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九讲,其他附加险种,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或20000元,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每次赔偿实行15%的免赔率。 (三)在保险期间内,累计赔款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2、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 保险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第二条 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安装、维修机动车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下列情况下,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
3、到第三方的; 二、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三、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四、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五、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六、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七、发生机动车盗抢保险规定的全车损失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而增加的; 八、可附加本条款但未选择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 九、不可附加
4、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条款,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本附加险。 第一条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投保了本附加险的被保险机动车因发生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车上新增加设备的直接损毁,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条款,第二条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根据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确定。新增加设备的实际价值是指新增加设备的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金额。 新增设备的折旧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主险条款规定为准。,附加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条款,第三条赔偿处理 每次赔偿的免赔率以本条款所对应的主险条款规定为准。 第四条其他事项 本保险所指新增加设备,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加装的设备及设施。投保时,应当列明车上新增加设备明细表及价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