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生产厂区十四不准,原化工部制订,进入生产厂区十四不准,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2、生产厂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进入生产厂区十四不准,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进入生产厂区十四不准,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 不准独立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