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不可抗力和仲裁 第一节 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是指买卖合同签定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二.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的意义 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范围,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以利于合同的履行.,三、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通常为下列
2、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自然力量引起的事件,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另一种是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政府颁布禁令,调整政策制度,罢工,暴动,骚乱,战争等.,关于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通常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1、概括规定:合同中不具体规定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只是笼统规定. 如”由于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卖方不能交货或延期交货,卖方不负责任.”2、具体规定:合同中详细列明不可抗力事件. 缺点:文字烦琐,可能出现遗漏情况.3、综合规定(综合规定的方法最常用):列明经常可能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洪水,地震,火灾等)的同时,再加上”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
3、可抗力事件”的文句.,(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不可抗力后果有两种: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 具体如何处理,视事故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实际履行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1.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的通知期限和通知方式,将事件情况如实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如有异议也应及时提出.2.发生事件的一方要出具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国外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法定公证机构出具.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案例分析1: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
4、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权力?为什么?,2.某贸易商从广州某厂取得报价单后,转向意大利某客户报价。成交后国外开来信用证并规定7月底以前交货。哪知在7月初该伞厂仓库失火,成品、半成品及原料均烧毁,以致无法交货。请问该贸易商可否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交货品?,第四节:仲裁(Arbitration),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友好协商: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二)调解: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进行调解解决,如调解失败,仲裁庭仍然按照仲裁
5、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决裁.,(三)仲裁 1、仲裁的定义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仲裁的特点:灵活性,保密性,终局性和裁决易于执行; 程序简单,结案较快,费用开支较少,能独立,公正和迅速地解决问题,给予当事人充分的自治权.,(四)诉讼(Litigation) 特点:1.诉讼带有强制性,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就必须应诉,争议双方都无权选择法官. 2.诉讼程序复杂,处理问题比仲裁慢. 3.诉讼处理争议,双方当事人关系紧张,有伤和气,不利于今后贸易关系的
6、继续发展. 4.诉讼费用较高.,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1.仲裁条款: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 2. 事后协议:在争议发生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为准 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仲裁协议的作用 1.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得向法院起诉. 2.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3.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核心作用是第二条.,三、仲裁条款的规定 (一)仲裁地点 1.多数合同规定在中国仲裁; 2.有时规定在被申请人所在国仲裁; 3.规定在双方同意的
7、第三国仲裁. (二)仲裁机构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常设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仲裁员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我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三)仲裁规则 “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认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中国现行仲裁规则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均视为同意按照该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五)仲裁费用的负担 一般规定有败诉方承担,也有的规定为由仲裁庭酌情决定.,四、仲裁
8、条款的常用格式 在我国仲裁的条款格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五.仲裁裁决的执行.1.如当事人都在本国,如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2.如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涉及到一个国家的仲裁机构所作的裁决要另一个国家的当事人去执行的问题.:1.承认双方当事人所签定的仲裁协议有效;2.根据仲裁协议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缔约国应承认其效力并有义务执行.,案例分析:我国某公司与外商订立一项出口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一旦在履约过
9、程中发生争议,即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中国进行仲裁。后来,双方对商品的品质发生争议,对方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我方,法院也发来了传票,传我公司出庭应诉,对此,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案例分析: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出口某种货物的买卖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家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乙方提出甲方所交的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方不符。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本章小结,本章主要讲述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有关争议的预防和处理的各个条款,包括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的订立及相关的知识。 本章重点:合同中的检验条款、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 本章难点:不可抗力的界定、仲裁与诉讼的异同,本章思考题,1、出现索赔事故,如何明确索赔对象? 2、什么是定金罚则? 3、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有哪些? 4、仲裁协议的形式和 作用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