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103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为装置(以下简称“乘为装置” )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认、检验规则。本本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为装置。2 规范性引用文件(略)3 术语和定义3.1 驱动轮直径驱动轮缠绳表面的径向尺寸称为驱动轮直径。3.2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与摩擦轮相切处的钢丝绳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静载荷。3.3 钢丝绳最大静张力差钢丝绳的上升侧与下放侧静载荷的最大差值。3.4 制动力矩由闸块与制动盘或制动轮产生的摩擦阻力矩。3.5 固定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与牵引钢丝绳紧固连接的抱索器。吊椅随牵引钢丝绳绕驱动轮和尾
2、轮运动,乘员无法取下吊椅和抱索器。3.6 活动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18)直接搭载在钢丝上的抱索器。抱索器滑行进出钢丝绳,吊椅和抱索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尾轮。3.7 可摘挂抱索器(最大适应倾角35)抱索器与钢丝绳间夹紧力产生的摩擦力带动吊椅和乘员随钢丝绳运动,吊椅和抱器不绕过驱动轮和层轮,乘员须自行摘、挂的抱索器。4 产品分类 4. 1 型式 4. 1. 1 结构型式乘人装置的结构型式为摩擦轮式,由电动机、减速箱或液压系统、驱动装置(包括驱动轮和机座等) 、制动器、绳轮组(包括托绳轮、压绳轮、收绳轮和导向轮等) 、乘人组(包括抱索器、吊椅等) 、尾轮装置(包括尾轮、机座、张紧装置和导绳轮等) 、牵引
3、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声光信号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等组成。4.1.2 乘人装置按运行方式分为:a)双侧运行;b)单侧运行。4.1.3 乘人装置按抱索器结构分为:a)固定抱索器;b)活动抱索器;c)可摘挂抱索器。4.1.4 乘人装置按制动方式分为:a)电液制动器制动;b)液压站制动;c)气动制动。4.1.5 乘人装置按张紧方式分为:a)液压张紧;b)重锤张紧。4.1.6 乘人装置按调速方式分为:a)变频调速;b)直流调速;c)液压调速;d)交流屯机;e)开关磁阻。4 .2 产品型号乘人装置型号表示方法应符合 MT/T154. 8-1996 的规定。5 检验要求 5.1 工作条件5.1.1 隔爆型乘
4、为装置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浓度。5.1.2 非隔爆型乘为装置不应用于有瓦斯、煤尘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5.1.3 乘为装置应安装在空气温度 040、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环境湿度为 20土 5时) ,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的巷道内,应能防止液体浸入电器内部,无剧烈震动、颠簸,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屮工作。5.1.4 海拔高度超过 1000m 时,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 强度的下降,选用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制造厂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5.2 基本要求5.2.1 乘为装置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2 乘为
5、装罝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5.2.3 隔爆型乘为装置配套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1、GB3836.2 和 GB3836.1 的规定,且应经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进行防爆检验,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5.2.4 乘为装罝的通用件、易损件、备用件应保证质量与互换性。 5.2.5 凡本标准未予规定的机械加工和装配等技术要求,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5.2.6 在主机正常运转情况下,减速器使用寿命不少于50000h.5.2.7 用户应根据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转。5.2.8 乘为装置中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最低值为 6。5.2.9 乘为装置
6、中使用的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1000 倍。5.2.10 乘为装置的驱动轮和尾轮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值不应小于 60。如使用密封式提升钢丝绳,应将各相应的比值增加 20%。5.2.11 驱动轮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的直径之比应不小于 900。5.12.12 蹬座中心至巷进一侧的距离不应小于 0.7m。5.2.13 在运行中为员要坐稳,不应引引起吊杆摆动,不应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应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5.2.14 不应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为员。5.2.15 固定托办架的横梁长度应根据各安装处巷道尺寸确定,横梁两端埋入巷道的深度横梁调试的 2 倍3 倍。6 检验内容6.1 制造与装配6
7、.1.1 所用材料均成附有质量保证书,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1.2 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部件属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须有在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证书。必要求按相应标准迸行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装配。6.1.3 铸件不应有疏松、气孔、砂眼、裂纹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6.1.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氧化层、折叠等影响强度的缺陷。6.1.5 焊接件不应有裂纹、夹渣、间断、烧穿等缺陷。6.1.6 锐边、尖角和凸出部分的设计应符合 GB/T15706.2 的要求。 6.1.7 乘人装置的控制系统安全部分应符合 GB/T16855.1 的要求。6.1.8 驱动轮轮衬与
8、迁引钢丝绳的摩擦系数不应小于 0.2。6.1.9 机座应有足够的刚度,能承受频繁起动和制动。6.1.10 乘人装置各零件表面的毛刺、切削、油污等应淸除干净,零件配合表面不得有损伤。6.1.11 托轮应具有高弹性且耐磨、阻燃材料制造的可更换的软质轮衬。6.1.12 托轮的轮衬内径应小于轮体,压装后靠自身紧缩力固定在轮体上;轮衬与轮体的配合就满足设计要求。6.1.13 主轴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影响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6.1.14 驱动轮和尾轮不应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6.2 使用性能6.2.1 乘人装置运厅时,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轮系各部不准有干涉现象,各绳轮转动应灵活,
9、无卡阻现象。6.2.2 操纵台各控制按钮,指示应准确、可靠。6.2.3 制动应安全、可靠。6.2.4 乘人装置负载运行屮,通过钢丝绳导向装置时,各部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异常现象。6.2.5 操纵室司机头部位置噪声值不应大于 85dB(A)。6.2.6 驱动装置运行中,减速箱内油温温升应不超过 35,各主要部件壳体最髙温度应不超过 75。6.3 钢丝绳的导问装置6.3.1 对钢丝绳导向支承时,应不卡绳,不磨损抱索器、吊椅及巷道设施。6.3.2 压轮应运转灵活,导向可靠。 6.4 制动装置性能6.4.1 制动装置应为失效安全型。6.4.2 制动器的最大制动力应为额定牵引力的 1.52 倍。6.4.3
10、 重车下行、空车上行时工作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小应小于 3m/s2。减速度按下式进行计算:a=u/(t-t 空 )式中:a制动减速度,m/s 2;u车辆运行速度,m/s;t制动时间,s;t 空 制动闸空动时间,s。6.4.4 重车上行、空车下行时工作制动器的平均减速度不应大于 1.5m/s2。6.4.5 制动闸瓦不允许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龟裂、起泡、分层等缺陷。 6. 4. 6 制动闸瓦不准拉毛或刮伤试验盘。6.5 隔爆型乘人装置用制动闸瓦摩擦性能6.5.1 在摩擦试验时,不应发生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现象,在密闭的隔爆箱内不应引起爆炸。6.5.2 在摩擦试验时,试件和试验盘表面温度不大于 150。6.
11、6 托轮性能托轮运行时应运转灵活,无卡阻现象。6.7 抱索器性能6.7.1 抱索器钳口两端应要有圆弧过渡,端部内外不充许有棱角。6.7.2 抱索器的抗滑力不应小于重车在最大坡度时不骨力的2 倍。6.7.3 抱索器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 5。6.8 吊椅性能6.8.1 吊椅应有足够的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 5。6.8.2 吊椅与抱索器联接后,抱索器抱紧钢丝绳时,应保证吊椅的座椅保持水平;同时出椅运行时不应碰及钢丝绳导向装置等各部件。6.8.3 乘人装置运行时,吊椅应无自滑现象。固定吊椅转动灵活,通过驱动轮和尾轮时无离心甩动;活动吊椅和可摘挂吊椅摘挂灵活、可靠。吊椅通过各托、压绳轮时不应有干
12、涉现象。6.9 尾轮及张紧装置性能6.9.1 尾轮装置应牢固可靠,张紧小车应行走灵活。6.9.2 尾轮最大预紧张力不应超过钢丝绳破断拉力的 8%。6.9.3 乘人装置应有张紧装置限位保护。6.9.4 采用重锤张紧装置的,应有重锤落地保护。6.10 液压系统6.10.1 液压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启动应平稳,监测应齐全。6.10.2 液压系统(包括液压泵、液压马达、阀和管路等)在表 1 规定的压力下进行耐压试验,系统各处不应有永久变形和渗油现象,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表 1 耐压试验6.10.3 应有过压和超温保护装置,测量油温的位置应在油泵吸油管中心半径为 200mm 范内,为确保安全、可靠
13、、各阀的动作应有联锁。6.10.4 液压站油温温升不应超过 34,最高油温不应超过70。6.10.5 液压油箱应规定油面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并有明显标记。6.10.6 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 1.5 级,压力表处应装阻尼器。6.10.7 液压系统清洁度不应低 GB/T140392002 中/18/15的规定。6.11 安全防护6.11.1 驱动电机与减速器之间,应安装工作制动器。6.11.2 沿线路应布置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6.11.3 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应灵敏,无误动作。6.11.4 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安装间距应不大于 50m。6.11.5 巷道实际倾角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6.11.6 固
14、定抱索器乘人装置和可摘挂抱索器乘人装置的运行速度不应超过 1.2m/s;活动抱索器乘人装置应能实现乘员静止上下,运行速度不应超过 3.0m/s。6.11.7 乘从间距不应小于产品设计值,且不应小于 5m。 6.11.8 吊杆和牵引钢丝绳之间的连接不应自动脱扣。6.11.9 在下人地点的前方,应设有能自动停车的越位保护装置。6.11.10 乘人装置应设置总停开关。6.11.11 动力供给中断或中断后重新供给,只能通过手工操纵才能重新启动;当动力供给故障或液压系统压力下降时,应有保护措施,以免发生危险。保护装置和防护措施应保障有效。6.11.12 乘人装置的机电控制系统应有下列保护装置,并符合下列
15、要求:a)紧急停车装置;b)过流、过压、欠压保护装置;c)声、光信号装置;d)上坡点掉绳保护;e)设有捕绳器装置;f)固定吊椅防过摆装置。7 检验方法7.1 探伤检验用探伤仪进行检测,内部缺陷按 JB/T1581 中的规定进行测定。7.2 空载试验空载运转时间不少于 2h。7.3 负载试验7.3.1 牵引力测定7.3.1.1 将精度不低于 2 级的测力置两端分别与两根钢丝绳(直径不小于 15mm,长度 10m 一根,25m 一根)的一端连接。将一根测试钢丝绳的一端用绳夹与牵引钢丝绳紧绳侧连接牢固另一根测试钢丝绳的一端与固定受拉件连接牢固。7.3.1.2 按设计要求配张紧重锤将牵引钢丝绳张紧,起
16、动驱动装置,直到牵引钢丝与驱动轮相对滑动,读出拉力表数值。测试 2 次,取平均值。7.3.2 空载运行无误后,在甩椅上放置 2 倍载荷进行负载运行试验,吊椅无松动和永久变形。检査各部无误,然后进行乘人试座。负载运行时间不少于 2h。7.3.3 噪声测定应将精度不低于 2 级的测试仪器置于操纵室司机部部位贾处,测量驱动装置在额定工况下的噪声值,取 3 次测量值的算数平均值。7.3.4 温度测定应在试验前和试验后 3min 内,用精度不低于0.5%测温仪器进行测定。试验前和试验后温度差即为温升(测最部位视结构而定) 。7.4 制动装置性能试验7.4.1 制动力测定应取测试钢丝绳一根,一端与牵引钢丝
17、绳牢固连接,另一端与测力装置的一端连按。测力装置的另一端与手动葫芦连接。用手动葫芦将测试钢丝绳拉紧,至制动器打滑时,读取测力装置上的读数。7.4.2 最大制动减速度测定应在当乘人装置在最大坡度空载向上运行时,用制动器乘人装置,测出从乘人装置制动到静止的时间。7.5 隔爆型乘人裝置用制动闸瓦摩擦性能试验 摩擦试验釆用专用净擦火花测试装置进行测定。7.6 抱索器性能试验7.6.1 抗滑力测定抱索器抱紧钢丝绳运行到最大坡度时,不断向吊椅上施加载荷达到 2 倍的吊椅重车总重量力(吊椅重车总重车按1100KN 计算)时,观察抱索器有无下滑现象。7.6.2 抱索器的强度试验试验载荷为吊椅重车总重力的 5
18、倍,作用 1min 不产生永久变形,5 倍载荷不遭破坏为原则。7.7 吊椅性能试验试验载荷为吊椅重车总重力的 5 倍不遭破坏为原则。也可在试验室用材料试验机进行吊椅的强度检测。7.8 尾轮最大预紧张力测定用精度不低于 2 级的测力装置进行。7.9 液压系统试验7.9.1 液压系统试验按 MT/T776 中的规定进行。7.9.2 液压系统的淸洁度采用过滤烘干称重法测定,天平的误差应不大于 5mg。7.10 安全防护试验7.10.1 运行速度测定应在牵引钢丝绳上做标记,测量钢丝绳运行 10m 所用的时间,然后计算运行速度。测试 3 次,取平均值。7.10.2 巷道倾角测定应角度测量仪器进行。7.10.3 乘坐间距测定应用卷尺测量。7.10.4 越位保护试验应在两端下人点人为碰撞越位保护开关。试验各进行 3 次。7.10.5 紧急停车装置试验应分别在系统始端,中部和终端拉动紧急停车装置进行停车试验。试验各进行 3 次。7.10.6 控制系统安全性能试验应采用模拟动作的方式进行控制系统安全性能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