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重庆市涪陵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兹委托 办理(车辆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为机动车的 业务,在上述业务事项内,受托人有权代理委托人向检测站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接受检测站对车辆检验建议维护项目的告知义务并转告委托人,签署有关文件资料以完成相关手续,本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上述行为均予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有效。委托人:委托单位机构代码(公章):委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委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名:受托人:受托单位机构代码(公章):受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受托个人或委托单位经办人签名:签署日期:注: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的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2、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业务,不得再委托他人办理3 受托人、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做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4 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否则无效。5 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代表人签名。6 委(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已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