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钻井时效分析一、生产时间:是指正常的钻井工艺所需占用的时间。时间构成关系如下:生产时间=进尺工作时间 +测井工作时间+固井工作时间 +辅助工作时间(1)进尺工作时间:是指与钻井进尺直接有关的所必需的时间,其时间构成关系如下:进尺工作时间=纯钻进时间(包括取心)+ 起下钻时间+ 接单根时间+扩划眼时间+换钻头时间+ 循环泥浆时间A、 纯钻进时间 :是指钻头在井底转动,破碎岩石 形成井眼的钻井时间。包括取心钻进时间,但不包括扩划眼和井壁取心的时间。B、 起下钻时间 :是指为正常钻进和取心钻进所必需的起钻、下钻时间,除此以外的起下钻时间(包括短起下钻时间)均不得计入。起钻时间是指停止泥浆泵后,从上提
2、方钻杆开始到起完最后一根立柱,钻头提出转盘面止的全部时间。下钻时间是从钻头进入转盘起,到下完最后一根立柱,接上方钻杆为止的全部时间。 C、 接单根时间 :是指为正常钻进和取心钻进过程中的接单根时间,不划眼时,接单根时间从停止钻进上提钻杆开始,到接上单根后开始加压钻进的全部时间;划眼时,接单根时间从停止划眼上提钻杆开始,到接上单根后开始加压钻进的全部时间。D、 扩、划眼时间 :是指在钻井过程中按照钻井操作规程规定所必需进行的划眼时间;扩眼时间是指取心后的扩大井眼时间,包括为扩、划眼而进行的起下钻、换钻头、接单根等时间。但不包括处理井下复杂情况的扩、划眼时间。E、 换钻头时间 :是指为正常钻进和取
3、心钻进,因钻头磨损而引起的更换钻头时间,从卸旧钻头开始到换装好新钻头,开始下钻为止的全部时间,不包括检查、测量钻头的时间。F、 循环泥浆时间 :是指为取得进尺必须进行的正常的泥浆循环时间,包括起钻前和接单根前的泥浆循环时间以及钻进过程中其它正常的泥浆循环时间。如正常扩、划眼中的泥浆循环时间,但不包括电测、固井、下套管前,以及处理事故或井下复杂情况等所进行的泥浆循环时间。(2)测井工作时间:是指在钻井过程中按照地质、工程设计要求进行的电测、气测和井壁取心以及放射性测井所占用的时间。除此以外的测井时间均不得计入,如事故中的测井等。测井时间包括测井过程中为测井而进行的正常的通井起下钻 、循环泥浆、电
4、测绘解、资料验收、及测地温剃度所需要的静止时间等。因电测仪器下井遇阻,不能按要求测井而造成的通井起下钻、划眼、循环泥浆等时间应计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内。电测过程中处理卡电缆、掉测井仪器所占用的时间,应计入事故时间中的测井事故,电测中修理更换电测仪器、等电测车、等电测措施等所占用的时间,都应计入组织停工时间的等电测时间。(3)固井工作时间:是指为固井所进行的一切正常工艺措施所占用的时间,包括固井前准备工作(如下套管前的划眼、通井、循环泥浆、碰压候凝、测声幅、探水泥面、钻水泥塞、换装井口等全部工作时间。若测声幅不合格或水泥返高未达到设计要求需重新挤水泥者,则从开始到完成为止的时间均计入固井事故时间。
5、在固井中出现套管落井、打实心套管等应计入事故时间内。(4)辅助工作时间:是指钻井过程中除去进尺工作时间、测井工作时间、固井工作时间以外所必须进行的辅助工作所占用的时间。具体包括:A、 准备工作时间 :是指为了保证钻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切准备工作的时间。如:钻开油(气)层之前的调整和更换泥浆、防喷、防火等准备工作时间,钻到油(气)层需要观察油、气显示及泥浆变化情况所占用的时间,冬季停工休整、处理事故和处理复杂情况结束后,进入正常钻进之前的划眼、循环、调整、配制泥浆等工作所占用的时间。B、 倒换钻具时间 :是指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和为了合理使用钻具,把井下钻具定期倒换上、下位置,起钻前配立柱或钻至
6、一定深度时,由于钻机负荷限制,需要更换较小直径钻具所需要占用的时间。但利用固井水泥凝固时间所进行的倒换钻具时间不计入。 C、 检查工作时间 :是指进行岗位责任制检查和交接班检查,以及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对设备、钻具及钻机零部件等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更换所占有的时间。D、 取心辅助工作时间 :是指为取心而进行的检查装配取心工具、割心、岩心出筒等所占用的时间。E、 调配泥浆时间 :是指在正常的钻井过程中,调整、更换、配制泥浆的时间,但处理复杂、堵漏所进行配制泥浆时间计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F、 更换易损件时间 :是指更换易损件所占用的时间。如更换绞车刹带片、传动箱链条片、泥浆泵活塞、凡尔、缸套、水
7、龙头冲管、冲管盘根、各种仪表、控制件密封圈、垫圈等。G、 其它辅助时间 :不属于上述各项辅助工作的辅助工作时间。如短起下钻、地质观察取样、校对井架、校对悬重、校正指重表、指重表悬重下降或泵压降低所需的观察判断时间等等。二、非生产时间:是指在钻井过程中影响钻井工作正常进行的时间。包括设备修理时间、钻井事故时间、组织停工时间、处理复杂情况时间、和其它停工时间。不影响钻井生产的修理时间、事故时间,不列入非生产时间。(1)组织停工损失时间:是指由于本企业、本部门组织工作不善,物资器材供应不及时或劳动力缺乏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时间。(2)事故损失时间:是指从发生事故或发现有异常情况证实为事故时起,到解除事
8、故恢复原有状态止的全部时间。钻井事故一般分为四大类:井下事故、机械事故、人身事故和其它事故。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所进行的一切工艺措施所占用的时间,都应列入事故时间。如打捞过程中的起下钻、倒换钻具、测落物位置、研究处理事故措施和具体方法、加工制作特殊打捞工具等时间均应列入事故时间。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的组织停工和修理时间不得计入事故时间,而应分别计入组织停工和修理时间。如等一般的打捞工具、等原油浸泡处理卡钻、等器材、等待上级指示而影响的时间应计入组织停工时间。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机械设备损坏后的修理时间应列入修理时间内。为了分析事故时间的构成情况,寻找避免事故的主要措施,将事故分为以下几类:A、 钻具事
9、故 :是指由于钻杆、钻铤、方钻杆等钻具发生折断、滑扣和断扣等造成的事故,包括钻具的井下事故和地面事故。B、 钻头事故 :是指钻头落井、掉牙轮等事故。 C、 卡钻事故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钻具在井内不能自由旋转或不能上提下放的事故。D、 固井事故 :是指固井打水泥、下套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卡套管、掉套管、固实心套管等。E、 测井事故 :是指测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电缆被卡、断、测井仪器落井等。 F、 机械设备事故 :是指由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其它原因造成设备损坏被迫停钻停工的事故。如柴油机拉缸、烧瓦、飞车等。G、 其它事故 :凡不属于上述各项事故的均列入此项。如顿钻、井下落物、溜钻、顶天车、拉
10、倒井架等事故。(3)修理时间:是指由于机械设备和地面建筑物损坏或运转不灵被迫停止钻井工作而钻具修理的时间。修理分为机械动力修理和钻具修理。机械动力修理包括动力系统传动系统、循环净化系统、提升系统。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均列入钻具修理。如修理吊卡、吊钳、卡瓦等。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组织停工时间,应列入组织停工时间内。(4)处理复杂情况时间:是指在钻井过程中发生的处理井下复杂情况所占用的时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由于井斜超过规定标准而必须进行纠斜的时间,以及井壁坍塌需回填重钻的时间。B、处理井漏、气侵、起下钻遇阻、循环泥浆发生故障、泥浆性能变坏进行处理的时间;处理高压水层、盐岩、石膏、井涌、粘土侵
11、的时间。C、钻井过程中处理跳钻、蹩钻及判断事故错误延误的时间。D、修正井眼时间:因井眼内泥饼因素而影响下钻遇阻或者所钻达的井眼不能下入套管而引起划眼时间。E、处理井内键槽时间。F、侧钻时间:由于处理井下复杂情况难度较大,时间较长,落物难以解除,须侧钻解决所发生的时间,也列入处理复杂情况时间之内。侧钻时间应从打水泥塞或侧钻的准备工作开始计算。在处理事故中发生的侧钻时间,应列入事故时间内。G、第一次开钻后,表层套管未装,因底下因素影响,使套管落井或者井架基础受到影响进行处理,均属处理复杂情况。在处理复杂情况中发生的修理时间、组织停工时间、事故时间,应分别计入修理时间、组织停工时间、事故时间之中。(5)其它停工时间:是指不属于上述各项停工时间的其它停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