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教训,安全经验分享,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二、事故现场,11 月25日电(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栋梁连发15问?,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到青岛看望、慰问伤员和遇难者家属,听取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
2、,2014年1月9日,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 黄毅认定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企业、政府监管、规划设计、市政部门 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四、事故责任认定,直接原因: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间接原因: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管理原因:青岛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开
3、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青岛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五、事故原因分析,六、事故责任追究,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规规定,对中石化管道分公司运销处处长裘冬平、安全环保监察处处长廖达伟、潍坊输油处处长兼副书记靳春义,青岛市黄岛区委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办公室副主任兼应急办主任汪啸,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副局长李宝三、石化区分局局长任献文等1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8人。其中,给予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中石化股份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行政记过处分,中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王天普行政记大过处分
4、,中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石化股份公司总裁李春光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中石化股份公司副总裁、安全总监王永健行政记大过处分、免职;给予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委常委、总经理钱建华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新起(副省级)行政警告处分,市委常委、副市长牛俊宪行政记大过处分,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书记张大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孙恒勤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开发区安监局局长薛凌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开发区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局)副局长马启杰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工委书记薛仁
5、龙(2007年1月至2012年2月任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局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希珍行政记过处分。,1.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部门和岗位,谁踩红线谁就要承担后果和责任。2.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3.加大政府监督管理力度,保障油气管道安全运行。各级
6、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油气管道保护的相关职责。,七、事故防范措施及建议,4. 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布局,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本行政区域油气管道规划建设工作的领导,油气管道规划建设必须符合油气管道保护要求,并与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乡规划相协调,与城市地下管网、地下轨道交通等各类地下空间和设施相衔接,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5.完善油气管道应急管理,全面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包括油气管道在内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与企业沟通协调机制,开展应急预案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需要及时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周边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安全有序。,青岛爆炸,危险离我们有多远?,百分之零点几的事故概率对个体来说就是百分百的灾难!,忽视危险、经验主义蛮干才是最大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