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 公众平 台认 证公函 申请人主体 全称 注 册时主体全称 ( 如主体已变更 ) 帐号运营者 姓名 电 子邮箱 办公地址( 选 填) 申请人同意授权委托指定人员_ _ _ _(身份 证号码:_ _ _ _ _ _)作为帐号 运营者,以申请人名义不 可撤销地申请微信公众帐号_认证服务,并授权其负责该帐号的内容维护及运营管理。 1. 申请 人及初始申请 注册主体同 意:申请人微 信公众帐号在 进行认证服务 时,若提交的 主体信息与初 始申请注册 主 体信息不一致 ,应当填写初 始申请注册主 体姓名并在本 公函落款处签 章确认,在 微信公众帐号 资质审核成功 之后, 申请人微信公 众帐号的使用
2、权属于通过资 质审核的申请 主体,该微信 公众帐号自 注册时其产生 的一切权利义 务均由 该主体承担, 该微信公众帐 号所获得的所 有收益、权限 均归认证后的 主体享有, 且所有运营活 动都必须以该 主体对 外开展; 2. 申请 人承诺:提交 给腾讯的认 证资料真实无 误,并不可撤 销地授权腾讯 及其委托的第 三方审核机构 对提交的资 料 进行甄别核实 ,申请人理解 并同意,一经 申请即产生腾 讯及其委托的 第三方审核 机构的审核成 本,故所交纳 的认证 审核服务费用 将不因认证结 果、申请人是 否提出撤回申 请等因素而退 回。同时, 微信公众帐号 内容维护及运 营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及 微信公众平 台服务协议 的相关规定。 如违反上述 承诺,责任自 行承担。 申请人对以上 认证申请信息 表填写信息及 申请公函内容 确认无异议。 帐号运营者签 字: 申请主体加盖 公章: 需加盖与主体 一致的单位公 章。无公章的 个体工商户可 加盖法人私章 或法人签字 。 201 6年 12 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