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 、 工 程 概 况本 工 程 为 “ *” , 工 程 编 号 : JT13-03A066.本 工 程起 点 1点 位 于 *路 口 西 北 角 95#检 查 室 , 终 点 12点 位 于 *大 街 路口 东 北 角 85#检 查 室 , 现 状 管 线 的 管 径 DN600.本 标 段 ( 二 标 ) 范 围 为 1点 -6点 固 定 支 架 以 东 2米 , 管 线 总 长 为 534米 。本 工 程 改 造 将 原 管 沟 内 的 DN500管 道 拆 除 后 更 换 DN600管 道 。二 、 现 场 使 用 吊 车 情 况由 于 开 挖 工 作 坑 的 范 围 位 于 现 状
2、 的 方 砖 步 道 上 , 现 状 方 砖 步 道 宽 8米 , 吊 车 类 大 型 车 辆 无 法 驶 入 方 砖 步 道 上 , 施 工 时 需 将 吊 车 及 管 车 停 放于 长 安 街 的 非 机 动 车 道 上 进 行 吊 装 作 业 , 吊 车 的 吊 装 半 径 约 12米 , 为 了确 保 施 工 吊 装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 经 过 现 场 核 实 吊 装 半 径 及 起 吊 吨 位 确 定 本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吊 装 作 业 使 用 75T和 25T吊 车 。计 划 盖 板 的 吊 装 使 用 75T吊 车 , 其 余 设 备 材 料 及 钢 板 桥
3、 的 吊 装 使 用25T吊 车 。三 、 具 体 吊 装 方 案3.1 吊 装 前 准 备1) 技 术 准 备 及 教 育 培 训施 工 前 根 据 现 场 情 况 对 整 个 吊 装 的 施 工 作 业 全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问 题 作 充 分 的 预 估 , 并 就 可 能 出 现 的 各 种 问 题 作 出 相 应 的 防 范 措 施 并 对操 作 人 员 及 管 理 人 员 做 技 术 交 底 和 安 全 交 底 。对 进 场 施 工 人 员 进 行 岗 前 培 训 , 主 要 培 训 内 容 是 吊 装 安 全 、 吊 装注 意 事 项 、 吊 装 步 骤 及 吊 装
4、施 工 技 术 要 求 等 。 起 重 工 必 须 持 证 上 岗 。2) 人 员 组 织本 工 程 对 于 大 型 设 备 应 采 用 专 人 、 专 项 管 理 , 人 员 及 机 械 设 备 见附 表表 : 施 工 人 员 配 备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数 量 备 注1 管 理 人 员 2人 包 含 安 全 管 理 人 员2 吊 装 指 挥 人 员 1人 信 号 工3 机 械 操 作 人 员 2人 4 测 量 人 员 1人 表 : 主 要 施 工 机 械序 号 机 具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备 注1 汽 车 吊 QY75 台 1 2 钢 丝 绳 套 10t 套 2 3
5、手 动 葫 芦 10T 台 2 4 枕 木 400 根 4 5 水 平 尺 500mm 个 1 6 水 准 仪 DSC203 台 1 7 全 站 仪 NTS-355 台 1 8 对 讲 机 部4 3.2管 道 吊 装 方 法 管 道 正 式 吊 装 前 必 须 进 行 试 吊 , 吊 车 吊 臂 下 面 严 禁 站 人 。 起 吊 前应 做 好 安 全 检 查 和 设 备 调 试 , 确 保 沟 内 无 任 何 施 工 人 员 、 设 备 运 行 状 态良 好 。 起 重 机 下 管 时 起 重 机 架 设 的 位 置 不 得 影 响 沟 槽 边 坡 的 稳 定 , 起 重机 在 高 压 输
6、电 线 路 附 近 作 业 与 线 路 间 的 安 全 距 离 应 符 合 当 地 电 业 管 理 部门 的 规 定 。 下 沟 前 首 先 复 测 管 沟 沟 底 标 高 、 沟 底 宽 度 ,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并清 理 沟 内 塌 方 、 土 块 、 杂 物 等 。 起 吊 装 卸 时 应 轻 装 运 输 时 应 垫 稳 绑 牢 不 得 相 互 撞 击 接 口 及 钢 管 的外 保 温 层 应 采 取 保 护 措 施 。 管 节 下 入 基 坑 时 不 得 与 基 坑 支 撑 及 坑 壁 碰撞 。 管 道 起 吊 下 工 作 坑管 道 下 工 作 坑 时 , 应 轻 轻 放
7、 置 在 坑 底 , 并 有 4 人 用 2 根 尼 龙 绳 从 管 道对 角 轻 轻 拉 住 吊 装 带 , 以 便 顺 利 放 至 安 装 位 置 。 管 道 下 工 作 坑 后 应 使 管 道 轴 线 与 管 沟 中 心 线 重 合 , 然 后 人 工 将 其倒 运 至 地 沟 内 。四 、 具 体 吊 装 作 业 安 全 措 施 1 ) 吊 车 工 作 时 , 设 专 业 人 员 负 责 指 挥 , 随 时 观 察 地 面 、 坑 下 动态 , 吊 运 时 坑 内 不 允 许 站 人 。 2) 成 立 吊 装 领 导 小 组 , 为 吊 装 制 定 完 善 和 高 效 的 指 挥 系
8、统 , 实 行定 机 、 定 人 、 定 岗 、 定 责 任 , 使 整 个 吊 装 过 程 有 条 不 紊 地 顺 利 进 行 。 3) 施 工 现 场 使 用 吊 车 作 业 时 严 格 执 行 “ 十 不 吊 ” 原 则 , 即 “ 重 量不 明 不 吊 、 吃 土 不 清 不 吊 、 信 号 不 清 不 吊 、 有 起 无 落 不 吊 、 吊 物 不 清 不吊 、 夜 间 无 照 明 不 吊 、 吊 索 不 符 合 规 定 不 吊 、 吊 物 绑 扎 不 牢 固 不 吊 、 吊物 上 下 有 人 不 吊 、 六 级 风 以 上 不 吊 ” 。 4) 起 重 机 械 的 操 作 人 员 及 信 号 工 必 须 持 证 上 岗 , 作 业 时 应 与 操 作人 员 密 切 配 合 执 行 规 定 的 指 挥 信 号 , 操 作 人 员 应 按 照 指 挥 人 员 的 信 号 进行 作 业 , 当 信 号 不 清 或 错 误 时 , 操 作 人 员 可 拒 绝 执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