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乙方(买方):关于乙方向甲方购买窑洞协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愿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巷 79 号的三孔窑洞以总价四十八万元出售与乙方。二、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三、窑洞三孔,面积 120 平方米,院落面积 180平方 米,均至四周以围墙为界限四、付款方式: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并交与乙方时,乙方一次性将房屋款付给甲方五、甲方保证出路与水路畅通无阻,与周边邻居没有任何纠纷。六、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不可在将该房屋转让其他人,如若发现专卖现象,必须向乙方赔偿违约金五万元七、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八、本协议签订之前,该房屋左右以产生的一切争议,均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如若出现无法解决事宜,甲方必须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款。九、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执行。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