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发展不应该有伦理界限辩题:(正方)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反方)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正方/中山大学 反方/澳门大学一辩对垒正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就在今天,举世瞩目的人类基因组计划中的伦理问题研究正在紧张进行着,科学发展的伦理界限问题日益显示出它的紧迫性。科学发展是科学研究的深入与更新,科学应用的完善与普及。伦理界限是指善恶区分、扬善抑恶。我方认为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这从科学发展的结构与功能和伦理界限的必要与重要两方面得到证明。首先,从科学发展的结构与功能来看。第一,就科学发展的结构讲,科学研究的主体是科学家。科学家具有维护科学求真性的责任,又有捍卫科学向善性的义务,从起码的良知
2、到职业伦理都必须遵守。科学研究的客观对象是科学问题,科学研究什么、怎样研究、研究何用,都必须有伦理约束。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就更是要反映社会伦理状况;第二,就科学发展的功能讲,在体现科学知识价值的认识世界方面,既要揭示自然奥秘、社会规律、人的本质,更要促进人们形成生态伦理观念、平等公正意识、尊重人的价值。在体现科学社会价值的改造世界方面,科学必须延伸为技术手段、制定技术伦理,科学必须为增进人类的幸福服务。其次,从伦理界限的必要与重要来看。第一,就必要性讲是由于科学的性质规定。科学之为科学,既因为它是为人的,人的价值是科学伦理的底限,伦理规范是科学发展的有效约束。表面上看伦理界限似乎限制了科学的
3、迅猛发展,实际上恰恰是伦理界限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健康的动力。为科学的持续发展奠基,为科学发展的扬善抑恶提供了保障;第二,就重要性讲是由于科学的影响决定。伦理界限规范科学发展能够保证科学发展的真善统一,缺乏伦理界限的科学发展势必向恶的方向滑落。活体实验、人种毁灭、基因灾难、化学战争使人警醒,催人反思。正是伦理界限划分出真正的科学与虚假的科学,向善的科学与为恶的科学的鲜明界限。一部科学发展史表明:在今天这个科学发展对于人类福祉产生巨大影响的时代,伦理界限对于科学发展的进步作用日益明显;在今天这个科学发展对于现代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的时代,伦理界限对于科学的健全作用日益明显。我们还有什么理由
4、说科学发展不应该有伦理界限呢?反方一辩:各位好!今天正方的逻辑框架是建构在三个要点之上的:第一,有关伦理界限的界定。对方辩友告诉我们伦理界限可以规定社会中每一个人应该如何行事。而实际界限有它自己独到的含义,第一界限指的是两种不同事物的分界,比如楚河汉界;第二是指尽头处。其实这两点只是观察角度不同,说的意思都是一样,那就是不可逾越的分界线,界限以外就是禁区,因此伦理界限就是要为科学发展设立一个不可逾越的禁区。而规范指的是人的行为准则和行为道德需要一定的引导。规范与界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含义,我们说反对伦理的约束和界限,但我们欢迎伦理的参与和规范。比如说在医学发展中,有关人体医学的实验就要本着知情参
5、与的原则,这就是伦理的参与,而非界限。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科学发展的主要含义,目的是在告诉我们科学发展应该包括人应用科学的部分,但实际上科学发展和科学应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科学发展指的是认识世界,揭示自然规律是认识领域,而科学的应用指技术的应用,是改造世界,属于实践领域。所以对方辩友今天为我们论述人应用科学技术应该受到伦理的规范,并不能逻辑地推出科学本身的发展也需要伦理的规范。第三点,对方辩友基于以上两个概念,又为我们提出了数点论据,核心是在告诉我们科学发展自身不够完善,所以需要通过伦理对它进行约束。我们知道科学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在一门科学刚刚开始研究的时候,一切都是未知的。而对方辩友
6、告诉我要通过伦理来约束它。我会产生两个疑问:第一,究竟伦理在对科学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如何对它进行界定?第二,由什么人来对它进行界限,是伦理学家中最精通科学的人,还是全体伦理学家呢?基于以上几点我觉得:我方应该为大家反思科学发展和伦理的本质属性,无论是布鲁诺坚持日心说违反伦理道德被烧死,还是维萨里因为坚持解剖学的观点而被教会驱逐,他们所说的都是坚持真理。而到今天有谁还会记得当时的伦理对科学发展究竟起到一种什么样的作用呢?其实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在于二者的根本属性不同,科学是对真理的认识,它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改变而改变,而伦理正如对方同学所说是对善的追求,善因不同阶级、不同民族而有不同标准,因此伦
7、理必然带有阶级性和阶段性。这就决定了它无法正确地为科学发展划出界限,所以我方才认为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一对一攻辩?正方二辩选反方二辩正方二辩:有请对方二辩。我们为了了解病毒的毒性,以人体作为实验对象,这样无视人生命的科学研究实验该不该被限制?反方二辩:对方辩友是不是想举出一个类似于日本 731 违反道德的人体实验这种例子?其实我要告诉对方辩友,其实法西斯分子这种行为早已经超出科学范围和他的伦理界限。而这些伦理对他的约束能力已经是微乎其微了,在此我们只能用法律对此进行界限。正方二辩:对方辩友说已经超出了界限,是不是暗含界限已经存在了?接着请教:为了了解细胞的全能性,把人的细胞核注入兔子的去核
8、卵细胞中,这样无视人尊严的实验该不该被禁止?反方二辩:这一点对方辩友错了。你说的并不是科学而是科学的应用,在这一点上,你要搞清楚科学和科学应用本质的区别。正方二辩:对方刚才说科学就是认识知识体系,我接着请教:人体的肌体结构,丧失人性的活体,解剖实验该不该被禁止?反方二辩:刚才我方一辩已经举出了维萨里的例子,医学角度来说解剖学如何发展的难道不是由人体解剖学才知道人体的结构是怎么样的吗?如果你在那个时候,已经对这个人体解剖进行了限制的话,那我们今天如何又有一套完善的解剖学理论呢?(时间到)?反方二辩选正方二辩反方二辩:有请对方二辩。刚才对方辩友的逻辑告诉我们,科学不能有效地规范自身的发展。那么请告
9、诉我,科学本身有没有纠错机制?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所谈的纠错机制是不是一个真伪判断呢?我方不否认真伪判断属于科学发展内在的判断标准,但是今天我们要区分的是一个善恶问题,这个善恶是不是需要伦理界限来判断呢?反方二辩:对方辩友也就是告诉我伦理的作用很大,那么伦理自身纠错机制又如何呢?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无疑说有错的就不要呢?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说的很好,那请试为我们比较一下伦理纠错机制与科学纠错机制哪一个对科学更有效。正方二辩:我想回答对方辩友的是:如果我们今天骑马,所说的这个悬崖勒马,究竟是为了保护马还是要害马呢?马和人都可能出错误,但是人要更好地去驾驭这匹马驮着人向前迈进。反方二辩:那么对方辩友能不
10、能为我论述一下论理学到现在有很多学派,为什么它到现在还不能统一呢?正方二辩:我们今天所说的是要有伦理界限,对方辩友无疑是说因为它有相对性,所以它就不应该存在。我们转折点各国的法律还是不一样的,是不是不需要法律的存在呢?反方二辩:对方辩友有一个最基本的地方是错误的,那就是在论理学上最核心、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一致,如何让我们相信一个论理学家说的话是我们应该相信的呢?正方二辩:当然没有错,因为人的认识是不断深入的,所以伦理的问题也是有浅入深,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 (时间到)?正方三辩选反方三辩正方三辩:有请对方三辩。请问:我们判断一项科学研究应不应该进行下去的标准是什么?反方三辩:我们判断这个标准
11、是多个方面。但是对方辩友今天伦理道德的标准完全不可以统一。正方三辩:那么请问是不是按对方的立论,只要有利于求真,采取任何手段造成任何后果我们都是可以接受呢?反方三辩:我们今天讨论的辩题是科学发展,是认识科学的规律,增长我们的知识,用任何手段发展,其实我们都可以接受。正方三辩:对方辩友说任何手段、任何方式都可以接受。那么请问伤害人类生命尊严、伤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这样的科学发展我们还要不要?反方三辩:对方辩友不要扣我的帽子,我方一辩刚才已经说了,如果我们要进行人体解剖的话,要怎么把知情权告诉他(时间到)?反方三辩选正方二辩反方三辩:麻烦对方二辩继续研究问题。克隆人的问题。刚才主席也说了每一个论理
12、学家自己的意见也不一样,到底相信哪一个才好呢?正方二辩:很多政府都不鼓励克隆人的研究,甚至禁止克隆人的研究,这是为什么呢?正是基于伦理观念的考虑?反方三辩:好,划定伦理界限这条线是要哪一类人划呢?要是精通科学的论理学家划定这条线还是精通论理学的科学家去划定这条线呢?正方二辩:我们说划定伦理道德这条线根本就不是任何人可以逃脱责任的,科学研究的主体科学家有权利,因为有自己的知识作为伦理界限制定,提供一定的依据。在科学外的人也就是我们今天在座的各位享受科学的福音是否也应该参与其中的制定吧?全社会的责任为什么要交给一部分人呢?反方三辩:请问对方辩友:每个国家、每个地区、每个民族,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有不
13、同的道德标准,到底我们要选择哪一个才是最好的标准呢?正方二辩:这个问题我已经回答过了,对方辩友无疑是说伦理是具备相对性的。一个相对的东西就不应该存在了吗?法律的例子我已经举过了。反方三辩:如果没有统一的标准的话,我们如何划定这条线呢?正方二辩:我们说为了科学更好的发展是我们制定伦理界限的初衷,为了科学更好地服务于人类也是我们制定伦理界限的初衷,矛盾吗?(时间到)攻辩结辩正方一辩:为了科学的发展可以做解剖实验,甚至可以做活体解剖实验,在座的各位,我们的情感上能接受吗?反方提出的例子伦理界限有规范作用,科学自身也有纠错作用,那么科学自身纠的是什么?是真伪。伦理界限纠的是什么?是善恶。而在科学发展这
14、一人为活动中,毕竟有善恶的出现,这需不需要伦理界限加以规范呢?对于我方提出的科学实验能否进行下去的标准是什么?对方辩友指出一个论理学上现在核心观点不统一,所以就想要伦理不存在吗?那么科学家的基本良知何在?科学伦理何在?科学家的职业道德何在?对方辩友问我们伦理界限究竟是哪一类人划出来的。人活在世界上毕竟有善恶判断,有善恶区分,人人都有伦理界限。科学在我们今天的生活中无处不在,人人都在接触科学。可以说我们人人都在推动着科学的发展,难道我们不应该给科学的发展定一个善恶,说一个应该与否吗?所以伦理界限是一个全社会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人类文明的责任为什么不应该存在呢?反方一辩:其实今天双方争论的要点是
15、我方认为科学有能力自我进行规范和约束,而正方认为需要通过伦理,所以我方愿意再引入一个新的概念,那就是科学和伦理自身的纠错机制。科学区别于其他学科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它有强有力的纠错机制,正是由于有了科学方法我们才发现 DDT 有害;正是由于有了科学方法,我们才发现臭氧洞的存在。而伦理呢?伦理显然并没有这样的纠错机制。它只要一错就会一错再错,直到 500 年后伦理才告诉我们当时烧死布鲁诺是不对的。而这又有什么用呢?其实让我们来仔细环顾历史,比较一下就会发现:科学自身的纠错机制是保证它的利益最大而风险最小。医院的存在显示法律的风险;希特勒的上台显示现代民主政治的风险;而裹足的历史显示中华传统习俗的风险
16、。而伦理的风险呢?更是不胜枚举。对此钱钟书先生曾经有过一段精彩的论述,他告诉我们:上帝如果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场瘟疫或战争,有时就会产生一个伦理道德学家。因此我方认为:第一,科学本身有强有力的纠错机制,它完全可以保证自身的正确发展。第二,伦理自身并没有这样的纠错机制,它连自身的问题都无法保证,就无法去规范科学并进一步的界限科学的正确发展。自由辩论正方四辩:只有科学的纠错机制与伦理的纠错机制并行才能保证科学的健康发展。请教对方辩友科学发展的终极目的是什么?反方四辩:科技发展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探索真理、探索未知。请问对方辩友:有人说每一次科技革命后都会带来伦理与道德的变异,如何来理解
17、这个观点呢?正方三辩:因为伦理和道德不断地更换,难道我们就不要伦理道德了?那我们这个人类社会还要不要伦理,还要不要道德?科学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求真更在于求善。请问对方辩友的是科学发展应该如何求真?反方一辩:对方辩友,科学的发展当然是靠科学的精神来求真,对方辩友一直强调伦理要求善,请问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于善的标准不同,你究竟如何实施这个善呢?正方二辩:对方辩友提出了科学精神,我不知道你这个科学精神是不是在伦理层面上提出来的。你抛开人谈科学,没有人,科学能不能发展,如果没有人,科学存在不存在?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告诉我,只要有人的参加就有伦理,只要有伦理就要有伦理的界限。那么世间万物只要有人参
18、加是不是都要有伦理界限呢?正方一辩:但科学发展这一项人类活动在追求真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科学家要秉持真诚的理性精神,这难道还不是伦理界限吗?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还在跟我们谈伦理界限,但却忽视了一个实施的问题。中世纪的时候,十字军认为铲除异教徒是对上帝最大的公平,今天你还能用这样的标准来告诉我们这句是善吗?正方四辩:一条伦理界限当时不适应,是不是说我们就不应该有伦理界限?三从四德在现代社会也是不适应的,是不是由此推出我们们人类不需要道德呢?反方一辩:请问对方辩友,你能告诉我任何的善都有统一的标准吗?但是任何的伦理都有阶级性和阶段性,你如何理解这个问题?正方三辩:有冲突的事情就不应该存在了吗?我们常
19、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不是因为各有所见,我们就应该不仁不智难得糊涂了呢?反方三辩:对方辩友说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就是说你的界限,我的这条线跟他的这条线不一样,我们 8 个人有 8 条线,各位观众有很多条线存在了。请正方说出到底哪一条线才是标准?正方二辩:正是因为我们 8 个人秉持两种观点,所以我们才要辩论,按照对方的理论那就不辩了吗?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界限和规范的区别,请你告诉我界限和规范的本质区别究竟是什么?正方一辩:哪一条规范是脱离了界限单独存在的呢?反方一辩:对方辩友,界限不能脱离规则,规范就等同于界限等同于规范吗?正方三辩:界限和规范诚然不是一个概念,但
20、却没有任何一条界限能够脱离规范而存在,也没有任何一条规范能够脱离界限而存在。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还是回避了我方的问题,再次请问规范与界限究竟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正方四辩:我方在一辩立论以及刚才自由辩论已经回答得非常清楚,界限就是划分性质的问题。对方也承认,划分性质本身是不是有一个规范的作用,那么扬善抑恶是不是在规范呢?反方二辩:也就是说对方辩友告诉我们 20 年之后的科学我们不知道怎么样,但是我们今天还是要给它划条线,对不对?正方一辩:今天的科学有今天的伦理界限,20 年后的科学有 20 年后的伦理界限。就像我们 500 年前有法律,今天还要有法律一样。反方一辩:对方辩友一直在用法律比喻规范伦理,
21、但实际法律约束的是已知的世界,而科学研究的最大特点是它的未知性。请问对方辩友对于未知的东西你如何通过一个界限来规定它哪里可以探索哪里不可以探索呢?正方四辩:对方辩友的区分犯了一个错误,今天科学研究的是未知领域诚然无错,但是伦理界限规定的是人的行为。请问对人的行为的界限应不应该存在?反方二辩: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伦理道德这些规定全是以往经验所总结出来的吗?科学是探索一个未知的区域,总结的经验怎么能探索一片未知的区域呢?正方二辩:这个未知,是真假的未知,而不是善恶的未知。对方辩友难道不知道善恶的区别吗?请教对方辩友:为什么现阶段我国对于克隆人的研究采取禁止的态度?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说得好,伦理探讨的
22、正是善恶的问题,而科学本身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无所谓善恶好坏之分。它的惟一标准就是求真。对方四辩告诉我规范和界限的本质区别就是他们都是对于一项事物的划分,请问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还是共性呢?正方一辩:当然是本质区别。科学的确是求真的,但我们今天讨论的科学发展却不能脱离人的活动。在人的探索过程中,难道没有善恶的区别?反方一辩:对方辩友,科学的本质是认识自然规律,你告诉我还是区分善恶,那能不能请你告诉我哪一项自然规律的发现是善,哪一项自然规律的发现又属于恶的范畴呢?正方四辩:如果没有了伦理界限,哪一项科学研究都有滑向罪恶深渊的可能。今天我们讨论的是科学发展,我们除了讨论发展什么的问题,要不要讨论如
23、何发展,为什么要发展的问题,为什么对方对后两个问题避而不谈呢?反方二辩:对方辩友还是告诉我们科学本身是不存在善恶的,但是我们科学应用方面就要滑向罪恶深渊,也就是我们在科学应用方面才需要伦理的界限、才有善恶之分,对不对呢?正方二辩:再请教对方辩友一个问题:在今天医学研究领域,对于冻伤防治实验的研究是不是属于科学发展的一部分?反方一辩:对方辩友,我也请教你一个问题:对于外太空的探索根本没有定论,请问你的伦理是如何界定地球生命与外太空生命之间的伦理规范呢?正方一辩:请首先回答我方二辩的问题。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这个冷冻当然属于医学发展的一部分,但是它属于医学科学的实验阶段。再请问刚才那个问题。正方一
24、辩:这个实验过程难道不是科学发展的过程?脱离了实验,科学如何发展?在这个实验过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需不需要伦理界限加以规范?反方二辩:对方辩友也就是说研究冻伤的时候其实已经产生了一种药物。这种药物是什么是呢?是用科学来应用它,而产生的这种药物用来治疗方法。继续请回答我方一辩提出的问题。正方四辩:对方辩友的问题我们需要研究。是人类不能够弄虚作假的科研活动中。那么对方却曲解了我方的意思,我来告诉对方辩友,这是一幅人体冻伤实验的照片。这是零下 26 度 24 个小时一双活人的脚!反方一辩:很遗憾,对方辩友三次回避了我方的问题,其实我方的例子就是告诉大家,科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它的未知性,而你的伦理具有
25、阶级性和阶段性,无法来规范我们科学的发展。请对方辩友再次回答这个问题。正方三辩:.真假也许是未知的,但是对于善恶的判断永远是人类已知不变的伦理星光,面对这样一张发人深省的照片,难道对方4 位辩手还要说失去伦理界限的约束,科学发展不会滑向罪恶的深渊吗?反方一辩:对方辩友今天是在混同真善的概念,认为科学求真和伦理求善是一个标准,那么我们今天所说的真善美为什么不改成善善善?正方二辩:对方辩友不要混淆视听,我想请教的是:科学家要不要有自己的职业伦理道德?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果没有伦理的规范会不会发生?为什么道森用人的头骨和黑猩猩的头骨拼凑起来蒙人民 40 年呢?反方二辩:其实对方辩友还有一个概念搞错了。科
26、学家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人的特征,就是在于他是去认识一个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这是一个事实,这是一个事实判断,而对方辩友所说的伦理价值只是一个价值判断,两者不能混淆一起。正方一辩:那么科学家在认识客观事实就可以摆脱自己的良知、甩掉自己的职业道德吗?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还是在用普遍性来论证我们的科学家,科学家探索科学的过程正是事实判断。请问对方辩友:你如何用一个主观的价值判断来界限我们客观的事实判断呢?正方四辩:对方辩友都已经承认的伦理它具有普遍性,为什么还不承认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呢?反方一辩:对方辩友,我们正是承认了普遍性所以才说需要伦理的规范,但是正是由于科学有未知性,所以伦理并不能给它以界限。
27、请对方辩友再次回答我方的问题:这两者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正方三辩:区别就在于真假是未知的,而善恶是永恒的。请问对方辩友:面对如此多的可能,你们还能说科学发展中不应有伦理界限吗?反方一辩:对方辩友说的好,科学正是未知的,你的善恶如何判断一个未知的东西究竟是善还是恶呢?正方二辩:勃格是天才的化学家,为什么到后来变成了德国纳粹手下的沙林毒气研制者呢?反方二辩:说来说去,对方辩友还是在告诉我们伦理是已知的,科学是未知的。我们要用已知的经验去限制未知的领域,是不是呢?观众答辩观众 1:请问你们刚才在辩论当中已经承认了在科学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伦理来进行界限和规范,那么正方所提出来的问题在科学的实验当中需不需
28、要伦理的界限和规范呢?反方四辩:首先我们要区分一个概念,就是界限和参与的概念。界限就是说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有些空间、有些领域是不可能被涉及的。而规范就是说如何保证这种研究能够朝着对人类有益的方向发展,而且还有一个观点就是伦理它由于自身的完善能力比较小。因此说它就算参与了对科学的规范,这种规范仍然是微乎其微的。反方一辩:其实实验是属于科学研究的一个部分,我们区分科学与应用。但是在科学之中包括实验观察、推理、假设等多种方法,他不属于应用的范畴,属于科学的范畴。科学是要求真,只要是向着求真的方向前进,所以的实验都在科学范围之内,只需要受到科学自身和伦理的规范而非界限。而对于求善则是要考虑在应用之中,
29、任何科学的应用都要求善,因为他有可能产生好的作用,也有可能产生不好的作用,这就是科学发展和科学应用的本质区别。观众 2:我想请问一下:你们所谓的科学发展应该有个界限,就是指到这个界限的时候就不应该再朝前发展了。能不能把人类的伦理安全建立在人类的无知之上?正方四辩:我们今天说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界限。他的作用对象不仅仅是科学的研究领域,而且还包括科学的研究手段、科学的研究目的,所以说今天我们讨论科学发展不仅仅是要讨论发展什么的问题,还要讨论如何发展,为什么要发展的问题。对于研究手段,因为基于伦理观念加以的限制恰恰是为了保护科学更好地发展。对于科学家来说,他应该秉持基本的职业伦理,应该对人类的未来幸
30、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观众 3:我想问科学自身的纠错能力是否具有辨认善与恶的这种能力?反方一辩:所谓科学指的是认识自然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惟一要遵循的规律就是求真。这个客观规律是不是客观存在的,是或者不是。至于求善是科学应用的问题,你应该如何应用,如何为人类造福,还是给人类带来灾难?所以说求真跟求善正是科学和科学应用的本质区别。观众 4:我想请问正方:简单以核技术来说,我们在掌握了核技术之后可以用它来造原子弹,但同时也可以用它来造核电站,如果以伦理来限制科学的发展,是不是我们不要原子弹的同时也不要核电站了呢?正方三辩:伦理界限的作用是什么?是判别善恶,抑善去恶。如何让我们的核技术用于核电站
31、而不用于原子弹呢?这就要靠伦理界限来发挥作用。核电站是好的自然应该扬善,原子弹是恶的自然应该抑恶。如果没有伦理界限的话,恐怕就会向对方辩友所说的什么发展,用什么手段,造成什么后果我们都是可以接受的。这会不会在核技术的背后迎来了我们的一个核冬天呢?对方辩友曾经跟我们说过我们的科学发展是未知的,然而伦理界限是已知的,未知的不应该用已知去限制。可是对方辩友偷换了一个概念,我们已知的是善与恶,未知的是真与价。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我们可以掌握多大的能量,但是我们现在就应该知道我们所掌握的巨大的能量,绝不能用于邪恶的目的。总结陈词反方四辩:谢谢主席,大家好!经过刚才的辩论,我们了解到对方辩友对科学的一颗赤子
32、之心,但是却犯下了几个根本性的错误:第一,将科学与应用混为一谈,科学是要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是一个求真的过程,属于认识的领域。而应用则是要解决做什么,怎么去做,它是一个实践的领域,它才是求善。对方辩友指出了许多例子,但是必须清楚的是,这些只是在技术应用的过程中,由于实验室之外的众多因素而引起的并不是科学自身的错。第二,将界限与规范同等定义。界限是一个不可逾越的禁区,但是科学是一个认识的过程,我们总不能说在认识的领域中有一些地方是不可以被发现的吧。如果真的要强行给科学认识做上一个界限,那么势必会阻碍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第三,夸大了应用的功能。科学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类认识的发展,而人类认识的提升可
33、以通过实验、观察、假设、推理等多种方式,应用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在诸如众多的那种基础理论学科之中并不需要应用,他们也能够得到发展。下面我们再来看看为什么理论不能作为科学发展的界限。要解决科学的问题,必须要靠其自身不断地完善。那是因为科学具有极强的纠错体制,而伦理本身的这种纠错能力却是微乎其微的,它在烧死布鲁诺 500 年之后才发现这是错误的。更何况术业有专攻,如果让伦理学家来界定到底怎样才是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那我想就如所以历史上所显示的,到现在还没有哪一项真正的技术的完善是通过伦理的干预。相反,科学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适应性的变化,必然会促使新的伦理关系的产生。历史告诉我们正是由于哥白尼的执
34、着,维萨里的勇敢还是达尔文的坚持,他们所产生的这种新兴的生产力与科学才打破了原有的那种旧的落后的伦理体制。对方辩友认为应该以人类共有的伦理原则作为界限,伦理的最基本原则是求善,但是这个最基本的原则、最核心的问题在现有的人类之中,却没有得到解决,这是由于伦理具有阶段性、阶级性以及滞后性。而科学是探索未知的,因此说伦理绝对不可能作为科学发展的界限。对方说伦理有相对性的,我方并没有否认伦理的存在,只是说它不可能作为科学发展的界限。正方四辩:谢谢主席!能不能和应不应该是不是一个等同的概念?今天对方用一个实然判断替换了一个应然判断。对方说科学发展是对未知领域的研究,但是我们今天要讨论发展什么之外,还要不
35、要讨论如何发展、为什么发展的问题。离开了人的因素,离开了研究手段、研究目的,科学能不能够真正地发展?对方说应用不属于科学发展,可是科学理论的应用不正是科学社会价值彰显的一个过程吗?好比说人的全面发展,除了生理上的发展之外,难道不包括心智的成熟,不包括对社会的认识,不包括对社会的贡献吗?今天对方无非是说科学发展是价值中立的,但是有没有说认识科学发展的过程必然也是价值中立的。好比说钱在伦理意义上是价值中立的,但是赚钱的过程是不是也必然无善无恶呢?那么昧着良心赚钱对方辩友是不是也应该大力鼓励呢?可能说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是希望论证科学发展的价值中立,为科学发展提供宽松的环境。但是一旦失去伦理界限,
36、研究手段可以不顾善恶,研究目的可以任意选择,那么自然将成为贪欲掠夺的对象,社会将成为种族优化的场所,而人类将成为克隆技术的产品。我们的生态环境如何保护?人类社会怎样发展?人类尊严又如何体现?可能说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是想强调科学的自身逻辑,不用关照科学的社会价值。可是当你把科学与技术割裂,把科学研究与科学应用分离,科学的社会价值又从何谈起?研究人类基因组计划的科学家不仅意识到了科学研究可能带来的伦理问题,更意识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主张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界限,原本希望的是科学能结出更多的硕果,但是一旦失去伦理界限,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科学研究结出的硕果会在核弹的爆炸声中与人类文明一切
37、灰飞烟灭。因此我方确信科学发展应有伦理界限。我们不能让科学发展成为脱缰的野马,指引科学发展的是前方璀璨的伦理星光。嘉宾点评 杨焕明(北京华大基因研究中心主任):刚才我和大家一样确确实实看到了一场唇枪舌战,我对双方的辩才和风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是讲科学发展,科学发展用在这里看起来是个结果,这一点我倒很赞成正方说的,它不只是结果,不只是应用,它还有它的立体、他的目的、还有它的实验过程所带来的直接效应。一般来讲,是不包括在应用这个范畴的,因此我们首先要把科学发展怎么样解透。也正是从这个角度,正方可能太有把握了一点,一开始大家就可以看出他们真是真理在手、正义在胸、志在必得;反方对下面这个伦理界限下
38、了功夫,你可以说他解题有方、出其不意,如果他没有对伦理界限吃透的话,我看今天就不是我刚才讲的旗鼓相当了,肯定反方是一败涂地的。反方很清楚的告诉大家他从来没有反对任何一件行为包括科学行为是有伦理的参与,还有规范的界限同规范,这个分开就是反方对这样一个那么难辩的辩题的反败为胜。我认为刚才尘埃落地的结果是旗鼓相当的,双方都是广征博引,都用了很多历史上的典故。这些典故也使得正方和反方都给自己找到了新的根基,正方反方都有了充分的论据,双方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现在我们看你们的辩才。应该说从立论这点来讲,双方差不多旗鼓相当。但自由辩论,我想刚才大家都看到了,也许在座很多的人不同意我的话,我觉得正方就略胜一筹
39、。你们的问题准备得确实充分一点,因此回答问题也从容不迫。伦理的讨论绝对不是悬崖勒马,伦理的讨论是让这匹骏马,沿着正确的方向,符合人类利益的方向驰骋。科学将接受民众的监督,科学家在从事科学研究的过程中一定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我的点评就到这里。大专辩论反败为胜:科学发展不应有伦理道德界限 2002.09.02 首发于万维读者教育与学术论坛 昨天看了中山大学和澳门大学之间的比赛,感觉这届冠军中山大学并不强,立论当中有许多漏洞,反而澳门大学比较弱一点,很多问题没有准备好。很多人看完辩论赛就品评辩手怎样怎样,就象吃完菜以后评论菜的味道。我想换个角度:应该怎样做菜,可以把菜做得更好一点?如果我站在输掉比赛
40、的澳门大学一方,如何有力地为自己辩护?以下是个人的一点浅见,欢迎探讨。 比赛简述:辩题:中山大学(科学发展应该有伦理道德界限):(科学发展不应该有伦理道德界限)澳门大学 中山大学:科学研究的结构与功能,伦理的必要与重要两方面证明我方观点:第一、科学发展结构:科学研究主体是科学家,须捍卫科学向善性,遵守良知和职业道德。研究什么与如何研究都应有伦理约束;第二、科学发展功能:遵从伦理界限方能增进人类幸福;第三、伦理的必要:科学是为人和人为的,人的价值是科学伦理底线;第四、伦理的重要:科学影响力大,缺乏伦理的科学滑向恶的方向。 澳门大学:第一、界限和规范完全不同,不能混淆;第二、应用科学和科学应用不同
41、,应用科学无伦理界限,科学应用有伦理界限;第三、科学求真,伦理求善,如果伦理对科学不了解,如何界限?由什么进行界限?第四、“真”不由时间空间改变,“善”随时间空间改变,不能用来划界限。 各大辩论网站众口一词,说澳门大学的辩题太差,很不容易赢。上次武汉大学在新加坡输给马来亚大学队,也回来抱怨说辩题不好辩,立场太差。换言之,他们以前赢其他对手,不是因为自己的本事,而是因为运气好抽到好的立场。实际上,真正的辩论高手是不在乎辩题的,就象真正厉害的律师不在乎给控方还是辩方服务一样。以下是我对澳门大学立场的重新诠释,看完之后,不知是否还以为澳门大学的立场“不利”? 防守: 1、科学发展指的是人类求真理的一
42、个长期过程。伦理道德指的是人类求善过程当中形成的规范。求真是永恒不变的价值,而善在各个时代有不同的定义。例如:原始部落老人死后,所有部落的人可以吃掉这个人。“吃人”不符合当代的伦理道德,但是符合实物极度缺乏时代的伦理道德。 2、科学发展和科技应用、研究手段、科学家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在科学研究过程、科技应用过程当中,只要有人参与的地方,都应该有伦理道德的界限。但是伦理道德不应该成为科学发展本身的界限。例如:研究基因工程,可能促使某些科学家制造出灭绝种族的生物武器,这种行为应当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但是基因工程研究本身,不能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研究化学毒品,可能让战争狂人得以实施化学战,化学战本身应
43、当受到伦理道德甚至法律的限制,但是研究化学毒品本身并不受伦理道德限制。 3、科学发展为什么不应受到伦理道德限制呢?最重要的一点原因是:科学发展本身是中立的!并没有善恶的区分。只有在人类的介入之后,才产生了善与恶,所以伦理道德应该成为人类行为的界限,而不是成为科学发展本身的界限。例如:研究太空技术,既可以制造太空食品改善人类的生活品质,也可以用来进行太空战争。研究克隆技术,既可以保护珍稀物种,也可以克隆出体格健壮而嗜血的克隆兵团。研究网络技术,既可以提供优质网络服务于人类,也可以用黑客技术攻击银行制造金融灾难。难道说科学技术只要可能对人类有害,就应该禁止这类科学技术的研究?那么所有的学科都可能对
44、人类造成伤害,我们是否都应该禁止其研究呢?物理学专家可以制造原子弹,化学专家可以制造化学毒气,生物学专家可以制造生物武器,政治学家可以制造政治混乱,金融学家可以制造金融危机,文学家可以制造色情文学,计算机专家可以制造计算机病毒,连文化学家都可以制造邪教教义。难道这些学科的发展通通都要受到限制,不准继续进行研究?其实问题的真正症结在于:科学是中立的,单纯的,无辜的。是人类的贪婪、虚荣和欲望,给科学蒙上了恶的面纱。我们应该做的,是使用伦理道德的武器限制人类的原罪,而不是用它来限制科学的发展。人类有罪,而科学无罪! 攻击: 概述:正方最可能攻击的部分是:科学研究过程当中的违反伦理道德的部分,是否应该
45、被禁止。南海之子从来不主张妥协,对付进攻的最有效方式,还是进攻反击,而不能回避。进攻有两方面:1、科学研究过程当中人类参与的部分,人类的行为当然应该受到道德伦理的限制,但是科学研究本人不应该受到约束;2、搅乱视听,模糊伦理道德的界限:谁来定义伦理道德,怎么知道“伦理道德被违反”?伦理道德有这么多的定义,属于主观的产物,在你看来不符合伦理道德,在其他人看来则未必。 1、活体解剖、活体实验是否应该受到禁止? 首先,活体解剖、活体实验属于人类参与的部分,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和限制,但是对人体的科学研究不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约束。不管世界上有没有对方说的活体解剖、活体实验,也不管道德伦理如何看待活体解
46、剖、活体实验,对人体的科学研究都应该继续进行下去。其次,对方认为活体解剖、活体实验灭绝人性,所以违反了伦理道德,可是从另外的角度看,这种试验也是道德的。为什么呢?日本 731 部队对中国战俘进行了大量的灭绝人性的活体解剖、活体实验,但是这些试验大大帮助了日本军人,减少了日本军人在战场上的伤亡,日本正是因为积累了大量的人类活体冻伤试验,才帮助许多北海道渔民出海时候免于冻死。站在中国人角度,中国战俘不应该死,但是站在日本人角度,难道日本的军人、日本的渔民就应该死吗?正是因为有许许多多不同的道德伦理规范,有的道德伦理要求你杀人,有的道德伦理要求你救人,所以就连使用道德伦理约束人类行为方面,都有许多的
47、矛盾和冲突,更不要说想拿道德伦理去约束中立、客观的科学发展了。 美国的医疗法规定,未经人体试验的药物,不得出售!所以在美国使用活体进行药物实验早就屡见不鲜。通常程序是:新药物问世之后,选择患有同样疾病的病人分成 2 组,其中 1 组使用新药物,另外 1 组使用“安慰剂” (无害的假药) ,科学家比较两组人的反应,才能得到药物是否有效的结论。这样一来,如果药物确实有效,那么对使用“安慰剂”的患者是不公平和违反道德的。如果药物无效甚至有害,那么对待使用新药物的患者同样不公平且违反道德。但是得到结论之后,这项科学进展可以造福千千万万患有同样疾病的患者,所以是道德的。伦理道德在这个案例当中,界限在哪里
48、呢?请对方明确回答,美国是否应该进行活体实验? 2、请问违背人类尊严的科学研究是否应该禁止? 首先,科学研究过程当中的人类行为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但是科学发展本身不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科学发展本身是中立的,无所谓是否“违背人类尊严” ,如果有违背人类尊严的行为,那也是人类进行科学研究过程当中的人类行为,不管是科学研究还是人类的其他活动,只要有人类行为的地方就有道德伦理的约束。违背伦理道德的活体解剖属于人类行为,应该限制,但是研究人体本身属于科学,不应该受到伦理道德的限制。 其次, “人类尊严”在不同的伦理学家眼里有不同的定义,如果两个伦理学家的定义完全相反,请问对方界限在哪里?比如转基
49、因生物,有的伦理道德学家认可,有的伦理道德学家不认可,请问该听谁的?比如克隆人,大多数人认为违反了伦理道德,应该禁止,但是克隆人体器官却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请问,克隆人和克隆人体器官,哪个对人类尊严更加尊重一点?如果强调人类尊严,我们应该克隆人而禁止克隆人体器官;如果强调克隆人带来的社会伦理,我们应该禁止克隆人而允许克隆人体器官。可见即使是伦理道德界限,都有这么多的模糊之处,不但难以限制人类行为,更不要说限制中立的科学发展了。不要说伦理道德,就连法律这种强制限制人类行为的规范,都有许多矛盾。例如美国法律规定:宗教信仰自由,但同时规定:不许一夫多妻。而伊斯兰教义就是允许一夫多妻的,那么到底应该禁止伊斯兰教还是禁止一夫多妻? 请问对方两个问题:1、克隆科学研究是否应该继续发展?2、如果不同的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我们应该取哪一条界限?fzuchtao:有点问题?科学研究中究竟有那一部分是没有人的参与呢?不过伦理界限的定义是有得争。 南海之子:立论的要点在于:科学研究过程本身有人的参与,必须有道德伦理限制;科学发展本身中立客观,无所谓善与恶,不需要伦理道德限制。你可以用伦理道德限制科学家,但不能用伦理道德限制科学。科学需要有人的参与,人需要受到限制,但是科学发展本身不需要受到限制。 Treeing:这点佩服,我的观点和你一致,但是当时告诉澳门大学的时候,居然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