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 80 至 299 张。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有 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60%;(三)至少有 4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 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 1 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 0.3 名护士。四、房屋: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 35 平方米。五、设备:(一)基本设备:心电图机 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 呼吸机麻醉机 电针仪手
2、术器械 手术床酸度计 分析天平2钾钠分析仪 培养箱电冰箱 干燥箱分光光度计 X 光机纤维胃镜 结肠镜妇科检查台 蒸馏水器高压灭菌设备 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 显微镜心脏除颤器 离心机各类针具 B 超无影灯 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 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床 1 张被子 1.2 条褥子 1.2 条被套 2 条枕头 2 个床头柜 1 个床头信号灯 1 个3床垫 1.1 条床单 2 条枕套 4 个病员服 2 套(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