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 济 法 基 础第一章 总 论【章节框架】第一节 法律基础法的形式形式 制定机关 注意要点宪 法 全国人大 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 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行政法规 国务院 法规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 自
2、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法的分类划分标准 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 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 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 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 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 公法和私法【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民事诉讼、仲裁与行政复议仲裁 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适用 合同关系、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不平等主体审判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合议(仲裁)庭组成 1 名或 3 名 3 名以上单数 回避制度 开庭 (书面审查)
3、公开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判决书(调解书、裁决)的生效裁决:作出调解书:签收一审:送达 15 日不上诉二审:作出送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 法律责任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试用期期限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不满 3 个月 不得约定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 不得超过 1 个月1 年以上,不满 3 年 不得超过 2 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不得超过 6 个月区分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适用条件 性 质 支付主体经济补偿金(1)劳动关系的解除和终止(2)劳动者无过错法定(不以过错为条件,无
4、惩罚性) 用人单位违约金(1)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和竞业禁止的规定(2)劳动合同中有违约补偿约定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由于自己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害 法定或约定(以过错为构成要件,具有惩罚性和赔偿性) 二者之一经济仲裁与劳动仲裁商事仲裁 劳动仲裁原则 一裁终局原则 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先裁后审)收费 地域管辖 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 必须有书面仲裁协议 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开庭 公开 回避 和解与调解 裁决生效 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强制执行 【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年龄条件:达
5、到法定退休年龄适用范围 性别 退休年龄男 60女 50一般情况女干部 55男 55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 女 45男 50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女 45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年) 本单位工作年限(年) 享受医疗期(月) 累计计算期(月)5 3 6105 6 12医疗期25 6 12510 9 151015 12 181520 18 241020 24 30医疗期+6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待遇医疗期 停工留薪期适用范围 生病或非因工负伤 因工负伤期间 根据总工作年限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12 个月+12
6、 个月工资待遇 当地最低工资的 80% 不变期满后未康复 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合同解除 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合同14 级不得解除;5、6 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 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缴费期限(年) 领取期限(月)15 12510 1810 24五险相关内容总结基本养老 基本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单位缴费 20% 6% 规定比例 2% 不超过 1%个人缴费 8% 2% - 1% -计入个人账户 个人部分单位缴费的 30%+个人缴费部分 领取条件(支付条件) 达退休年龄缴费满 15 年定点医院、目录内;区间内、按比
7、例因工受伤、致残、死亡缴费满 1 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登记想求职生产、流产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不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对主管及责任人处 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罚款。不缴费 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 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用人单位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骗保 1.责令退回;2.处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本节考点回顾】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各类账户的现金收付规定
8、 账户名称 存现 取现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单位银行卡账户 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 专用存款账户信托基金 验资 临时存款账户其他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第三节 银行卡贷记卡与准贷记卡贷记卡 准贷记卡区分标准 先消费后还款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缴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优惠政策免息还款期最长 60 天最低还款额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注意】二者只能享受其一。透支期限为 60 天透支利息 按月计收复利 按月计收单利【本节内容回顾】第四节 预付卡记名预付卡与不记名预付卡
9、记名预付卡 不记名预付卡区分标准 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 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单张限额 5000 元 1000 元挂失 可挂失 不可挂失赎回 购卡后 3 个月可赎回 不可赎回有效期 无 不得低于 3 年提供身份证 需要 一次性购买 1 万元以上需要使用信用卡购买及充值 单位:一次性购买 5000 元以上转账购买个人:一次性购买 50000 元以上转账充值 一次性充值 5000 元以上使用规定 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现发卡机构的资金管理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不得挪用、挤占第五节 结算方式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票据的时间票据种类 提示承
10、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票据权利时效银行汇票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 1 个月 出票日起 2 年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 1 个月到期日起 10 日 到期日起 2 年本票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 2 个月 出票日起 2 年支票 无需提示承兑 出票日起 10 日 出票日起 6 个月追索权 6 个月再追索权 3 个月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不超过 6 个月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分类 标准 特殊情况 计税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生产型:50 万元以下非生产型:80 万元以下个人;(非个
11、体户)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注意】为必须可选择简易征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一般纳税人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执行税款抵扣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混合销售与兼营(与营业税部分合并)行为特征 分类 税务处理 典型案例增值税混合销售 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运输劳务营业税混合销售 缴纳营业税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混合销售“一项”销售行为即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 特殊的混合销售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增值税项目与营业税项目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
12、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商场经营美食城一种税不同税目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销售煤炭运输公司提供租车服务兼营纳税人“多元化”经营,既涉及营业税应税项目,又涉及增值税应税项目兼营减、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不得”免税、减税有境外提供劳务所得,如文化公司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包装物押金增值税 消费税包装物押金取得时 逾期时 取得时 逾期时一般货物 白酒 啤酒 【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 消费税【本节内容回顾】第三节 营业税“特殊”业务的征税规定所谓的特殊业务 业务内容 税种水利工程水费 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税邮局销售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征
13、收营业税集邮商品生产、调拨及其他单位个人销售 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发行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征收营业税报刊发行其他单位和个人 征收增值税电信单位自己销售,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征收营业税销售电信物品其他单位单纯销售,而不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 征收增值税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征收增值税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 征收营业税林木管护劳务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随汽车销售提供,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征收增值税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 单独提供 征收营业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
14、方提供一定劳务 征收营业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必然联系 按平销返利处理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收入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建建筑物业务内容 税目自建自用 不征税自建出售(新建) 1.销售不动产2.建筑业自建出租 服务业租赁业自建投资(共担风险) 不征税自建投资(固定收益) 服务业租赁业自建使用一段时间后出售 销售不动产【本节内容回顾】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章节框架】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居民企业 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
15、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税率 适用对象25%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10%执行 20%税率的非居民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三项经费经费名称 扣除标准 特殊规定职工福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 职工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超过
16、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社会保险费保险名称 扣除规定“五险一金” 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规定范围内准予扣除企业财产保险 准予扣除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 准予扣除其他商业保险 不得扣除利息费用借款方 出借方 扣除标准非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 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部分准予扣除税收优惠优惠政策 项目免征 农、林、牧、渔;居民企业“500 万元”以内的“技术转让”所得【注意】“渔”指远洋捕捞。减半征收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居民企业超过 500 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的“超过部分”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7、50%“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10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加速折旧1.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减计收入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应纳税额抵免投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 10%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本节内容回顾】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分类纳税人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居民 有住所、无住所但居住满 1 年 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
18、 无住所又不居住、无住所居住不满 1 年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关于报纸、杂志、出版等单位职员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征税总结单位 职务 计税规定记者、编辑 工资、薪金所得报社、杂志社其他岗位 稿酬所得出版社 专业作者 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征税项目计税依据和费用扣除 税率 计税方法 计税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4800)元工资薪金所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工资单独计算(找税率、定税额)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月计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按年计征
19、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 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元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注意】修缮费的扣除问题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全额原值及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按收入总额计税,不扣费用20%比例税率(个人出租住房10%)按次纳税特殊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实行超额累进加征;稿酬所得减征 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劳务报酬所得超额累进加征:(略)稿酬所得减征: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捐赠扣除限额扣除: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 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全额扣除:红十字、农村义务教育、青少年特别提示 注意与税收优惠政策的结合【本节内容回顾】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章节框架】第一节 关税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