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风险监管员业务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切实防控风险,依据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风险监管员管理办法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个人影像声记录实施办法等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是全省农村信用社(含农商行)风险监管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规程。第三条 风险监管员负责信贷业务重要环节操作、参与派驻社查库、核对派驻社银企对账。信贷业务重要环节操作包括:审核贷款资料(完整性、合规性审核) 、采集影像声、打印放款通知书、授权发放贷款(以下简称一
2、审三操作) 。第二章 一审三操作第四条 一审三操作基本流程。接收经调查、审查、审批的信贷业务资料审核信贷业务资料的完整性审核信- 2 -贷业务资料的合规性采集影像声记录信息打印放款通知书授权发放贷款移交信贷业务资料。办理抵质押登记的, 在采集完影像声记录信息并签订借款和担保合同后,按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待办妥后,客户经理将他项权证或止付手续交风险监管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放款通知书,授权发放贷款。第五条 信贷业务资料接收。客户经理将调查、审查、审批完毕的信贷资料移交给风险监管员,办理交接并登记信贷业务资料交接登记表(附件 1) 。第六条 贷款资料完整性审核。风险监管员对照信贷资料目录(
3、附表 2)对所接收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目录所列资料必须齐备,各县级联社如认为有必要,可增加其他资料。对信贷业务资料不齐全的应退还客户经理,待补充完善后重新进行审核。第七条 信贷业务资料的分类及内容。信贷业务资料按客户群体划分为:公司类信贷业务资料、个人信贷业务资料、农户信贷业务资料三类。按资料用途划分为:基础类资料、担保类资料、管理类资料、合同类资料、权证类资料五类。其中:基础类资料、管理类资料、合同类资料是信用社办理贷款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料;担保类资料、权证类资料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分别提供。第八条 公司类信贷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 -(一)基础类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4、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年检证明;合资、合作的合同和验资证明;人民银行颁发的有效贷款卡;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章程;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或股东代表签署同意申请授信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企业注册资金及资金来源;近三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业主权益变动表以及销量情况。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本年度及最近月份存借款及对外担保情况;现金流量预测及营运计划;税
5、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和近二年税务部门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建设进度、营运计划;印鉴卡等。(二)担保类资料。1、保证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保证意见书 、财务报告等;国家公职人员及教师为保证人的,需提供工资证明及工资卡明细等。- 4 -2、抵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书,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抵押意见书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抵押函等。3、质押人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明,质物鉴定和价值评估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质押意见书等。4、担保公司提供的
6、资料:同意放款通知单,同意担保函,承担贷款经济责任保证书等。(三)管理类资料。贷款调查报告,信用等级评定表,授信额度测算表,企业征信报告,审查中形成的资料和意见,贷审组(贷审会)审批意见,各级信贷咨询委员会批复意见。(四)合同类资料。企业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其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签约委托书等。合同必须采用蓝黑钢笔(或黑碳素笔)书写或打印。(五)权证类资料。抵质押物评估报告及作价依据,抵质押物所有权、使用权证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已办理抵质押登记的他项权证或有关证明文件,抵押物出租三方协议,抵质押物清单,抵质押物保险单,抵质押物公证书,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等。第九条 个人信贷业务资料包括但
7、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基础类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5 -实际居住地证明资料;个人及家庭收入明细、家庭资产证明等;借款人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以及自有资金证明)等。(二)担保类资料。与公司类信贷业务资料中的担保类资料相同。(三)管理类资料。个人借款申请审批表,信用等级评定表,授信额度测算表,个人征信报告,贷前调查报告(表) ,审查中形成的资料和意见,贷审组(贷审会)审批意见,各级信贷咨询委员会批复意见。(四)合同类资料。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或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及其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签约委托书等。合同必须采用蓝黑钢笔(或黑碳素笔)书写或打印。(五)权证类资料。与公司
8、类信贷业务资料中的权证类资料相同。第十条 农户信贷业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基础类资料。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结婚证缺失,无法补办的,要由信贷客户经理调查,村委会主任及村民两人以上签字证明夫妻关系,信用社主任审批同意)等;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及其他重要生产资料权属证明等。(二)担保类资料。与公司类信贷业务资料中的担保类资料相同。- 6 -(三)管理类资料。农户借款申请审批表,农户经济档案,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表,农户授信额度测算表,个人征信报告,农户贷前调查表,审查中形成的资料和意见,贷审组(贷审会)审批意见,各级信贷咨询委员会批复意见。(四)合同类资料。农户信用借款合同、
9、最高额农户信用借款合同、农户互保(联保)借款合同、最高额农户互保(联保)借款合同、粮食补贴资金质押担保合同、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或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及其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签约委托书等。(五)权证类资料。与公司类信贷业务资料中的权证类资料相同。第十一条 贷款资料合规性审核。风险监管员对贷款调查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对不合规的应退还客户经理。第十二条 公司类贷款合规性审核。(一)基础类资料审核要点。1、主体资格审核(含借款人和担保人) 。查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行政许可证及经营资质证书等相关证、照、卡,审核经营期限、年检是否有效,贷款用途是否在经营许可范围之内;查阅公司
10、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及证明等资料,与营业执照是否相- 7 -符;审核借款人及担保人产权是否明晰;查阅企业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等个人征信报告,审核是否符合借款和担保规定等。2、经营状况审核。查阅提供的相关文件、证书及其他证明,审核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及发展水平,通过查阅核对财务报表,审核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是否与调查报告一致。3、信贷政策审核。借款人是否为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投向的限控行业等;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和方式是否符合相关信贷政策。(二)担保类和权证类资料审核要点。1、保证担保。重点审核保证人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和保证能力;审核保证人及配偶(或财产共有人
11、) “三证”(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2、抵押担保。审核抵押人及配偶(或财产共有人)“三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抵押物是否为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可抵押财产;审核抵押物权利凭证权属是否明晰;提供的同意抵押文件、决议或证明是否有效;抵押物的价值评估是否合理;以厂房、机器设备抵押的要确认抵押物的权属关系,计算并判断抵押价值是否合理;抵押率是否超过 66.67%。- 8 -3、质押担保。审核质押人及配偶(或财产共有人)“三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质押物是否为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的可质押动产或权利;质押财产(权利)的权属证明是否明晰;出质人是否具备出质资
12、格;提供的同意质押文件、决议或证明是否有效;财产共有人是否明确同意出质;用动产出质的是否为出质人所有;用权利出质的所有人与出质人是否为同一人,是否取得权利凭证签发或制作单位出具的确认书;质押率是否符合规定(动产质押率不得超过 66.67%,权利质押率不得超过83.33%。存单和有价证券可适当提高质押率,但质押率不得超过 90%) ;质押物是否办理登记(止付)手续。4、担保公司担保。对于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重点审核是否出具同意放款通知书,是否出具同意担保函,是否出具承担贷款经济责任保证书。5、农户贷款禁止采取以下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异地的保证、抵押,异地担保是指担保人或抵押物与贷款人不在同一县
13、级行政管辖区内(化解存量贷款风险的除外) ;未成年人的房地产、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人寿保险单抵(质)押。(三)管理类和合同类资料审核要点。1、贷前调查报告、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等要件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账号- 9 -等填写是否齐全、正确、一致;2、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报告和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调查、审查、审批日期前后顺序是否符合规定程序,相关人员是否明确意见并签字确认;3、贷前调查报告中填写的资产负债情况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4、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未经有权审批社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5、合同相关条款应
14、与贷款业务审批的内容一致。合同填制的借款人名称、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内容要与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致;借款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第十三条 个人(含农户)类贷款合规性审核。(一)基础类资料合规性审核。1、 “三证”审核。重点审核借款人及配偶“三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是否一致。(1)身份证的审核。审核身份证是否为二代身份证;借款人的年龄是否年满 18 周岁,其中农户贷款借款人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 60 周岁。(2)户口簿的审核。农户户籍应在贷款人的服务辖区内,户籍不在服务辖区内必须由村委会或公安机关提供在- 10 -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村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要由村委会盖章、村委会主任签
15、字,并经客户经理和信用社主任签字确认) 。借款人是否是户主,不是户主的是否指定一名家庭成员作为借款人,并提供户主指定借款人授权书 。(3)婚姻状况证明审核。核对借款人及配偶婚姻证明与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提供的婚姻状况证明是否有权机关(民政部门、村委会)出具、要素是否齐全。2、资产收入证明。农户信贷业务重点审核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及其他重要生产资料权属证明复印件中的产权人或承包方姓名和借款人姓名是否一致;个人信贷业务重点审核个人及家庭收入明细、家庭资产证明。3、借款用途审核。审核借款人申请的用途、交易背景是否符合营业执照允许经营范围,特许行业是否有相关资质;审核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理;审核购销合
16、同或证明贷款用途的各类合同(协议) 、自有资金证明等资料是否合理、合规。(二)担保类和权证类资料审核要点。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公司担保参照公司类贷款材料审核;公职人员为农户贷款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人年净收入(年正常税后收入-年债务性支出-年生活保障支出)剔除为他人提供各类担保余额后的三倍,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 11 -过三年;审核工资证明上是否有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收入明细是否为经银行签章的工资折复印件或银行打印的近三个月工资流水明细原件。(三)管理类和合同类资料审核要点。参照公司类贷款资料审核。采用联保、互保方式贷款的农工或农户,审核其授信额度、经营规模以及家庭状况是否
17、相近;审核用信方式和担保方式是否符合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农户贷款期限是否根据农户从事的生产经营周期、收入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 3 年(含) ,其中种植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5 个月(含) ,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含) ,养殖业贷款原则上不超过 3 年(含) 。第十四条 循环类贷款每次提款时资料的审核。对循环类(含“最高额” 、 “一证通” )贷款每次提款时,应审核提款申请书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借款人授权他人提取贷款时,应同时出具经借款人(法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经客户经理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及借款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借款人(法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是否为本人
18、。第十五条 信贷资料如为复印件,客户经理应加盖“经核对与原件 一致”字样及核对日期,并签名确认。第十六条 对信贷业务资料经合规性审核通过的进入影像声录制环节。个人、农户信贷业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要- 12 -采集影像声资料。公司类信贷业务不需采集影像声资料。第十七条 影像声系统采集要求。录制前应通过“三证”原件比对,确认借款人、担保人及配偶身份。每笔贷款以借款人为单位形成完整的影像声资料,包括“面谈” 、 “面签”全部过程。影像声文件的录制顺序为:先录制“面谈”过程,后录制“面签”过程。录制完毕后风险监管员在申请审批表中的“审核意见”栏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信管系统暂时不支持影像声资料采集的非
19、农信贷业务,采用单机版录制。第十八条 信管系统影像声采集。信管系统操作分为一般类贷款和自助类贷款两种:一般类贷款操作步骤:风险监管员登陆信管系统,进入放款管理登陆待处理合同界面视频采集确认。自助类贷款操作步骤:风险监管员登陆信管系统,进入放款管理登陆出账工作台自助贷款工作台视频采集确认。第十九条 影像声采集设备调试。风险监管员确认设备运行正常,打开同步上传软件,合同中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配偶全部到场,录制对象摘除影响录制效果的物品(如:帽子、口罩、墨镜等) ,录制对象坐在有效摄像区域内。- 13 -第二十条 影像声标准化问答。即“面谈”过程,利用影像声系统提问,由借款人、担保人及配偶(财产共有
20、人)如实回答。(一)标准问题共有八句:1、您好:这里是(具体法人机构名称) ,请问您叫什么名字?2、请问您是借款人的配偶吗?叫什么名字?3、请问借款人您申请贷款金额是多少?4、按约定贷款必须是您本人使用,如果您将贷款借给他人使用,要由您偿还贷款本息您知道吗?5、请问担保人您为谁担保? 6、您担保的金额是多少?7、请问您是担保人的配偶或财产共有人吗?叫什么名字?是否同意为借款人提供贷款担保?8、你们为借款人担保的贷款,贷款到期时如借款人无力偿还,你们能够承担代偿责任吗?(二)信用贷款。借款人及配偶回答前四个问题,后四个问题不需提问。(三)互保贷款。录制时互保成员及配偶要同时坐在有效录制范围内,由
21、借款人及配偶回答前四个问题,互保成员及配偶回答后四个问题。原则上互保成员应坐成一排录制影像声,排序由左至- 14 -右:借款人及配偶,担保人及配偶。可以通过调整摄像头与录制对象的距离,实现画面覆盖全部录制对象。采取上述措施仍然无法覆盖全部录制对象的,录制对象可分成前后两排,排序由左至右:前排借款人及配偶,后排担保人及配偶。(四)联保贷款。整组借款人及配偶全部到齐后,参照互保贷款排序,借款人及配偶回答完问话后不离开所处座位,联保组成员及配偶依次更换并回答问题。前四个问题由借款人及配偶分别回答,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后四个问题由其他联保组成员及配偶分别回答。其他联保组成员作为借款人时也按照此程
22、序录制影像声。(五)担保类贷款。前四个问题由借款人回答,后四个问题由担保人回答。一个担保人的参照互保贷款录制方式影像声,多个担保人的参照联保贷款录制方式录制影像声。(六)循环类贷款。最高额循环使用贷款(含农户“一证通” )签订合同时,影像声录制内容按照同种类非最高额贷款进行,借款人回答的借款金额为最高授信金额。每次取款时(含初次)只对借款人本人采集影像声,录制内容为第一、三、四句问题和借款人本人在提款申请书上签字按手印的过程,借款人回答的贷款金额为本次提款金额。- 15 -借款人授权他人提取贷款时,对授权代理人本人进行影像声录制。(七)特殊业务处理。如借款人为符合借款条件的聋哑人,要出具残疾证
23、明,风险监管员可将标准问题打印在A4 纸上,由借款人手写回答提问,问答过程及借款人填写的书面内容要在影像声下展示,并作为信贷档案存档。(八)按录制内容要求,缺席影像声录制的,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单身证明)或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 。农户贷款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须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个人贷款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须由居住地公安部门盖章。凡是出具影像声信息采集缺席原因证明的,均须经客户经理深入调查、信用社主任签字确认,并报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审批,相关资料作为信贷档案要件管理。(九)在录制影像声时发现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法律法规及农信社规章制度时,应立即终止贷款业务办
24、理,通知客户经理,并及时向县联社风险管理部报告。第二十一条 签字确认。即“面签”过程,利用影像声系统录制借款人、担保人及其配偶在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签字、手印) ”栏和担保人签字按手印的过程。第二十二条 影像声回放检验。影像声采集后风险监管员要及时回放检验,如录制效果不符合规定应重新录制。第二十三条 影像声档案管理。影像声档案分为风险监- 16 -管员管理档案和风险管理部管理档案,包括影音资料和影像声登记簿,影音资料保存期限为贷款本息结清后两年。(一)风险监管员档案管理。风险监管员录制的影像声记录信息要及时登记、备份并于当日同步上传至风险管理部,次日将电子版登记簿(附件 3)上报县联社风险管
25、理部。风险监管员影像声档案采用电脑主机和其他介质备份的模式存储,由风险监管员管理。(二)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风险管理部应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同步服务器的管理。档案管理员每日按风险监管员上报的电子版登记簿逐笔核对同步服务器上传资料是否齐全,并逐笔回放检验,如有问题要查找原因、及时解决。风险管理部要将同步文件和电子版登记簿备份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三)错误文件删除。风险监管员如因录制错误需要删除的影音文件要向县联社风险管理部报告,经县联社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先删除客户端文件,再删除服务器文件,并做好登记簿登记。(四)保密管理。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和风险监管员作为影像声档案管理责任人,
26、对影像声档案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严禁复制、泄露、外传。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录制影像声的电脑和同步服务器为专用机器,要加设开机密码,并由科技部门安装杀毒- 17 -软件,不得设置多用户模式和接入其他网络,风险监管员、风险管理部档案管理员办理交接时要重置开机密码。第二十五条 打印放款通知书。影像声录制完成后,客户经理在信管系统做出出账处理,风险监管员登录信管系统,进入放款通知书界面,打印放款通知书。放款通知书中的客户名称、证件号码、合同编号、贷款金额、利率、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入账账号等信息要与借款合同一致,核对无误后在出账当日打印放款通知书两份,暂在客户经理(信贷员)栏签字,一份交柜员完成贷
27、款支付、一份交信贷档案管理员留存归档。放款通知书内容核对。如因客户经理在信管系统中提前做出账处理,造成放款通知书发放日期提前,或到期日期与借款合同不一致,风险监管员应要求客户经理在信管系统中撤销出账,重新做出账处理。第二十六条 授权发放贷款。风险监管员通过查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确认是借款人本人办理取款手续。核对提款申请书中入账账号是否与放款通知书一致,并核对核心系统放款界面中的客户名称、证件号码、合同编号、贷款金额、利率、发放日期、到期日期、入账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授权综合业务柜员将贷款转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结算账户,待综合业务柜员打印借款凭证后,监督借款人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按手印。- 18
28、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风险监管员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授权综合业务柜员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风险监管员不负责借据上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签字的监督审核工作。第二十七条 移交信贷业务资料。授权发放贷款完成后,风险监管员将贷款材料移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档案管理人员应在信贷业务资料交接登记簿(附件 1)签字确认。第三章 参与查库及核对银企对账第二十八条 参与查库工作。风险监管员应建立专门的查库登记簿,每两周一次参与对派驻社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重要物品查库。(一
29、)查库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库存现金(含柜员尾箱) 、实物保管情况,账款、账实是否相符;检查金库钥匙、转字密码使用、交接、保管情况;检查出入库手续、结库等是否按规定执行;检查金库账、表、凭证的记载、核对及保管情况。- 19 -(二)查库注意事项。按照“两开一移”的查库要求。查库时要严格做到“开箱” 、 “开包”和“移位”检查,现金做到逐张清点、成把核对、成捆核对,不得擅自简化程序。第二十九条 核对银企对账。(一)银企对账工作具体由派驻社银企对账人员负责,风险监管员须按月对银企对账情况逐笔进行核对。重点账户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余额对账;非重点账户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余额对账;特殊情况应随时与客户对账或进行
30、面对面对账或上门对账。重点账户余额对账单回收率(对账率)应达到 100%;非重点账户余额对账单回收率(对账率)应不低于 80%(含客户默认余额正确的账户) 。(二)重点账户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日均存款余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存款账户,营业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或管理需要适当降低标准;2、业务发生频繁且额度相对较大的存款账户;3、其他经营业机构认定应纳入重点账户对账范围的账户。(三)银企对账的范围包括对公的结算账户、定期(通知)存款账户及其他存款账户。(四)按规定已转入长期不动户的账户或有贷款无存款的账户或有发生额无余额的账户,可不发放余额对账单- 20 -进行余额对账,也不再进行余额对账单回收率的考核。(五)建立银企对账核对登记簿,风险监管员在核对无误的银企对账单右上角签字确认,并在登记簿上记录核对情况。核对发现有问题或对账率未达到要求的,能及时整改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或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六)重大问题是指除正常的未达账项等原因外,银企对账明细或余额出现重大或多处不一致等情形。第四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程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程的,按照省联社有关处罚规定处理。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在实施过程中,遇有与之相悖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三条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