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评价行为,引导评估机构合理竞争,推动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提升评估行业影响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在对反映评估机构执业状况的相关单项指标进行评分的基础上,按照各指标权重系数计算评估机构的综合得分,公布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百强名单和有关单项指标百强名单。第三条 评估机构综合评价遵循客观、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四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 中评协”)负责全国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一)制定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规则,组织实施全国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
2、;(二)指导和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 )开展本地区评估机构的综合评价工作。(三)组织专家研究设定指标权重系数。第五条 综合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评价年度为自然年度,基准日为前一年度 12 月 31 日,每年 6 月按本办法规定公布评价结果。2第六条 全体评估机构(设立未满 1 个会计年度的评估机构除外)应当参加综合评价,其中,采取总分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总公司,采取母子公司经营模式的评估机构,子公司各项指标合并入所属母公司,同时,子公司单独参加评价。第七条 综合评价选取评估机构的下列指标(附表 1) ,采用平均值比较
3、法计算单项指标得分:(一) 年业务收入指标年业务收入是指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和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之和。年业务收入指标得分=(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 w1.1+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w 1.2)参评评估机构年业务收入平均值(其中,w 1.1 与 w1.2 为对应指标的权重系数,合计为 100%) 。(二) 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注册资产评估师数是指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并综合考虑资深会员数量、金牌会员数量、专业新锐人才数量和完成后续教育的情况。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得分=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 参评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的平均值。其中,
4、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完成当年后续教育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 资深会员数量 3+金牌会员2+专业新锐人才2。(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指标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是指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3入与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的比值。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指标得分=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参评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平均值。(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指标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是指评估机构在中评协行业信息平台评价年度基准日记载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平均注册时间。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指标得分=
5、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参评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平均值。(五) 人才培养指标人才培养是指评估机构在评价年度内人才培养方面的投入和取得的成绩(详见附表 2) 。人才培养指标得分= 评估机构人才培养得分参评评估机构人才培养得分平均值。(六) 执业质量指标执业质量是指评估机构在评价年度及前 4 年内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受到行政处罚、自律惩戒的情况。评估机构的计分按对应年度评估机构计分标准规定分值(附表 3)累计计算,注册资产评估师每 1 人次计分为评估机构计分标准规定分值的 50%累计计算。执业质量指标得分=(100- 对应年度受处罚或惩戒的相关分值)/参评评估机构执业质
6、量得分平均值。(七) 行业贡献指标4行业贡献是指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价年度内参加中评协和地方协会组织的行业建设活动、受到表彰、担任理事等并发挥积极作用的情况(详见附表 4、附表 5) 。行业贡献指标得分= 评估机构行业贡献得分参评评估机构行业贡献得分平均值。第八条 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得分为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与其权重系数之积相加的总和。中评协秘书处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每年组织专家打分确定各指标权重系数并公布。第九条 综合评价得分的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价得分=年业务收入指标得分W 1+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得分W 2+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指标得分W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
7、间指标得分W 4 +人才培养指标得分W 5 +执业质量指标得分 W6+行业贡献指标得分 W7(其中,W 1 ,W 2W7 为对应指标的权重系数,合计为 100) 。第十条 综合评价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评估机构于每年 3 月 31 日之前,将综合评价所需信息报地方协会。(二) 地方协会于每年 4 月 30 日之前,将评估机构填报的信息经核实、汇总后报中评协。(三) 每年 6 月 30 日之前,中评协将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百强名单和有关单项指标百强名单在中评协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 10 天。在公示期内,参评评估机构及相关方面可以向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反映5情况。(四)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对提出的异议进
8、行核实并修正相关信息后,中评协将正式的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百强名单和有关单项指标百强名单在中评协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第十一条 中评协对不按规定及时上报参评信息的评估机构,视情节轻重予以行业自律惩戒;对填报虚假信息的评估机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第十二条 各地方协会应对参评评估机构上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和汇总,做到客观公正。地会协方不能按时上报评估机构参评信息等情况,应向中评协提交书面说明。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6附表 1:综合评价指标及权重系数表序号 指标 评价指标 权重系数 范围1 W1 年业务收入指标 25-35w1.1 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 80%-90%
9、其中:w1.2与评估机构相关联业务收入10%-20%2 W2 注册资产评估师数量指标 10-253 W3 注册资产评估师年人均全部业务收入指标 5-154 W4 注册资产评估师平均执业时间指标 2-55 W5 人才培养指标 2-56 W6 执业质量指标 25-407 W7 行业贡献指标 5-157附表 2人才培养计分标准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 填表要求1 制定了人才培养制度(或人才发展规划) 有,记 2 分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通过的人才培养制度的决议和人才培养制度填列。2根据本机构人才培养制度(或人才发展规划) ,制定了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或人才培养计划) 有,记 3 分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通过的
10、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决议和在有效期间的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填列。3 人才培养支出占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的比例 大于等于 5%,记 5 分按照当年评估机构人才培养实际支出金额和当年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金额计算填列。4 与高校建立合作机制并有效实施(有/无) 有,记 3 分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双方签署的合作文件填列。5 设立专职部门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教育培训工作 有,记 2 分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本机构组织结构情况填列。加分项6 本评估机构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单科通过数量 每 1 人通过 1 科,加 1 分根据评估机构人事部门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和相应证明填列。7
11、 吸引人才措施:以员工年人均薪酬增长比例计算 每增长 1%,加 1 分 根据评估机构审计报告和员工数量计算填列。8 年度新员工平均学历结构得分=(博士研究生数量5+硕士研究生数量4+本科生数量3+本科学历以下数量1)/(博士研究生数量+硕士研究生数量+本科生数量+本科学历以下数量)根据年度新入员工统计表及学历证明材料填列。8附表 3:执业质量减分标准受处罚或惩戒的年度及对应减分值类别项目前 4 年 前 3 年 前 2 年 前 1 年 评价年度警告 3 6 10 13 16罚款 4 8 12 16 20没收非法所得 6 12 18 24 30行政处罚暂停执业 8 16 24 32 40警告 2
12、3 5 6 8限期整改 2 5 7 10 12行业内通报批评 4 8 12 16 20公开谴责 6 12 18 24 30自律惩戒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8 16 24 32 409附表 4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部分)事项 得分标准受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表彰表彰 1 次记 2 分(以记入诚信档案为准) 。其中,在新业务报备、案例评奖等工作中获奖的机构记 5-20 分,在新业务报备、案例评奖等工作中获奖的个人记 2-10 分。担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或中评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理事、委员 1 人记 2 分,副主任 1 人记 3 分,主任 1 人记 5 分。担任中评协通讯员、外事联络员 1
13、 人记 1 分 参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一般人员每 1 天记 1 分组长或负责人在一般人员基础上增加 50%参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专案调查、专家论证及执业责任鉴定(依据原始记录)每人每案记 10 分参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培训授课(依据培训通知) 每 4 课时记 2 分参加执业准则或专家提示制订(依据原始记录)参与执业准则制定的,主持起草 1 人记 20 分,参与起草 1 人记 10 分;参与专家提示制定的,主持起草 1 人记 15 分,参与起草 1 人记 8 分。参加资产评估课题研究(依据原始记录)课题负责人 1 人记 20 分,课题组成员 1 人记 10 分(以中评协确定的
14、课题组人员名单为准) 。参加资产评估考试教材、命题的编写工作(依据原始记录)主编 1 人记 20 分,参与编写 1 人记 10 分,参与审定 1人记 5 分。参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业务讨论(依据会议通知或原始记录)2 天记 1 分。参加课题、准则等评审类业务讨论的专家每人 1 天记 1 分。由中评协推荐,担任相关部门、单位资产评估专家并发挥积极作用。1 人次记 2 分参加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认定的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各部门提供并经协会秘书班子认定)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1 项记 1-5 分10附表 5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部分)事项 得分标准被记入诚信档案良好记录 1 项记 1 分为省级资产
15、评估协会理事 1 人记 1 分参加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行业检查一般人员每 1 天 0.5 分组长或负责人在一般人员基础上增加 50%参加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专案调查及专家论证1 案记 10 分参加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课题研究(已结题并验收)1 课题记 10 分参加省级资产评估协会组织的培训授课(跨省授课需提供相关证明)每 4 课时记 1 分在国家一级刊物上或全国性评估会议上发表有关资产评估方面的文章,出版评估方面专著(需附文章及专著原件,本人不是第一作者的,需提供第一作者证明)文章每篇记 13 分(多位作者的合计得分不超过 3 分,每 1000 字计 1 分,总计不超过 3 分) ;专著每部不超过 10 分(多位作者的合计不超过 10 分,每 1 万字计1 分) 。积极配合省级资产评估协会工作的(具体列明参与工作时间、地点、内容、证明人)2 分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的(和评估机构全部业务收入计算的口径一致)10 分参加省级资产评估协会认定的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省评协秘书处认定)根据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1 项记 1-5 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