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人:封 哈 孙 马 董,目录,我们的环境,我们的发展,共同的努力,清洁发展机制,十大环境问题:,全球气候变暖 平流层臭氧损耗 生物物种锐减 酸雨蔓延 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 大气污染 水环境污染 海洋污染 危险废物越境转让,全球气候变化,气候变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全球政府间气候变化专业委员会(IPCC)组织的评估报告指出:过去100年面全球气候总的趋势是变暖,全球地面气温上升了0.3-0.6摄氏度。,本世纪以来所进行的一些科学观测表明,大气中各种温室气体的浓度都在增加。1750年之前,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基本维持在280ppm。工业革命后,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逐渐上升,每年大约上升1.8ppm
2、(约0.4%),已上升到近360ppm。从测量结果来看,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增加部分约等于人为排放量的一半。,温室气体的排放情况,从全球来看,从1975年到1995年,能源生产就增长了50%,二氧化碳排放量相应有了巨大增长。迄今为止,发达国家消耗了全世界所生产的大部分化石燃料,其二氧化碳累积排放量达到了惊人的水平。前苏联解体后,中国的排放量位居世界第二,成为发达国家关注的一个国家。但从人均排放量和累计排放量而言,发展中国家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越来越多的科学研究结果显示,全球气候系统正因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日益恶化,气候变化问题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并被列入世界各国的政
3、治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气候变化不宜会对社会生产力和人类健康繁衍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而且会危害到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和全部动植物,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威胁。,全球环境问题对各国间的影响,由于环境问题的跨国性 、影响的广泛性和联系的复杂性,环境问题越来越进入到国际政治领域并深受国际政治的影响。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最终离不开国际合作。但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重大分歧和利益对立严重阻碍了国际合作的展开。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探讨如何确保南北间的公平性。无论哪个国家都首先会把国内问题放在政治的优先位置考虑,
4、尤其是以发展经济为优先任务的发展中国家,在国内环境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全球环境问题很难排上议事日程。,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和世界气象组织(WMO)于1988年共同组建了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该委员会成立的目的在于为全球范围内的政府决策层及其他科研领域提供科学的数据和依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本身并不进行任何科学研究,而是在全面、客观、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汇集每年出版的数以千计有关气候变化的论文,这些论文涵盖了世界各国数百位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分别于1990年、
5、1995年、2001年和2007年提出4次气候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已成为目前国际社会认识并了解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科学依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1990年正式发布第一份评估报告中提出:人类活动制造的温室气体在大气层中不断积累,将加速温室效应。除非及时制定国际协议以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否则,直至下个世纪,地球表面温度都将不断增高,对人类的生存环境造成巨大威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大家的努力:1990年,由世界气象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署主办的第二次世界气候大会召开,多国在会议上达成共识,呼吁建立气候变化框架条约。在联合国常委会的批准下,137个国家及欧盟进行了关于气候变化公约的部长级谈判
6、。谈判的过程是艰苦的,虽然在本次会议的最终宣言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任何国家的减排目标,但是,会议中的一些思想原则为日后气候变化公约的正式确立奠定了基础。包括: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和预防原则。,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共同”责任并不意味着“平均主义”,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虽然负有保护环境的共同责任,但发达国家应当比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大或主要的责任。“共同”责任的提出,是基于地球气候的变化及其不利影响已成为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各国都要根据各自的能力,为保护全球气候作出努力 “区别”责任,主要是历史上和目前的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的最大部分源自发达国家,发达国家
7、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不同,发达国家应该率先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但它在全球排放中所占份额将会不断增加,以满足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 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机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艰苦的谈判: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在1991年2月至1992年5月期间又相继组织了5次会议,参加谈判的150个国家的代表最终确定于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
8、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公约于1994年3月21日正式生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容:该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 要求:公约要求各国政府定期报告各国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气候变化情况,并对这一情况进行检测以持续追踪公约的执行进度。此外,一些发达国家同意推动资金和技术的转让,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并承诺采取
9、措施,争取将200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维持在1990年的水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将参加国分为三类:工业化发达国家。这些国家同意承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义务,以1990年的排放量为基础进行削减。如果在本国内无法完成削减任务,可以从其他国家购买排放指标。非工业化发达国家。这些国家不承担具体削减义务,但承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援助的义务。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暂不承担削减义务,以免影响经济发展,可以接受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援助,但不得出售排放指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户的
10、发达国家,要采取具体措施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发展中国家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公约建立了一个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补充条款。京都议定书中明确规定,发达国家从2005年开始承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义务,发展中国家从2012年开始承担减排义务。,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得
11、到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1997年12月,该条约在日本京都通过。1998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5日期间开放签字。共有84国签署。 2005年 2月 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2009年2月,一共有183个国家通过了该条约。,京都议定书,各国的态度: 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京都议定书。 欧盟及其成员国于2002年5月31日正式批准了该议定书。 2004年11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使其正式成为俄罗斯的法律文本。 美国并未签署该条约。,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的签署是为了“将大气中的温室
12、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气候变化是由人为排放温室气体而产生的,那么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根本措施就是减少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只针对如下 6 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 (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 (HFCS)、全氟化碳(PFCS)和六氟化硫(SF6)。,京都议定书,京都议定书为38个工业化国家规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减排,并提出了三种市场化的温室气体减排机制: 1)国际排放贸易机制、 2)联合履行机制、 3)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清洁发展机制的由来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第12条所确立的合
13、作机制,其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由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完成其在京都议定书下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的开始时间为2000年。,清洁发展机制规定中包含的温室气体有: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其中,排放1吨甲烷相当于排放21吨二氧化碳;排放1吨氧化亚氮相当于310吨二氧化碳;排放1吨氢氟碳化物相当于140-11700吨二氧化碳。,清洁发展机制涵盖的行业和领域主要有: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能源分配、能源需求、制造行业、化工行业、建筑行业、交通运输业、采矿行业、金属行业、燃料的
14、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及消费所产生的逸散排放、溶剂的使用、废物处置、造林和再造林及农业。,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一方面,发展中国家通过这种项目级的合作,可以获得技术和资金甚至更多的投资,从而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这种合作,发达国家将以远低于其国内的减排成本实现其在“京都议定书”规定下的减排指标,节约大量的资金,并通过这种方式将技术、产品甚至观念输入到发展中国家。,清洁发展机制核心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过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进行排放量抵消额度的交易。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的发达国家缔约方自京都议定
15、书正式生效起,就可以通过交易获得由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产生的“经核证的减排量”(CERs),机制确立的艰辛之路:1998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通过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BAPA)。 2001年7月,各国在第六次缔约方大会(COP6)续会上达成“波恩协议”,为清洁发展机制的付诸实施提供了政治基础。 2001年11月在马拉喀什举行的第七次缔约方大会(COP7)上,围绕清洁发展机制的谈判取得了新的进展,各国代表就清洁发展机制的运行模式、规则、程序等重要问题达成协议,使清洁发展机制的实施前景更为明朗。,CDM的全球发展,不断前进的脚步:2004 年 11 月
16、18 日,全球首个 CDM 项目注册成功。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08年12月发布的报告显示,2008年全球正在实施或者处于筹备阶段的CDM项目的总数达4200多个。2012 年 9 月 28 日,国际 CDM 执行理事会(Execu-tive Boord,简称 EB)批准注册的全球 CDM 项目达到 4690 个。全球 CDM 市场飞速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CDM的全球发展,从 CDM 市场形成至今,从全球范围看,CDM市场的主要供应国是中国、印度、巴西、韩国,一直占据全球 CDM 市场份额的 80%以上。我国自 2005 年正式加入 CDM 市场以来,凭借我国巨大的温
17、室气体减排市场及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支持,CDM 市场发展异军突起,遥遥领先于印度等国,稳居世界第一位,并且保持着高速发展的态势,CDM的全球发展,据联合国综合EB 网站统计,截至 2012 年 9 月 28 日,发展中国家经注册的 CDM 项目数据,经 EB 批准注册的 CDM 项目总数达 4690 个,其中,中国、印度、巴西经 EB 批准注册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百分比分别为 50.41 %、19.38 %、4.54%,其项目数分别为 2364 个、909 个、213 个,占据全球 CDM 市场份额的74.33%“,CDM的中国发展,一、大力宣传与培育市场,CDM发展取得初步成效(2001-2005
18、年)2001年,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起草CDM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CDM项目在国内开始获得政府的鼓励和支持。2004年5月,颁布了CDM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2005年10月,我国政府重新发布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我国政府又颁布了关于规范我国CDM项目咨询服务及评估工作的重要公告、关于我国CDM基金及CDM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CDM政策法规体系。,二、CDM项目快速发展,商务模式多样化(2006-2007年) 1)我国CDM项目进入快速增长阶段2)CDM项目结构特征明显3)CDM项目的商务模式呈现多样化,2007年12
19、月31日,我国共计公示948个CDM项目。我国的CDM项目迅速由最初的少数几个地区扩展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我国的CDM项目的重点领域是: 提高能源效率 开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回收利用,一是多边基金 二是政府购买计划三是商业和发展银行四是中间商,CDM的中国发展,三、项目质量提升,服务机构多样化(2008-2009年) 1)项目质量提升并深度发展:2008年1月,我国第一个黄金标准(GS)CDM项目福建六鳌二期45MW风电项目通过联合国CDM项目的监管机构(EB)的审核,同年2月在GS委员会注册成功,2008-2009年,我国有1299个CDM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并批准。占世
20、界同期公示项目总数的42%2010年3月底,我国CDM项目已签发碳减排量接近2亿吨占全球总签发量的48%。,CDM的中国发展,2)开发模式和服务机构多样化规划类CDM(PCDM)等新型开发模式出现:我国和丹麦联合研究课题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2008年7月成功开发了CDM的新模式PCDMDM项目的国内指定经营实体诞生。2009年,我国先后有两家CDM项目指定经营实体(DOE)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和我国质量认证中心获得联合国监督CDM项目实施的机构(EB)颁发的资质。碳排放权交易所陆续成立。2008年,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和上海能源环境交易所相继成立,,CDM的中国发展,四、CDM步入正轨截至 2012 年 9 月 28 日,我国获得国家发改委已批准的 CDM 项目已有 4540 个,项目估计年减排量达727,473,506.64t 二氧化碳当量 。 截至 2012 年 9 月 27 日,我国目前已有 915 个 CDM 项目在 EB 的签发,共获得 604,884,616 吨 CERs 签发,占东道国 CDM 项目签发总量的 59.97%,已超过印度跃居全球首位。,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