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购买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自己创作的电影剧本【】提供给甲方拍摄。协议如下:1、甲方以每部 元,共计人民币 元(税后) ,购得乙方创作的 的摄制和发行权(电影版权) 。2、剧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甲方付给乙方剧本创作费,计人民币 元。3、协议签订后,如果甲方提出意见,乙方应认真修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4、乙方承诺甲方,在本剧播出前,不得将该题材改变成其它艺术形式的作品,播出和发表。5、甲方在乙方创作期间不承担除稿费外的其它费用。6、剧本若发生权益纠纷,乙方自负。如因剧本权益纠纷影响甲方的拍摄和发行,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