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证券代码:000553200553 证券简称:沙隆达 A 沙隆达 B 公告编号:2013-12 号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和工程项目投入的融资需求,2013 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按照有关规定,公司需要控股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担保方为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存在一定风险,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和国内信用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将向担保方支付担保费。 2、沙隆达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沙隆达集团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
2、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此次支付担保费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3、 201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8名董事成员中,1名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4、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的标准,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沙隆达集
3、团公司:成立日期为1996年4月,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24066.1万元,注册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北京东路93号;法定代表人:李作荣;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公司主营:农药化学品、化肥、兽药、饲料及化工产品,热电生产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及经营,医药产品、农产品流通,房地产开发,货物、技术、代理进出口等。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17亿元,利润总额9733万元,总资产24.62亿元,净资产10.4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6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沙隆达集团公司及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根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国内信用担保公司收费标准,确定担保费率为年 1%。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1、交易标的:沙隆达集团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向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2、担保额度及担保费用:沙隆达集团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 2012 年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 6.3 亿元,公司向沙隆达集团支付担保费 63
5、0 万元。担保费率为年 1%。预计2013 年沙隆达集团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将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为 8.88 亿元,预计将向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约 888 万元,担保费率为年 1%。六、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为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需要向银行进行融资,按照相关要求,需要沙隆达集团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沙隆达集团公司、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七、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6、司3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 79 万元。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向沙隆达集团公司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公司为融资顺利到位,需要沙隆达集团公司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公司按照担保额度向沙隆达集团及关联方支付担保费是合理的,该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3、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3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