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种中国象棋规则(亚规、中规)1,亚洲棋规象棋(软件通用 世界通用)第一节:术语解释 中国象棋常用术语,各具有特定涵义,兹 简 释 如 下: 照着: 凡走子直接攻击对方将帅者谓之“照着”,又称“ 照将”或“将军”。 (惯例走照着时告知对方) 杀着:凡走子企图於下一着听将或连续叫将,令对方无法解救者, 谓之“杀着” 。 捉着:凡走子攻击对方将帅以外之任何一子,企图於下一着吃去之者, 谓之“捉着” 。 兑着:凡走子可互换吃去者,谓之“兑着” 。 拦着:凡走子拦阻对方子力之左右进退移动者,谓之“拦着” 。 献着:凡走子送吃者, 谓之“献着”。 闲着:凡走子不属於照,杀, 捉, 兑, 拦, 献者, 谓
2、之“闲着” 。 长照:凡走子连续不停照将, 演成归原状态者, 谓之“长照” 。 此项诠释适用於“长拦”“ 长兑”及“长献”。 长杀:凡连走杀着者, 谓之“长杀”。 长捉:凡甲方连走捉着,而乙方被捉之子, 每着均走逃避着法, 或以他子每着直接 消解之, 而甲方仍每着捉之者,谓之“长捉” 。 解杀:凡走子直接化解对方之杀着者,谓之“解杀” 。 此项诠释适用於“解照”与“ 避捉”。 反照:凡走子化解己方被照,同时又还照对方者, 谓之“反照” 。 此项诠释适用於“反杀反捉”, “解杀反捉”, “解照反照”。 有根:凡被捉子如有另子保护,可以反吃者, 谓之“有根” 否则谓之“无根”。 真根:凡有根子之“
3、根”( 即保护子) 于该子被对方吃去时, 确可反吃敌子者, 谓之“ 真根”。 假根:凡有根子之“根”於该子披吃去时, 不能移动反吃敌子者, 谓之 “假根”。 一照一杀: 凡走照着後续走杀着者,谓之“一照一杀” 。 此项诠释适用於“一照一捉”, “一照一闲”, “一杀一捉”, “一杀一闲”, “数照一杀”, “数照一闲”。 二照一还照:一方步步叫将, 另一方在解照同时, 两步中有一步是还照, 谓之“二照一还照” 。 二捉一还捉:一方步步捉子, 而另一方在解捉之时, 两步中有一步是还捉者, 谓之“二捉一还捉” 。 二捉二还捉:一方连续两步循环捉子,另一方亦在解捉同时, 两步连 续捉子, 谓之“二捉
4、二还捉” 。 第二节:棋例之判决 引用棋例用以判决胜、负、和之四大原则: 1.双方均无触犯禁例而又互不变着者, 可判作和。 2.双方均同时触犯同一禁例者, 可判作和。 3.一方长照, 一方长捉, 则长照者必须变着, 不变作负。 4.一方犯例而另一方不犯例时, 应由犯例方变着, 不变作负。 第三节:棋例总纲 1.无论任何情况, 长照作负。 2.长杀, 一照一杀, 一照一捉, 一照一停, 一照一要抽吃, 一捉一要抽吃 , 双方不变, 均作和局。 3.一子长捉一子作负 (但可长捉未渡河兵卒 ); 两子或多子长捉一子亦作负 (但其中如有一兵卒或将帅者例外) 。 4.一子分捉两子或多子作和, 两子分别捉
5、两子或多子亦作和局。 5.二捉一还捉, 二捉者(指捉同一子 ) 等於长捉, 必须变着, 否则作负。 6.长捉真根子作和, 长捉假子作负。但马或炮如长捉有根车亦作负。 7.长捉同类子作和, 但该子如受牵制不能离线时, 则仍作为长捉论, 不变作负; 活马长捉蹩脚马, 仍作为长捉, 必须变着。 8.捉二而其中一着兼兑者仍作长捉, 长捉兼长兑者, 亦作长捉论。 9.将帅或兵卒长捉均作和; 其联合一车或一马或一炮长捉一子亦作和局。 10.长拦、长献、长兑、长要抽吃均作和局。2,中国象棋棋规,比亚洲棋规严格棋例总纲 棋例释义 1 对局中有时出现双方着法循环不变的重复局面。据以裁处这种局面的规则条例,称为“
6、棋例” 。 2 长将、长杀、长捉、一将一杀、一将一捉、一杀一捉等循环重复的攻击手段,统称为“禁止着法” 。 闲着(含:兑、献、拦、跟)、数将一闲、数杀一闲、数捉一闲等着法,无论是否重复,统称为“允许着法”。 3 车、马、炮、过河兵(卒)、士、相(象),均算“子力”。帅( 将)、未过河兵(卒),不算“ 子力”。“子力”简称“子”。 子力价值是衡量子力得失的尺度,也是判断是否“捉子” 的依据之一。原则上,一车相当于双马、双炮或一马一炮;马炮相等;士相(象)相等;过河兵(卒)价值浮动,一兵换取数子或一子换取数兵均不算得子。 棋例总则 1 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单方面长将。 2 双方均为允许着法,双方
7、不变作和。 3 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包括一方为长将),双方不变作和。 4 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应由前者变着,不变判负。 棋例通则 1 允许帅( 将)本身步步叫吃对方的棋子,按闲着处理. 其他棋子和帅(将)同时捉吃或借帅(将) 之力捉吃对方的棋子,均按捉处理. 2 兵 (卒)本身捉吃对方的棋子(不含将.杀),按闲处理;如形成相互长打局面 ,则应按捉处理. 3 占据防守要点, 立即构成简明和棋,附带产生的捉士相(象),按闲处理. .4 凡走子兼具多种作用时,应从重称呼和裁处.如杀兼捉,按杀;捉兼况 ,按捉等,依此类推. 术语解释 1 将 凡走子直接攻击对方帅(将)者,称为“ 照将“,
8、简称“ 将“. 2 凡走子企图在下一着照将或连续照将,将死对方者,称为“ 杀着“,简称 “杀“. 3 捉 凡走子后能够造成在下一着(包括从下一着开始运用连续照将或连续交换的手段) 吃掉对方某个无根子,称为“捉“. 4 打 将.杀.捉等攻击手段,统称为“打“. 5 兑 凡走子可与同等子力互换吃去者,称为“邀兑“, 简称“兑“. 6 献 凡无根子送吃,而对方同兵种子一旦吃掉此子后,不致立即被将死或立即在子力价值上遭受损失者,称为“献“. 7 拦 凡走子阻拦对方棋子的活动,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拦“. 8 跟 凡走子盯牵对方有根子,而又不具攻击作用者,称为“跟“. 9 闲 凡走子性质不属于将.杀
9、.捉,统称为“闲“. 兑.献.拦.跟,均属“闲“ 的范畴. 10 长将 凡走子连续不停照将,而形成循环者,称为长将“. 11 长杀 凡走子连续不停杀着,而形成循环者,称为“长杀“. 12 长捉 凡走子连续追捉一子或数子,而形成循环者,称为“长捉“. 13 长兑 凡走子连续不停邀兑,称为“长兑“. 类似解释也适用于“长献“.“长拦“.长跟“. 14 长打对长打 凡双方走子循环反复,步步是打,称为“长打对长打“. 15 长打对非长打 双方走子循环反复,一方步步是打,中间没有闲着,另一方中间有闲着,则称为“长打对非长打“. 16 有根子和无根子 凡有己方其他棋子(包括暗根)充分保护的子,称为“ 有根子“;反之,称为“无根子“. 形式上是根,实际上起不到充分保护作用,称为假根或少根.假根子和少根子按无根子处理. “捉“ 的概念 构成“捉子“,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捉子的形式可以有:能够直接吃子;能够通过连续照将吃子;能够通过完整的交换过程得子. 2 “捉“产生于刚走的这着棋 ,上一着尚不存在 . 3 直接或间接被捉的,是有子力价值的无根子(含:假根子.少根子). 4 下一着吃子或得子后,不致被将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