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职责1、 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工作。2、 制定有关的业务计划,经院长、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3、 深入科室了解和掌握医疗安全工作的情况。督导检查防范措施执行情况。4、 对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5、 接受患者的反映,提供有关医疗纠纷、事故的解决参考意见。6、 对发生医疗纠纷、事故的有关人员和科室,根据情况按照有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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