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行性缺口补助 PPP 项目谈判要点1、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租金及其他)的范围、确定因素、计算方法、依据的约定,确定投资本利与投资收益差额的方法、程序。2、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差额补贴数额及范围。3、年度投资收益核算及价格调整评估机制的约定,约定核算与评估的时间、参与方、核算范围等。是否申请一定时间段内 5%左右的补贴增长变动幅度。4、给予引入企业各项政策优惠补贴保障。引入企业高管及员工孩子上学、住房购买、养老等优惠措施。5、投资者引入产业政府税收分成约定。6、设置保底条款,在运营收益不足一定数额、不能按期收回投资本利时,由政府保本。7、合作中政府确保:“政府应确保项目及其款项纳入人大工作报告和
2、人大预算,并在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后尽快提交相关文件” 。8、对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政府应确保无债务、不影响合作的进行,投资方有权对政府制定的合作方进行摸底尽调。9、合同未到期、履行 X 年后,投资方可以转让经营权的约定。10、提前退出条款:a 政府中途违约,由政府回购该项目,回购的具体约定。明确政府违约事由、回购价格,人员安置,项目交接等;b、当项目运营连续三年(或 X 年)招商数额低于预测的 80%,投资方可以申请退出,约定退出回购条款。11、政府对于投资者收回投资本利的担保措施(除回购以外的提供履约保证的担保公司或其他公司等措施) 。12、经政府同意投资方可以将项目提前移交条款的约定。13 项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组成,由投资者确定建设承包商的确定、运营商,确保投资方主导项目顺利运营。14、投资各方收益分配的确定。15、经营过程中投资方股权变更的约定。16、项目移交的约定。移交的范围、条件和标准、程序,移交有偿与无偿等。刘清正201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