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制造部 2016(02 )办公区域消防安全未遂事故通报一、事故经过:2016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 许,1 号楼 2 楼设备动力部办公室,俞江点燃蚊香驱虫,当蚊香燃尽之后,就随手将烟灰扔进了废纸篓里面。由于接到电话,俞江临时有事,随即离开了办公室,此时办公室内也没有其他人员。10 时许,有同事发现 1 号楼 2 楼过道中有浓烟飘散,并夹杂着焦糊味。产品制造部杨垚良经过,当确认浓烟是从设备动力部办公室飘散出后,迅速冲进办公室找到着火源,并用水泼向已经燃烧起来的垃圾篓。幸好火势不大,被及时扑灭。二、事故发生的原因消防安全意识薄弱,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内燃点蚊香,离开前未对仍带有火星的蚊香
2、灰作正确处理。三、事故责任划分责任人俞江,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室内燃点蚊香,离开前未对带有火星的烟灰作正确处理。四、事故处理责任人俞江扣 200 元、杨垚良奖 100 元。五、整改措施1、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热水壶、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对减少火灾危害的知识,增强员工在防火安全方面的责任感。3、安全员要多对厂区内各车间、办公区域巡视检查,遇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4、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加强教育,将事故情况通报到全体员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特此通报。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2016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