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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doc

上传人:HR专家 文档编号:5802750 上传时间:2019-03-18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299.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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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要求)Intelligent prevention system for active safety of operating vehicles(Requirements for terminals)2018年 8月 27日发布 2018年 9月 1日实施陕 西 省 道 路 运 输 管 理 局 发 布I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一般要求 55. 功能要求 76. 性能要求 .157. 安装要求 .178. 测试方法 .19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外设数据通讯接口规格和要求 .29II前 言本技术要求

2、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写。本技术要求由长安大学和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采用了GB/T 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 33577智能运输系统 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 、JT/T 883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T/JSATL11-2017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平台技术规范 、T/JSATL12-2017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协议规范 、T/JSATL13-2017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规范等标准中的内容,并对部分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本技术要求起

3、草单位:长安大学、陕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交通信息投资营运有限公司、西安向南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余强、曹鑫、史培龙、王晓东、赵轩、郭庆荣、刘民、艾海燕、邓良、杜柳、张玮、刘保兴。1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要求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以下简称终端)及外设的功能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安装要求以及测试方法等内容。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05

4、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5865 摄像机(PAL/SECAM/NTSC)测量方法GB/T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T 21437.1-2008/ISO 7637-1:2002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GB/T 26773 智能运输系统 车道偏离报警系统性能要求与监测方法GB/T 19392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GB/T 33577 智能运输系统 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性能要求和测试规程JT/T 107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终端技术要求JT/T 107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视频通信协议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

5、要求JT/T 796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JT/T 808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883 营运车辆行驶危险预警系统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ISO 17387 Intelligent transport systems Lane change decision aid systems(LCDAS)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proceduresISO 21750 Road vehicles Safety enhancement in conjunction with

6、tyre inflation pressure monitoring2EN 62471:2008 Photobiological safety of lamps and lamp systemsT/JSATL13-2017 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终端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T 26149、JT/T 794、GB/T 19056、GB/T 20815、GB/T 21437.1、GB/T 19392、JT/T 883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终端 Active safety Intelligent prevention terminal主动安全智

7、能防控终端是指安装在车辆上满足工作环境要求,具备行车记录仪、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监控、高级驾驶辅助、驾驶人状态监测等功能,并支持与其他车载电子设备进行通信,提供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平台所需信息的车载设备。3.2异常音视频 Abnormal Audio/Video异常音视频是指发生异常状态时间点前、后的音视频,时长不得少于 5秒。异常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前向碰撞报警、车道偏离报警、车距过近报警、疲劳驾驶报警、抽烟报警、接打电话报警等。3.3主存储器 Main storage终端主机内用于存储音视频数据、定位数据等所有数据的存储介质及防护装置。3.4备份存储器 Backup Storage物理上独立于主存储

8、器,用于特殊情况下保存必要的音视频数据和其它重要数据的存储介质及防护装置。3.5外部配件 Extra accessories可选装的除终端主机外其他配件。33.6误报率 False warning rate测试事件中未出现异常情况,而设备判断为异常情况的比例。 10%FPN 式中:误报率;FP:设备判断为异常情况的事件数量;N:总测试事件数量。3.7漏检率 Missing Report Rate测试事件中出现异常情况,而设备未能判断为异常情况的比例。 10%FNP 式中:漏检率;FNP:设备未能判断为异常的事件数量;:总测试事件数量。P3.8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Advanced driver a

9、ssistant system,ADAS利用安装在车上的传感器,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实时感应周围的环境,采集数据,并进行运算与分析,能够预先让驾驶人觉察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并提醒驾驶人的设备。3.9驾驶人状态监测 Driver State Monitoring,DSM利用安装在车上的传感器,在驾驶人驾驶过程中,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实时监控驾驶人的状态,能够检测到驾驶人危险驾驶行为,并提醒驾驶人的设备。43.10盲区检测 Blind Spot Detection,BSD在驾驶人变换车道时,检测车辆后方和侧方的车辆或行人对可能引发的车辆与车辆或车辆与行人碰撞进行预警的系统。系统相关术语定义符合 IS

10、O 17387标准相关定义要求。3.11疲劳驾驶 Fatigue Driving 由于驾驶人缺少休息或长时间驾驶等原因,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出现的反应时间变慢、视力与协调性变差、或处理外界信息延迟等现象的驾驶状态。3.12车道偏离 Lane Departure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操作转向指示灯的情况下,其中一个前轮的外边缘正在越过车道边界的状态。3.13碰撞时间 Time to Collision,TTC在当前接近速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自车与目标车辆发生碰撞所需的时间。碰撞时间用自车与目标车辆的间距除以它们的相对车速计算得到。 ()crxtTC v式中:碰撞时间;TC自车与目标车辆间

11、距;()cxt相对速度。rvt3.14分神驾驶 Driving Distraction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因注意力未集中于观察前方道路状况而可能导致危险的驾驶行为,该驾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低头、左顾右盼等。53.15驾驶人异常 Abnormal Driver Monitoring车辆行驶过程中,用于检测驾驶人状态的摄像头未检测到人脸面部特征达到 3 秒以上的情形。3.16距离时间 Time for distance保持自身车速不变,行驶到目标位置所需要的时间。3.17虚拟保险杠 Virtual bumpers在等待交通信号指示灯或拥堵路段等低速场景下,用于防止因车距过近发生过多前向碰撞报警而检测

12、与前车距离的辅助功能。 4 一般要求4.1 终端组成4.1.1 主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车载终端应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无线通信传输模块、打印机模块、实时时钟、高级驾驶辅助系统、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数据通信接口等。为保障通讯网络安全性,终端采用单张 SIM卡与唯一受控的服务器通讯。终端主机应具有的数据接口包括不少于 5路视频信号输入接口、2 路音频信号输入接口、1 路音视频信号输出接口、2 路 RS485接口、2 路 RS232接口、1 路 10M/100M自适应网络接口、1 路 CAN接口、1 路 USB Host2.0或以上标准接口。其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应包含前方前向碰撞报警

13、、车距过近报警、车道偏离报警功能,也可包含行人碰撞报警、交通标志识别等功能。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应包含疲劳驾驶报警、分神驾驶报警、抽烟报警、接打电话报警、驾驶人异常报警等功能。终端与外接设备通讯协议按照 JT/T808-2013中附录 A的要求。64.1.1.1 主存储器存储介质应支持 SSD硬盘、HDD 硬盘、HHD 硬盘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支持多种介质。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 480GB的常见规格。存储器应区分多媒体数据存储区和其他数据存储区,且相互不应干扰。主存储器应具有一定的防碰撞保护功能,应支持使用专用工具在非拆机方式下手动装卸。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应具有 U

14、SB Device 2.0或以上接口。4.1.2 外部配件外部配件应符合 JT/T 794标准 4.1.2要求和 JT/T 1076标准 4.2.2要求,摄像头除了需符合 JT/T 1076中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配备 1路专门用于驾驶人状态检测的摄像头和 1路用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的摄像头。4.1.2.1 主动安全报警设备以声光的形式向驾驶人发布报警信息的设备。4.1.2.2 备份存储器该存储器为选装部件,存储介质应支持 SD卡、SSD 硬盘、HDD 硬盘、HHD 硬盘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支持多种介质。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 128GB的常见规格,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

15、4.1.2.3 灾备存储器该存储器为选装部件,存储介质应支持 SD卡、SSD 硬盘、HDD 硬盘、HHD 硬盘其中之一,也可同时支持多种介质。存储容量支持不少于 64GB的常见规格。灾备存储器应符合 JT/T 1076中附录 B的相关要求,具有防水、防火、防尘、防碰撞、防跌落等性能,IP 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6。应具有 USB Device 2.0或以上接口。对存储器内部数据应具有不易打开、防止篡改的保护功能。灾备存储器至少应记录存储器停止工作时间点 10秒以前的车辆的视频数据以及驾驶操作记录数据。74.2 外设组成4.2.1 概述外设是用户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安装,能够实现特定功能的产品,外

16、设与主机之间通过数据接口连接,接口定义见附录 A,并符合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通讯协议规范中第 5章要求。外设可包括盲区监测系统、导航屏等设备。4.3 其它终端的外观、铭牌、文字、图形、标志、材质和机壳防护应符合 JT/T 794中车载终端的要求。5 功能要求5.1 行车记录仪功能行车记录仪功能应符合 GB/T 19056标准中功能要求。5.2 卫星定位功能卫星定位功能应符合 JT/T 794标准中功能要求。5.3 车载视频监控功能车载视频监控功能在符合 JT/T 1076标准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终端应具备记录至少 300h录像的能力。录制图像至少 2路采用 1280720

17、(720P)或以上图像分辨率。5.4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5.4.1 功能说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应具备前向碰撞报警、车距过近报警、车道偏离报警、虚拟保险杠,推荐行人碰撞报警、交通标志识别、主动拍照功能。5.4.2 车距过近报警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终端应能够实时监测与前车的距离时间,且应具备以下功能:a) 具有区分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b) 在双向弯道条件下,终端应具有区分同向车道前车和反向车道的车辆的功能。8c)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与安全距离时间阈值的功能: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与前车距离时间低于安全距离时间阈值,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

18、提示;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与前车距离时间低于安全距离时间阈值,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车距过近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4.3 前向碰撞报警前车碰撞报警功能应符合 JT/T 883标准 5.3条要求。且应具备以下功能:a) 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国内所有等级道路。b)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与安全时间阈值的功能:当车辆速度低

19、于分级速度阈值时,若碰撞时间(TTC)低于安全时间阈值(本标准采用 JT/T 883标准所规定的 2.7s) ,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辆速度高于分级速度阈值时,若碰撞时间(TTC)低于安全时间阈值,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前车碰撞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4.4 车道偏离报警终端应符合 JT/T 883标准 5.4要求,且符合以下功能要求:a) 具备正确区分驾驶人正常变道和车道偏离的功能。b) 能够在以下状况

20、下正常工作: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9c)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发生车道偏移,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发生车道偏移,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车道偏离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4.5 虚拟保险杠车辆在 0-30km/h低速行驶中系统需支持识别并预报与前车可能发生

21、的低速碰撞风险,并具备以下功能:a) 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国内所有等级道路。b)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低速前碰撞预警信息,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4.6 交通标志识别(推荐功能,非强制要求项)终端可具备交通标志识别的功能,且应符合以下要求:a) 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白天、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国内所有等级道路;不同速度情况。b) 终端可具备本地或远程设置车辆可安全通过的

22、高度参数的功能。c) 识别到交通标志时,终端应立即保存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或者视频,并向平台发送交通标示识别事件信息,信息中应包含交通标志类型及内容。d) 识别到限高或限速交通标志时,如检测到车身参数不能满足限制值要求时,应立即对驾驶人进行报警提示,报警提示包含语音提示及显示提示。10e) 产生报警时,终端应立即向平台发送交通标示识别事件信息,信息中应包含识别到的限制值,该报警默认为二级报警。5.4.7 行人碰撞报警(推荐功能,非强制要求项)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可具备行人碰撞报警功能,此功能需符合以下要求:a) 能够在以下状况下正常工作:包含晴天、雨雪天气、雾霾天气等在内的各类天气情况;白天

23、、黄昏、夜晚、黎明等不同时间、不同光照条件;国内所有等级道路。b) 具备区分车辆前方行人与路侧行人的功能。c) 具备检测各种状态行人的功能,行人状态包括且不限于步行、跑步、下蹲、打伞、骑车等。d)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与行人距离时间小于行人碰撞报警时间阈值,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与行人距离时间小于行人碰撞报警时间阈值,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行人碰撞报警信息,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

24、报警点至少包含车外前部区域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4.8 主动拍照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终端应能够定时或定距拍摄车辆前方情况照片,并将照片上传至平台。照片应包含拍摄时的车辆卫星定位信息。该功能中的时间与距离参数应可通过终端或平台进行设置与修改。5.5 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功能5.5.1 功能说明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应具备疲劳驾驶报警、分神驾驶报警、抽烟报警、接打电话报警、驾驶人身份识别等功能。115.5.2 疲劳驾驶报警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a)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能够通过面部监测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疲劳驾驶,并提供不同等级的疲劳驾驶警告报警。b) 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

25、光照条件下实现疲劳驾驶检测。c) 可在驾驶人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等情况下正常工作。d)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疲劳驾驶,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疲劳驾驶,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疲劳驾驶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5.3 分神驾驶报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视频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分神状态,产生分神警告,且具

26、备以下功能:a) 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分神驾驶检测。b) 可在驾驶人佩戴帽子、眼镜、墨镜等情况下正常工作。c) 能够区分车辆转向、驾驶人观察后视镜等情况与分神驾驶状态。d)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当车辆速度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分神驾驶,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辆速度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分神驾驶,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分神驾驶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

27、台。125.5.4 抽烟报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抽烟的行为产生报警,且具备以下功能:a) 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抽烟行为检测。b) 具备设置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当车速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抽烟行为,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速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抽烟行为,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视频,并上传至平台

28、。5.5.5 接打电话报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载终端应能够通过接触或非接触的方式检测到驾驶人接打电话的行为产生报警,且具备以下功能:a) 能够在白天、夜晚、黄昏和黎明等不同光照条件下实现接打电话行为检测。b) 具备设置安全报警分级速度阈值的功能:当车速低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接打电话行为,产生一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当车速高于报警分级速度阈值时,若检测到驾驶人接打电话行为,产生二级报警,同时进行语音报警提示或者显示报警提示;产生报警时,终端应向平台发送报警信息,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若报警级别为二级报警,则终端还需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驾驶人面部特征的照片和

29、视频,并上传至平台。5.5.6 驾驶人异常报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检测到驾驶人异常时,应能产生驾驶人异常报警,对驾驶人进行报警提示,同时保存报警点至少包含 JT/T1076中所规定音视频通道 2的照片和视频,并向平台发送驾驶人异常报警,该报警默认为二级报警,报警信息需包含报警级别。135.5.7 驾驶人身份识别终端应具备驾驶人 IC卡认证功能,在 IC 卡认证不通过时产生驾驶人 IC 卡异常报警, 上传到平台。终端应具备驾驶人面部照片抓拍的功能,在插卡开始行驶、定时或驾驶人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等情况下应能主动抓拍包含驾驶人正面照片,并上传到平台进行身份识别。终端可具备本地驾驶人面部特征识别功能

30、,终端检测到驾驶人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时,终端应能将重新出现的驾驶人面部特征与离开前的驾驶人面部特征相对比。若驾驶人面部特征不同,则产生驾驶人身份异常事件,并向平台发送驾驶人身份更换事件信息。 5.6 外设功能要求5.6.1 盲区检测设备5.6.1.1 盲区报警功能要求车辆直线行驶速度大于 1km/h小于 30km/h时,车辆或行人靠近试验车右侧 0.5m以内,或者转弯行驶车速大于 1km/h小于 30km/h,车辆或行人靠近试验车右侧 1.5m以内,系统会监测到并产生盲区碰撞预警,以声光提醒驾驶人,预警上报平台,可支持视频、图片上传平台,视频为盲区摄像机视频。5.6.1.2 系统响应时间整个系

31、统的响应时间,从目标满足警告到发出有效报警指示的时间,不应超过 300毫秒。整个系统的响应时间,从目标不满足报警到发出指示失效的时间,解除不应超过 1秒。盲区视频分辨率不低于 720P。5.6.2 导航屏导航屏应具备车辆定位及地图匹配、地图显示、运单显示、更新地图包、显示围栏、路径规划、线路下发等功能,除了应符合 GB/T 19392-2013标准 4.2.2相关基本功能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5.6.2.1 围栏显示功能导航屏应具备围栏显示功能,相关禁行区域、危险区域应可通过围栏形式显示在地图14中,当车辆进入相关围栏区域时,应当能够发出报警,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平台。5.6.2.2 线路下发功

32、能导航屏应能够接收平台下发的行车路线,并按照下发路线对营运车辆进行导航。当车辆偏离既定路线时,导航屏应能够发出报警,并将相关信息传输至平台。5.7 其他功能5.7.1 驾驶行为管理终端可支持驾驶行为管理,可支持识别车辆急加速、车辆急减速 、车辆空挡滑行的危险驾驶行为,并支持以报警方式上报平台。5.7.2 设备参数管理终端应支持本地或远程查看、设置相关设备参数的功能,设备参数应包括卫星定位参数、视频监控参数、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参数、驾驶人状态监测参数以及与终端相关的其他参数。5.7.3 车辆状态数据采集终端应具备通过车辆数据通信总线或信号线采集车辆状态数据的功能,车辆状态包含但不限于车辆速度信息、

33、制动信息、油门信息、转向灯信息、陀螺仪数据。5.7.4 报警证据采集终端应具备触发报警时,采集报警证据的功能。报警证据包含并不限于报警点前后 1路以上视频通道的图片和视频,报警点前后车辆状态信息等,其中车辆状态采集方式为终端触发报警时,终端应以不高于 200毫秒的时间间隔记录报警点前后不少于 5秒的车辆状态数据,并生成车辆状态数据记录文件。5.7.5 固件升级终端应当能够具备远程固件升级功能,其升级功能除满足 JT/T 794标准 5.10相关要求外,还应具备通过 JT/T 808中终端控制指令对终端和外设进行固件升级的功能,使用终端控制制定对终端进行升级时,终端应先判断是否满足升级条件,然后

34、再下载对应的升级文件。固件升级操作还需要满足以下安全要求:a) 终端升级固件只能来源于唯一备案或者受控的服务器,不可采用第三方服务器。15b) 终端固件的远程下发只能通过唯一受控的移动通讯网络进行。5.7.6 报警提示功能主动安全预警车载终端及外设应当为驾驶人提供相应的报警提示设备,以听觉、触觉或视觉等形式给出的危险状态报警提示,报警方式应在各种环境下清楚识别。5.8 功能配置要求终端的功能应可以根据车辆营运性质、用户需求、政策法规进行增减,增减功能不应影响其他功能正常运行。车辆营运性质与终端功能配置要求见表 5-1。表 5-1 终端功能配置要求表终端功能营运性质行车记录仪 卫星定位 视频监控

35、 高级驾驶辅助 驾驶人行为监测 盲区监测危险品运输车辆 三类以上客运班线 旅游包车 注:表示必选功能,表示推荐功能,未标明的表示不做要求6 性能要求6.1 电气性能要求终端及外设的电气性能应满足 JT/T 794中 6.4的规定。6.2 环境适应性要求终端及外设的环境适应性除了应符合 JT/T 794中 6.5的规定外,终端主存储设备应能在-2070环境中正常启动和工作。6.3 电磁兼容性能要求终端及外设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JT/T 794中 6.6和 6.7的规定。6.4 通讯部件符合 JT/T794标准 6.3.2、6.3.3、6.3.4 要求,还应支持基于通用 GSM、CDMA、TD-1

36、6SCDMA、WCDMA、CDMA2000、TDD-LTE、FDD-LTE 或其他无线通信网络传输机制下的通信模式一种或者多种,并预留北斗短报文通讯接口。6.5 音视频终端音视频应满足 JT/T 1076中的相关要求。6.6 光源标准终端及外设中具备发光功能的原件或设备,其发出的光线不得对驾驶人产生危害,其辐射强度、辐射亮度等参数指标应当满足 EN 62471:2008中的相关要求。6.7 电源输出终端及外设提供的电源输出应满足以下要求:5V 电源输出:+5V(5%) ,电流1A。12V 电源输出:+12V(5%) ,电流0.5A。终端的主电源为车辆电源,终端内应具有备用可充电电池,当终端失去

37、主电源后,备用电池工作时间不少于 10分钟,备用电池工作时间应足够向监控中心报警或传输必要的数据。6.8 电器性能终端运行功率等电器性能应满足 JT/T 794标准 6.4的要求,主机接口输入应满足以下要求:高电平输入值适应范围:536v。低电平输入值适应范围:02V。有报警时输出低电平小于 0.7V。其它接口符合 GB/T 19056-2012标准中 4.2.2的要求。6.9 卫星定位符合 JT/T 794标准 6.2要求,还应支持 GPS和北斗二代定位。6.10 振动和冲击终端在承受振动试验、冲击试验等机械环境试验后,应无永久性结构变形、无零部件损坏,无电气故障,无紧固部件松脱现象,无插头

38、、通信接口等插器脱落或接触不良等现象,其各项功能应保持正常,无试验前存储的信息丢失现象。振动试验条件应符合 JT/T 794-2011标准 6.5.2.2要求,冲击试验条件应符合 JT/T 794-2011标准 6.5.2.3要求。6.11 报警视觉报警设备应可以通过不同显示方式表示不同报警类型及等级,方式包括且不限于17不同颜色、频率及图标等。其设备视角应不小于 100。听觉报警设备应可以通过不同声音方式表示不同报警类型及等级,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不同分贝、不同频率等。一级报警使用语音提示,二级报警使用报警音提示,每类报警应具备其独特的报警音,不同报警类型之间的报警音应易于区分。报警声音 SPL

39、(sound pressure level)最大不可超过 86dB10cm。另外终端应具备修改视觉报警和听觉报警的报警提示内容或提示方式的功能。终端需具备连接触觉报警设备的接口。6.12 盲区监测系统盲区监测系统的电气性能、环境适应性能、电磁兼容性能应符合 JT/T 794的性能要求。6.13 导航屏导航屏的相关性能应满足 GB/T 19392-2013标准 5.3的相关要求。7 安装要求7.1 总体要求终端安装必须避免改变车辆本身的电气结构与布线,保证不会因为终端的安装而产生车辆安全隐患。如产品说明书上对其安装和维护有特殊要求规定,还必须遵守其规定。对于在用车辆,由终端设备安装服务商与用户共

40、同设计、决定终端安装方式,应不影响汽车的结构强度、电气安全性能。7.2 终端主机设备安全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设备工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设备严禁安装在发动机附近,应远离碰撞、过热、阳光直射、废气、水、油和灰尘的位置。如需要安装外设,则安装完成后应确保外设与主机之间通讯正常,且连接稳定。7.3 安装布线7.3.1 取电原则参照 JT/T 794标准 7.4的要求,车辆常火线取电在 ACC之前,不受仪表台上所有开关控制,考虑到终端负载要求,要求在主电源上取电。控火线受 ACC开关控制,在车辆的主18搭铁线上取电。7.3.2 布线原则要求和原车线路一致并固定做到整套线路布置整洁和隐蔽。信号线的接

41、线方式按照 GB/T 19056-2012的要求接驳,并用防潮绝缘胶布将功能线包好,禁止误接或错接,确保终端的每个功能正常工作。根据连接信号、电源接线的位置,把主机信号线接好并固定牢靠。外接引线必须加波纹套管随汽车线路走向固定,避免接触汽车发动机等高温部位。连接线时需要将线穿孔绞接,缠绕圈数不少于 5圈,包胶布时要防止线芯刺穿胶布导致短路。要求接头牢固可靠,不能起削,不能松散,以防线路发热引发后患。每个接线头不能紧靠线的根部,至少距离 20公分左右,保留修理的空隙。7.4 设备标定设备安装固定完成后,为了保证设备功能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需要对设备中的部分部件进行标定,需要升级部分主要是用于高级驾

42、驶辅助系统的摄像头方向、用于驾驶人状态监测的摄像头方向、以及用于视频监控的摄像头方向,其中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和驾驶人状态监测需要依据设备标定方式和标定流程,使用设备配套的标定工具对部件进行标定,标定结果需要满足设备标定结果要求。摄像头标定时需要保证摄像头所监控的区域与视频通道符合 JT/T 1076中表 2的要求。7.5 安装后检验设备安装标定完成后,需要在空旷场地对设备进行上电测试,检测需要遵循以下原则:a) 设备安装完成后,不应增加车辆状态异常,异常包含车辆不能正常启动,发动机故障以及其它车辆功能性故障。b) 设备自身工作正常,可正常定位,并连接到监控平台,平台可接收终端定位数据,查看设备实

43、时视频。c) 保证主动安全智能防控功能可以正常工作。8 测试方法8.1 测试方法概述主动安全智能防控车载终端包含行车记录仪与车载视频终端的功能,所以被测产品应19已经通过相关国标及部标认证,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测试不对行车记录仪功能和视频终端功能进行重复测试。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中高级驾驶辅助模块和驾驶人状态监测模块功能测试采用模拟场景测试与实车功能试验相结合的方式,模拟场景测试主要测试系统功能参数是否达标,实车功能测试主要验证实际报警触发情况。实施过程中,应对终端及外设产品首先采用模拟场景测试,通过在终端正前方指定位置播放视频场景的形式,为终端提供多样化的模拟环境特征,通过测试结果判断终端在

44、复杂环境下能否正常工作,判断终端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在模拟场景测试结束后,应将车载终端及外设产品进行实车场地试验,将终端按照要求安装在测试车辆上,测试人员在标准试验场地中驾驶测试车辆触发各类报警情形,检测终端在实际车辆运行时报警的可靠性,从而判断设备在实际装车后是否能够有效运作。8.2 模拟场景测试模拟场景测试时,检测设备通过显示器播放高级驾驶辅助模块摄像头安装位置视角的场景视频,或驾驶人状态监测模块摄像头安装位置视角的场景视频,并以符合终端与外设通讯协议要求的方式输出车辆信息,同时提供符合 SAE J1939/SAE J1979标准的车辆 CAN总线信息输出。被测设备的视频传感器固定在显示器正

45、前方,测试时接收测试设备发出的车辆信息,并以符合终端与外设通讯协议要求的方式输出报警信息。测试设备结合场景信息和接收到的报警信息判断终端是否满足要求。8.2.1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测试8.2.1.1 视频场景要求a) 视频场景分为正常行驶、与前方静止车辆产生碰撞危险、与匀速行驶车辆产生碰撞危险以及与减速车辆产生碰撞危险、与前车车距过近、车道偏移、与不同状态行人产生碰撞危险等的节选视频,每段视频片段约 1分钟左右。b) 视频场景应包含完整的道路信息、前方车辆信息等,且应当包含不同道路条件、天气情况参数的视频。c) 每段视频场景应匹配有对应的场景参数说明文件。d) 视频场景播放时横向像素不小于

46、2000 px。208.2.1.2 试验步骤a) 随机选择测试场景视频,场景需包含各类异常状态以及正常驾驶状态,且每种状态次数需相对平均。b) 将显示设备放置于终端检测摄像头正前方指定区域,完成标定。c) 开始测试,测试设备记录场景信息和终端报警信息。d) 终端运算结束后,输出其判断结果。e) 根据终端监输出结果与标准结果对比,得出设备误报率与漏检率。f) 判断设备误报率与漏检率是否合格,并结束本次试验。8.2.1.3 试验结果分析将终端输出结果与标准结果进行对比判别,具体判别过程如下:a) 当对应的报警类型正确且报警时间在有效报警区间内时,为一次有效报警。b) 当对应报警类型错误、报警时间不

47、在有效报警区间内或对异常状态未产生报警时,记为一次漏检,同时记录此次漏检报警类型。c) 当对正常状态测试视频发出报警时,记录为一次误报,同时记录此次误报类型。d) 根据公式,计算各种类型报警的误报率与漏检率。e) 若所有类型报警的误报率均不高于 10%且漏检率均不高于 10%,则本次试验成功。8.2.1.4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可靠性对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功能的视频测试应当重复进行 10次,终端应通过 10次试验中的8次试验,且不得连续失败 2次。8.2.2 驾驶人状态监测系统功能测试8.2.2.1 视频场景要求a) 视频场景分为正常驾驶、疲劳驾驶、接打电话、吸烟、左顾右盼、离开监控画面等的节选视

48、频,每段视频片段约 1分钟左右。b) 视频场景应包含不同性别司机、戴墨镜、带帽子、白天、夜晚等环境。c) 每段视频场景应匹配有对应的场景参数说明文件。d) 视频场景播放时横向像素不小于 2000 px。218.2.2.2 试验步骤a) 随机选择段测试场景视频,场景需包含各类异常状态以及正常驾驶状态。且每种状态次数需相对平均。b) 将显示设备放置于终端检测摄像头正前方指定区域,完成标定。c) 开始测试,测试设备记录场景信息和终端报警信息。d) 终端运算结束后,输出其判断结果。e) 根据终端输出结果与标准对比,得出设备误报率与漏检率。f) 判断设备误报率与漏检率是否合格,并结束本次试验。8.2.2.3 试验结果分析将终端输出结果与标准结果进行对比判别,具体判别过程如下:a) 当对应的报警类型正确且报警时间在有效报警区间内时,为一次有效报警。b) 当对应报警类型错误、报警时间不在有效报警区间内或对异常状态未产生报警时,记为一次漏检,同时记录此次漏检报警类型。c) 当对正常状态测试视频发出报警时,记录为一次误报,同时记录此次误报类型。d) 根据公式,计算各种类型报警的误报率与漏检率。e) 若所有类型报警的误报率均不高于 10%且漏检率均不高于 10%,则本次试验成功。8.2.2.4 驾驶人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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