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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程计价04定额-工程量清单.ppt

上传人:无敌 文档编号:56608 上传时间:2018-03-08 格式:PPT 页数:100 大小:2.78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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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贵州省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04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第一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A.1 土(石)方工程,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A.3 砌筑工程,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A.6 金属结构工程,A.7 屋面及防水工程,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A.9 混凝土、钢筋砼模板及支架工程,A.10 脚手架工程,A.11 垂直运输,A.12 大型机

2、械进出场、安拆铺轨及停滞费用,第三部分 附录,附录1 建筑工程超高增加费,附录2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附录3 建筑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第一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B.1 楼地面工程,B.2 墙、柱面工程,B.3 天棚工程,B.4 门窗工程,B.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B.6 其他工程,B.7 脚手架工程,B.8 垂直运输工程,第二部分 措施项目、其他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B.9 成品保护,其他措施项目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第三部分 附录,附录1 装饰装修工程超高增加费,附录2 附图,附录3 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贵州省安装工程计

3、价定额,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C-3热力设备安装工程,C-4炉窑砌筑工程,C-5静止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C-6工业管道工程,C-7消防工程,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C-9通风空调工程,C-10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C-11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C-12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上,中,下,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路灯工程,通用项目,道路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上 园林绿化工程,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下 仿古建筑工程,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一、计价定额的作用和

4、适用范围定额的作用: 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工程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定额的适用范围: 贵州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拆除后的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拆除工程。,厂区(院、住宅小区)道路、人行道执行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上册 “道路工程”。室外排水管道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8册“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厂、院、住宅小区、园内的行人甬道、蹬道、带有部分踏步的坡道执行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园林

5、绿化册“园路、园桥”。,一般建筑中带有部分仿古建筑的项目;亭、台、楼、阁、榭、舫、廊、寺、庙、殿、堂、斋、轩、塔等仿古建筑中的仿古部分执行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仿古建筑册。 使用何种定额即严格执行其配套费用标准。,二、编制原则 定额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定额各子目人、材、机的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合格产品所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全省统一,相对稳定。彻底放开价格,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使工程造价与市场更加贴近。调整定额的结构形式,按照清单计价规范的框架,将实体项目与措施项目、费用、利

6、润、税金分列,使实体项目和可竞争费用明晰化。使定额既能满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编制综合单价的需要,也能满足采用定额计价时编制工程造价的需要。,三、编制依据 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04建筑定额)及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以下简称04装饰装修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有关编制资料的基础上,参考现行劳动定额及专业定额、有关兄弟省(市)相关定额以及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实际情况编制的。,四、建筑及装饰定额概况 建

7、筑工程计价定额: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共有八章。分别为: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共设置子目1114个。 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及费用,分别为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共设置子目301个。 第三部分为附录,分别为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配合比、材料及半成品损耗率表。,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共有六章。分别为: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

8、工程、其他工程。共设置子目1481个。 第二部分为措施项目及费用,分别为垂直运输工程、成品保护、其他措施项目、间接费、利润、税金。共设置子目24个。 第三部分为附录,分别为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装饰附图、材料及半成品损耗率表。,五、定额子目直接工程费组成内容 直接工程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六、定额间接费、利润及税金 间接费分为规费和企业管理费:1.规费是指政府和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其费用标准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颁布的文件编制。2.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9、。,3、利润: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的工程获得的盈利。 4、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安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七、措施费用 1.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 定额规定按实际发生的或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安全施工费是指定额中未包括而施工中必须发生的安全费用。定额中已包括了安全费用的子目如:人工挖孔桩、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2.临时设施费:3.夜间施工:4.二次搬运费:5.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6.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7.脚手架:8.已完工程设备保护费:9.施工排水、降水费用:10.垂直运输机械:,1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12.冬雨季施工

10、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 施工雨水排除、现场临时道路维修费:13.赶工费:按黔建施通2007285号文处理。14.定额所列项目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可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另列补充项目。,八、费用计算顺序表 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顺序表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分别列出。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计价规范的要求,列为“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 定额计价按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 206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要求,列为“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增加其他项目费),A 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用计算顺序表共有

11、5个表: a.分部分项工程及零星工程综合单价计算顺序表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建筑物檐高20米以上的工程所发生的人工降效、机械降效等费用要列入综合单价中。),b.措施费计算顺序表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建筑册分别按第12章、第9章、第10章、第11章的有关规定计算。装饰装修册的垂直运输机械、成品保护按第8章、第9章的有关规定计算。 *其他措施项目费可按表中给出的费用标准计算。,c.其他项目费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规费计算顺序表 e.税金,B 定额计价费用计算顺序表共有4个表: a.直接费计算顺序

12、表 直接费=直接工程费+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措施费b. 间接费计算顺序表 间接费=规费+管理费 ( 管理 费=企业管理费+检验试验费) c.其他项目费 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计算。 d.利润及税金计算顺序表,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08规范规定,执行本规范的范围:【条文】1.0.3(强制性条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条文说明: 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条文】1.0

13、.4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条文说明: 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业主自主确定。 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执行本规范。 对于确定不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除了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其他内容如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内容,仍应执行本规范。,工程量清单 (2.0.1)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

14、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3.1.5 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1 本规范;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 术资料;5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 其他相关资料。,综合单价 2.0.4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

15、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招标控制价,(2.0.20)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条文说明:对我省来说,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招标人根据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计价规范、设计施工图纸、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实际情况等编制的对招标工程发包的最高限价。,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4.2.2

16、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招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4.2.3) 1、本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要求;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17、,4.2.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范第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4.2.5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按本规范第4.1.4、4.1.5和4.2.3条的规定计价。4.2.6其他项目费应按下列规定计价:1.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照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金额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3.计日工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18、4.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估算。,招标控制价 (封面2) 招标人自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由招标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由其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P114 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由工程造价咨询人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人盖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是造价工程师的,由其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人是造价员的,在编制人栏签字盖专用章,应由造价工程师复核,并在复核

19、人栏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P115,4.2.8条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4.2.9条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1、采用传统定额计价模式,招标控制价以固定总价形式,在开标前10天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在开标前10天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及主要清单

20、综合单价(提倡)、其他项目清单费、规费、政策性调整(人工费调增)、税金。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价格高于所公布价格的均作废标处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一、围绕一个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其他:索赔、现场签证,暂估价(含材料暂估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其他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二、遵循二个规定,工程量清单五个要件的规定: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相对固定的规定。,五个要件的规定,1、(3.2.1)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

21、2.2)这五项应根据附录规定进行编制。2、(3.2.3)项目编码采用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19位按附录规定设置,后三位拟具体项目而定。3、(3.2.4)(3.2.7)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按附录规定结合具体项目而定。4、(3.2.5)(3.2.6)工程量计算规则、计量单位按附录规定确定。,综合单价相对固定的规定,1、(4.1.2)(4.1.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2、(2.0.4)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材料价格风险费用(如考虑5%范围内)。3、项目实施时,当工程量

22、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作调整。,三、把握三条主线,一是造价计价体系为主线二是招投标为主线三是合同签约履行为主线,(一)造价计价体系为主线,传统: 量(工程实体分部分项工程量) 价(定额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 费(各类费用含措施费、企业管理 费、规 费、利润、税金),实施阶段形成四种价格招标控制价:(省政府88号令称为拦标价) (招标阶段招标人编制的工程最高限价)投标价:(投标阶段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价格)合同价:(发承包双方书面约定的合同价格, 合同价应为中标价)

23、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原则,并按工程实际确定的最终价格。),(二)招投标为主线,本规范重点约束公开招标项目(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活动(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 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 量清单计价 本规范贯穿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两个必须: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解读(3.1.2)条: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2、解读(4.1.3)条: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其实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是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

24、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遵守规则、充分竞争、市场形 成价格1、五部计价定额、五个要件、不能竞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调增、规费费率)、不能低于成本等。(低于成本价的投标,其投标可作废标处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

25、89号),将安全文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标准管理范围,其费用标准不予竞争。 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2、利润、企业管理费、材料价格风险费用由企业自主定,计日工综合单价、总承包服务费、部分措施费等也由企业自主确定。,中标价1、(4.4.1)(4.4.2)工程合同价依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书面约定。合同约定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为准。2、(4.3.8)投标总价应当与六项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人工费调增、税金)构成合计金额相一致,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进行投标总价

26、优惠(或降低、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低、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三)合同签约履行为主线,招标文件发出(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提交(要约) 中标通知书签发(承诺),书面合同签约 支付工程预付款 支付工程进度款履行合同 索赔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调整 竣工结算办理,四、解读四种价格,招标控制价投标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招标控制价(前面已介绍),概念:(2.0.20原文略)条解读:招标人根据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计价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工程实际情况等编制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编制依据:(4.2.3) 1、本规范;2、 2004版五部 计价定额及配套文

27、件 ;3、建设工程设计文 件及相关要求;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 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 工程造价信息,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 资料。 招标控制价不得上调或下浮。,投标价,概念(2.0.21)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根据计价规范、招标文件、工程实际情况并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以及市场价格等因素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编制依据:(4.2.3) 1、本规范;2、企业定额;3、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3、企业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

28、相关要求;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议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9、其他的相关资料。,合同价,概念:(2.0.22)发承包双方根据中标通知书 的规定,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 价。编制依据:中标价要求:1、(1、4.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起30天内,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2、(4.4.2)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4.4.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 程,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4.4.3)条文说明 : 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约定的

29、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外,允许调整。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价,概念:(2.0.23)发承包双方按照施工合同约 定的工程造价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编制依据:(4.8.3) 1、本规范;2、施工合 同;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7、投标文件;8、招标文件;9、其他依据。,五、表格应用,(四种封面二十二张表格)四 工程量清单 种 招标控制价封

30、 投标总价面 竣工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2)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等表格,表 式,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表式统一,1、体现工程造价规章规定的主要载体;2、贯彻本规范的重要手段;3、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统一计价方法的有 效形式;4、强调封面的有关签署和盖章的规定是工程造价文件是否生效的必备条件。,使用表格注意问题,1、编制人:工程量清单(3.1.1)、招标控制价(4.2.2)、投标价(4.3.1)、竣工结算价(4.8.2)均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根据建设部令149、150号,中价协【20

31、06】13号规定,编制造价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3、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价、承包人自行编制竣工结算价可由本单位造价员编制。其他如是造价员编制的应有负责复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是清单与计价两表合一,(5.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5、(5.2.5)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例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六、探讨六大问题,(一)本规范的性质(二)采用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关系(三)特征描述(四)招标控制价备案制度、竣工结算备 案制度(五)工程造价争

32、议处理 (六)招标文件必须明确条款及报价要求,(一)本规范性质,1、强制性(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 2、竞争性(市场形成合同协商自主确定)3、统一性(统一原则统一办法统一表格),(二)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关系,1、用于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2、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规模和标准按省政府68号令的规定执行。3、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 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4、(1.0.4)非国投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三)特征描述,1、项目特征:(2.0.3.)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特征描述的意义:项目特征是综合单价组成的重

33、要依据。特征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项目特征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项目特征描述是工程量清单的生命力所在。项目特征描述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环节。,描述注意内容:必须描述的内容:涉及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安装方式的设计等内容影响组价因素必须描述具体、界限明确、特征清楚。可不描述的内容:没有实质影响内容,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以及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可以不描述。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无法准确描述的,施工图低、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计价规范规定多个计量单位的描述:根、樘/M2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工程内容无需描述。一是

34、直接决定工程的价值,二是讲操作程序。,(四)实行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书备案制度,招标控制价备案:4.2.8 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监督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确保价格取定的合理性;有效遏制超概算行为;将招标控制价及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竣工结算书备案:4.8.12(略) 竣工结算是反映工程造价计价规定执行情况的最终文件。根据建筑法第61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35、1、防止拖欠工程款行为;2、有效监督和检查对本规范执行情况;3、将工程竣工结算书作为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4、由发包人将双方办理完毕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五)争议处理,争议处理办法: 双方协商; 提请调解(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解工程造价问题); 按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六)招标文件(含对投标书要求)编制或施工合同签订时注意问题,编制招标文件时(含对投标书要求),条款应载明:1、工程采用何种方式招标(清单招标)。2、提供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项目名称及数量,并明确暂估价材料、专业工程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若

36、不是,如何确定单价方式。,3、本工程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风险幅度。4、总承包人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以及提供配合服务内容。5、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6、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本工程应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8、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予以拒绝,低于成本可作废标。,9、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

37、、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填报的投标总价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怎么处理?在招标文件中注明。10、投标人应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投标报价编制人应符合规定,并盖专用章。12、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暂列金额、暂估价以及计日工数量不得变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条款载明:1、采用单价合同或其他合同。2、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式。,3、工程量增减,约定超过多少幅度,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予以调整,以内执行原有综合单价。(10%,0

38、.1%) 4、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约定多少幅度,按约定办法调整工程价款, 以内不调整。(5%)。5、约定时间内办理竣工结算。 约定时间内编完结算书,约定时间内核对结算书,约定时间内提出核对意见,约定时间内支付结算款。,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招标控制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根据我国目前工

39、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基于对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对等性原则要求,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责任。所以规范要求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禁止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或风险幅度。“08规范”在条文说明中对风险的合理分摊给定了一个参考系数:即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范围,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宜控制在5%以内,有关工程合同价款约定的规定1.招标工程合同价款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有关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

40、方,以投标文件为准。2.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施工图预算)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3.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4.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 式; 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 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 及时间; 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如合同约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应标明具体的仲裁机关名称,以避免仲裁无效) 承担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 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 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它事项等。,敬请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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