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出让永川凤凰湖工业园 L-9-9/01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永川区人民政府批准,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出让永川凤凰湖工业园 L-9-9/01 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人为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
2、本情况及规划设计指标该 宗 土 地 位 于 重 庆 永 川 凤凰湖工 业 园 内 ,地 块 编 号 为YC2017-FH- L-9-9/01,建 设 用 地 面 积 为 80105 平 方 米 (120.16亩 );1.0容 积 率 1.5;建 筑 密 度 40%;绿 地 率 10%;建 筑 限 高24 米 ;用 地 性 质 为 二 类 工 业 用 地 (M2);出让年限 50 年。四、出让综合价金起始价该宗土地出让综合价金起始价为 1361.79 万元,现状出让。五、竞买资格及要求(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并在出让公告载
3、明的时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及遵循本须知的有关要求方可2参与竞买。本宗土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273 万元(大写:贰佰柒拾叁万元整)。(二) 竞买人在竞买取得该宗土地后,按本次招标拍卖挂牌竞买价(以确认书为准)在 10 个工作日内签定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付清土地出让综合价金。未按期支付土地价款,经催款逾期不缴纳的,将暂停欠款单位购买我区管辖范围内新地块资格,按规定冻结欠缴价款地块的相关手续办理。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可按规定解除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三)该宗土地的动工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4、 31 日之前,竣工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30 日之前。如因出让方以外的原因,逾期 1 年未动工开发或虽已建设但实际开发建设面积未达应开发面积的三分之一的或中止开发建设满 1 年的应收取土地闲置费,逾期 2年的政府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四 )该 宗 土 地 的 投 入 度 300 万 元 /亩 。六、申请和资格审查(一)竞买文件取得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 20 日内,到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出让文件,具体包括:1、出让公告;2、出让须知;3、竞买申请书;4、宗地规划指标要求及规划图;(二)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 20 日内,向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3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
5、包括: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竞买人对本须知及公告内容无异议的函;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5)竞买人对本须知及公告内容无异议的函;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以下文件:(1)申请书;(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
6、的有效证明文件;(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竞买人对本须知及公告内容无异议的函;4、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4(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4)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5)竞买人对本须知及公告内容无异议的函。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以下文件:(1)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2)联合申
7、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联合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6)竞买人对本须知及公告内容无异议的函;(三)资格审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
8、其他情形。5(四)确认竞买人资格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或拍卖活动。七、答疑及现场踏勘申请人对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或拍卖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方式向区国土房管局咨询。区国土房管局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及时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八、竞价规则如报名截止日前,有 2 家以及 2 家以上参加竞买者,土地出让采取拍卖方式进行;1 家的则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20 万元/宗的整数倍。具体程序按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进行。九、注意事项(一)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
9、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成交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毕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出让活动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6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经审查获得竞买资格而放弃参加竞买,不报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四)本次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其他土地成本等费用。(五)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审批,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六)参加挂牌或拍卖活动的人员,应遵守现场的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七)我局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八)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永发改委20146 号文件缴纳。 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7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