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與理-談關懷倫理學,關懷倫理學(ethics of care),首先是由吉利根(Carol Gilligan)1982年所提出。 女性主義者奈兒諾丁(Nel Noddings)則是在1984年接續提出,主要為提倡和平、關懷的學說主張 從人際間的相遇、接納、承諾、回應等互動之中,建構一個微觀的、具體處境的、重視人際關係、情意交流取向的倫理學(Noddings,1984)。,關懷倫理學,關懷倫理學關注人際間互相的真情流露、重視女性和弱勢者的權益、期望從教育實踐中學習發揚關懷之德,並試圖開發各種實踐的可能途徑 主要立論 1.個體生存導向 2.自我犧牲及社會一致 3.不傷害的道德,關懷倫理學,關懷的七個領域 1.關懷自己 2.關懷親密之人 3.關懷週遭熟悉之人 4.關懷他人 5.關懷動植物及自然環境 6.關懷人為環境 7.關懷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