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明养犬公约为了建设本小区健康、文明、以人为本的小区文化,创造小区和谐的人文环境,规范社区内养犬行为,按照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就本社区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定文明养犬公约如下:1、 自觉遵守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不养多犬,自觉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证,并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2、 携犬出户时,应对犬只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 米) ,并由成年人牵领。同时,携带养犬登记证,尽量避免近距离(1-2 米)接触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3、 携犬出户时,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社区环境卫生
2、。4、 携犬出户时,不携犬只进入禁遛犬区域和餐厅、酒店、商场、影剧院、公交车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5、 以积极合作的态度对待因犬引发的纠纷,主动承担责任,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6、 犬只伤害他人后,犬只主人应会主动致歉,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7、 携犬乘坐电梯时,要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大袋、大笼,如同乘人害怕犬只,就礼貌退出,等候下一步电梯。8、 要保持睦邻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叫,避免犬叫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9、 善待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虐待犬、不遗弃犬。因故确需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当将犬只转让给符合饲养条件的人饲养,及时办理转让手续,或者送公安机关,并办理注销手续。10、 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11、 严格履行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业主签字: 物业存档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