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十严禁1、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2、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3、严禁内业资料弄虚作假。4、严禁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5、严禁隧道施工不按规定方法开挖,规定安全步距超标。6、严禁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7、严禁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监测不合格。8、严禁桥梁桩基出现 III、IV 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9、严禁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10、严禁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到位不履职,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违反第 1-3 条直接清出铁路市场。违反第 4-10 条停标 6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