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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乡机关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涵涵文库 文档编号:5723009 上传时间:2019-03-14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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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滨党工201722 号关于印发滨江街道工作制度的通知各社区、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滨江街道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滨江街道党工委滨江街道办事处2017 年 3 月 4 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1、社区、街道机关考勤严格按有关作息时间的规定,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每月统计通报。2、街道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事(包括开会和学习)应在滨江街道机关人员外出情况登记簿中注明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并报告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特殊情况需事先电话汇报并在次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分管领导未签字的视为登记无效。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分

2、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批准。社区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须向社区“两委” 主要负责人请假,请假两天以内(含两天)须向街道联系点领导请假,两天以上的须向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请假。社区“两委” 负责人请假须向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请假。4、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实行书面请假,因急事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实行电话请假,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5、如因重病或特急事务不能事先请假的,期满后及时补办手续。因病请假 3 天以上,须出具医院病休证明;探亲假、产假、哺乳假、婚丧假等按有关规定办理。6、社区组织工作人员集体外出活动的,必须书面向街道报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7、请假未经批准,擅

3、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造成责任事故或其他影响的,由当事人承担。8、街道党政办负责对请销假的管理,年终统计,纪工委负责监督。累计请假天数超过有关规定的,按规定计发工资报酬。9、对不履行请假手续的,由街道纪工委追究其责任。值班值守制度1、根据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在防汛、防台风、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进行值班。街道机关值班工作由街道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表提前 3 天报到区政府办,同时发到各社区和值班人员。各社区值班表也应提前 3 天报到街道党政办。2、街道机关每班安排 2-3 人,由 1 名科干带班。 3、值班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的安全,接听电话,做好值班记录,报送信息,做好接待、信访等工作。

4、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协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4、值班实行 24 小时一班制,即当日 8:00 至次日上午 8:00。5、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节假日期间不得同时离开安庆城区。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安庆城区的,街道机关干部、社区“两委 ”主要负责人需向街道党政主要 负责人请假。值班原则上不允许代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班次到位时,应向带班领导报告允许后方可请人代班。6、值班人员不准缺勤和擅离岗位,街道办公室、各社区要做好值班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7、帯班领导对各社区进行督查,街道纪工委不定期对街道、社区值班情况进行抽查,督查、抽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1、

5、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不办理私事,禁止工作日饮酒,并实行挂牌办公。2、本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办事程序及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受理事项。3、工作期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接待来人、来电、来访,注意文明用语,及时受理群众来电、来访等咨询事项。4、规范办事程序,公开有关办理事项的内容、程序、依据、期限和结果,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请示事项给予当场答复或办理,接办人员须在承诺时限内回复办理结果。5、接办事项属于受理范围的,要认真审查,符合准入条件和规范要求的一次性受理或办理,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职责范围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

6、知来访人具体承办单位。对申请材料不齐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6、不允许吃零售、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办公室桌面要整洁干净,党政办负责对大厅情况进行督查。会议制度1、工作例会。行政例会、综治例会、卫生计生、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社区工作等例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分管领导必须参加,重大事项主要领导亲自参加。2、全体会议。街道机关、社区“两委”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精神,部署街道重点工作任务,通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3、会议效率。各部门根据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总体部署,制定工作计划,适时召开各种例会,凡是能联合召开、套开、连续开的会

7、议均应合并召开。4、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场纪律由承办部门负责,街道召开的全街道性会议由党政办监督会场纪律。对无故缺席会议的,由会议主办部门或党政办统计,纳入年度考核,同时报街道纪工委。5、会议落实。参会人员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对会议部署的任务,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党工委会、行政例会等全街道性会议议定事项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重点工作及现场办公会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督办,督查结果书面通报。督办工作“四单”制度为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工作落实,治庸治懒治散,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经研究决定

8、,街道全面实行重点工作交办、重大问题报告、任务落实督办、进展情况通报“四单”制度。一、督办内容1.区委、区政府,区领导和街道主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2.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及区党代会工作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所涉及我街任务落实情况;3.区委、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对我街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任务落实情况;4.街道各种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及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5. 区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等需要我街落实的事项;6.其他需要督办的事项。二、督办对象各社区,各部门。三、督办实施1.党政办负责制作重点工作交办单,经分管领导或联系点领导签字后,及时下达给责任及协同部门(社区)办理,并抄报街道党政主要领

9、导,同时抄送街道纪工委。2.街道分管领导签发任务落实督办单,加盖办事处或党工委章,敦促责任部门(社区)按照节点完成任务,将工作完成情况抄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抄送街道纪工委。3.各部门(社区)在重点工作中出现各类重大问题,无法解决,应当及时以重大问题报告单形式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报告。 重大问题报告单统一报送至街道党政办公室,由街道分管领导召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拿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经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阅批。特别紧急的重大问题,可直接先行报送街道党政主要领导阅批。4.街道纪工委不定期对重点工作交办单、 任务落实督办单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四、督办要求1.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

10、为主,谁协调谁落实” 的原则,各 负其责、各司其职 。2.强化时间意识。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办部门任务交办必须及时,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工作,确有客观原因需延期落实的,应当及时向街道纪工委作出说明,并做好对上衔接工作。3.强化协同意识。责任社区(部门)是责任主体,有牵头完成任务之责。协同社区(部门)有配合之责,须对照职能,配合协同,不得推诿扯皮。因协同社区(部门)原因造成任务不能如期落实的,与牵头社区(部门)作同等责任追究。4.强化结果运用。将督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未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完成的,出现一次,给予所在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口头批评;出现两次,所在部门(社

11、区)主要负责人在街道月度大会上做表态性发言;出现三次,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所在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凡因工作延误或不落实,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或影响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的,追究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责任。重点工作交 办单交办日期: 年 月 日交办事项主要任务办理时限牵头负责领导责任部门(社区)协同部门(社区)备 注:请按时限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报送街道党政办公室、街道纪工委主 送:重点工作牵头负责领导、责任及协同部门(社区)抄 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抄 送:街道纪工委- 9 -重大 问题报 告 单问题提出部门(社区): 年 月 日问题名称问题详情街道分管街道领导意见街

12、道党政主要领导批示备注:如本表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10 -任 务 落 实 督 办单下达日期: 年 月 日督办事项责任部门(社区)协同部门(社区)督办要求主 送:责任及协同部门(单位)抄 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 11 -进 展情况通 报单下达日期: 年 月 日未完成事项工作要求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主 送:责任及协同部门(社区)抄 报:街道各领导抄 送:各社区、各部门- 1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1、机关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购置、发放和管理。2、购置办公用品,各部门工作根据需要提出购置计划,由党政办汇总后,报街道主任批准后统一购置。未经批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品的,一律不予报销。3、各部

13、门根据需要领取办公用品,填写好办公用品领取登记表,严格领取手续。4、电脑、打印、复印、照相、投影等大宗设备,由党政办统一登记。5、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最高配置标准不超过 5000 元,使用年限不低于 6 年。6、大宗设备更新报废,由党政办填写办公设备报废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街道办事处主任批准。滨江街道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 13 -为充分调动街道机关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1、分配原则1、坚持“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考核工作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业绩突出的个人倾斜。2、坚持“科学合理”

14、的原则。绩效考核兼顾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奖金分配关系,并根据街道工作人员实际情况确定。2、分配对象街道办事处从事党务、政务工作的全体人员。3、分配方案1、街道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承担的各项任务年终考核平均得分高于或等于各乡街平均得分的,按照区统一核定总额的 100%发放,低于各乡街平均得分的,按照区统一核定总额的 90%发放,平均得分居各乡街末位的,按照区统一核定总额的 80%发放。涉及多项考核指标的工作人员按所承担工作核定的平均比例发放绩效,不涉及考核指标的工作人员按其他工作人员平均比例发放绩效。2、街道自聘人员及在街道机关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人员,绩效奖金基数比照相关兄弟街道

15、执行,发放比例参照街道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执行。3、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的绩效奖金按照分管工作所对应的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发放比例兑现。- 14 -4、街道书记、主任的绩效按照党工委委员、副主任的平均绩效奖金兑现。5、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获得全区良好等次的,街道机关全体人员绩效奖金按照 100%发放。6、单项工作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表彰的,分别奖励承办人员 800 元、1200 元、2000 元,街道分管领导按 50%标准同步奖励。7、单项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市直部门)、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通报批评的,分别处罚经办人员 400元、600 元、1000 元,街道分管领导按 50%标准连带处罚。街道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获得全区良好等次的,免除处罚。8、本办法暂定从 2017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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