸要求,系考虑方便轮椅进出而选用无障碍设计规范 GB50763-2012 中轿厢最小尺寸。 3 轿厢净深 1.6m、净宽 1.5m 可满足担架进出。同时市场上已出现一种专为方便担架进出而设计的电梯,有利于节约建筑空间:其轿厢平面为方形,距轿厢底 1m 以上的内壁呈局部“凸”字形,凸出部分可放置担 架把手,该类电梯轿厢净尺寸一般为 1.5m 1.5m(不计凸出部分),井道净尺
15、寸约为 2.2m 2.1m 左右。 3.0.3 根据浙江的气候和光照条件及既有住宅的户型情况,建议电梯与楼梯贴邻,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建议不小于 1.8m。 3.0.5 该条款根据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第 9.2.1 条及第 9.4.3 条制定。 3.0.6 该条款根据住宅建筑规范 GB50368-2005 第 9.4.2 条制定。 15 3.0.7 当电梯出口在楼梯半平台时,用户需要再上半层才能入户,为 此,建议在底层入口平台和楼梯半平台位置预留电源插座,以方便便携式轮椅升降机的使用。 16 4 结 构 4.0.4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48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 造时,应当同时进行抗震加固。” 考虑到浙江省内 1990 年以前建造的既有住宅建筑均未进行抗震设计,其抗震性能很难达到现有抗震设防要求,据此,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相连时,要求对原有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4.0.5 既有结构墙体开洞应尽量设置在楼梯外墙门窗处,
17、此局部开洞对原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较小,一般不需要对既有结构作整体抗震验算。 4.0.6 当加装电梯和既有住宅结构相连时,须考虑加装电梯和既有结构的不同沉降变形,采取措施避免沉降差对主体结 构的影响。当加装电梯和主体结构不相连时,也需验算加装电梯的最终沉降,避免对相邻地下管线造成影响。 17 5 机电设备 5.0.1 住宅加装电梯必然对住宅的机电设施、设备造成影响,其影响的程度需要设计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评估,在电梯加装方案设计时应同时提供设备、设施及各类管线的综合改造方案。 5.0.2 当排水管移位后长度、坡度发生变化,导致排水能力降低时,应按排水管所负担的排水负荷进行核验,并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5.0.3 电梯电源一 般引自住宅电表总箱,除满足当地供电技术规程外,应复核供电容量,电表箱总开关及进线电缆(线)的技术规格。 5.0.6 加装电梯应考虑防雷击措施和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应避免加装电梯降低现有住宅的防雷安全性能。 18 附图一 : 既有多层住宅常用户型加装电梯示意图 19 20 21 22 23 24 附图二 :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推荐方案示意图 25 26 27 2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