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 福 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编号:Q/WFY-XZ/GL-2-2015-0工衣管理制度起 草 人 : 审 核 人 : 审 批 人 : 文 件 实 施 日 期 : 20151001万 福 源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发布工衣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的工衣管理,使其采购、发放、使用规范化,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更好地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此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 工衣管理3.1 工服分类及标准工服分为管理人员工服及基层人员工服。根据公司目前运行情况,只给卖场及库房人员配置相关工衣。工服根据季节不同可分为春夏及秋冬服装。
2、每半年发放一次。工服实行标配制:营业员、物流库房人员:春夏为半袖 T 衫,秋冬为长袖 T 恤衫/人。根据工作性质附带配套围裙 1 件。收银员、前台、化妆品、烟台专柜:小西服或冬日棉衣。烟台专柜:小西服或冬日棉衣运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内部预留一部分人员的备用服装,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如因工作需另行配备其他工服或相关服饰,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采购。3.26 工服申购工服的申购原则上每年的 5 月,10 月的 25 日给予申购,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予发放。3.3 工服的发放新员工办理上岗单后在人力资源部办理工服领取手续,所有工服依据购买价值缴纳相应押金。并制定工服的发放记录,标明发放员工姓名、性别
3、、所属分支部门,工服价值、押金、 领用时间 、领用签名等内容。所有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员工方可领取工装。员工的工衣押金只收取一次,不做重复收取。押金在员工离职时凭收据退还。员工在领取服装过程中,应在领取现场认真检查予以确认,领出后如发现损坏,公司将不予退换,并由当事人负责赔偿。3.4 工服的总体着装要求所有员工在上班时间均须按规定穿着工装。所有人员都有责任保持个人服装的整洁及完好,维护公司形象。各类服装配件佩戴位置应标准、统一,装备须齐全。所有员工着装须统一配套,不能将工作服随意搭配穿着。如因外事活动需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穿着便装上班。3.5 工服的保管和使用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服装进行质量及完
4、好程度的检查,如发现短缺或损坏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员工在更换及补领工作服及服饰时,必须将工作服及配饰交还公司,以旧换新,方可更换及补领新的工作服及服饰。如员工工作服未到规定使用期限(6 个月),因工作原因发生非人为因素的破损可更换新工作服,但工作服遗失、个人损坏、脏污面积过大要求重新更换时则需由个人交纳服装成本价后领取新服装。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购置工衣,直接按照采购价给予售卖。工作服的更换期限:原则上为半年,因工服款式变化引起的工衣更换另行计算。3.6 员工离职工服管理员工配发工服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离职时需将最近一次所配置工服及所有配件洗净交回后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如有遗失、损坏照价或折价赔偿。如押金手续丢失的,不予以办理押金退还手续。所收回工服由工服管理员进行登记后备用。工衣的发放期限为半年一次,如果员工领取工衣 1-3 个月之内离职的,需得将工衣按要求洗衣交回公司,同时交纳一半的工衣损耗费(损耗费用为购买时的费用的一半)。如超过 6 个月,则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衣是否回收。3.7 工服的报废收回的旧工服,视情况作为其他临时工作服使用,工服污损面积大至超过 1/3 时,可 进行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