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ppt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5650055 上传时间:2019-03-11 格式:PPT 页数:107 大小:14.8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07页
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07页
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07页
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07页
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0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六章 海 洋 法 ( Law of the Sea),第一节 概 述 Summary,一、海洋法的概念,即国际海洋法,是确定海洋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 。 海洋法的内容主要包括: 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 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明确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 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二、海洋法的发展,、共有物时期:在罗马时期,海洋被认为像空气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从海岸到海水的最高潮线都是共同使用的对象。只能共同使用,不可占领。,、无主地时期:中世纪时期,商业和航海事业的发展,使一些国家对自己控制下的海域提出了主权要求

2、,英国自称为不列颠海之王,丹麦-挪威联合王国控制了北海。15世纪,占据海洋已发展到高峰。1493年,罗马教皇亚历山大第六为了确认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地理新发现,颁布圣谕指定以太平洋上的一条子午线作为两国在海洋上控制权利的分界线,两国在各自的特别区内享有商业垄断权。罗马时期称为共有物的海洋秩序正为海洋分割所代替,这时的海洋可以像无主地一样可以通过先占来占领。,、海洋自由与海洋控制论的争论时期。海洋的分割,妨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引起了自由与控制的争论。荷兰的格老秀斯为了荷兰的利益,于1609年发表了海洋自由论,主张海洋自由。代表海洋传统国家利益的英国法学家塞尔顿,于1635年发表了锁国论,认为英国对其

3、周围的海面有处置和控制的权力。,、19世纪的领海与公海并立的海洋法律秩序。经过200年的斗争,19世纪确立了领海与公海并立的海洋法律秩序。领海是沿海国主权控制下的海域,公海是对一切国家开放的海域,任何国家可以在公海上自由航行、飞越、捕鱼、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并逐步成为国际习惯法的规则。,、海洋法重大发展时期。进入20世纪后,除了领海和公海两个概念外,还确立了许多其他海域。,第一节 基线,一、概念 为了测算沿海国领海、毗连区等海域的宽度,需要有一条起算线,这条起算线就叫做基线。,二、基线种类,、正常基线:正常基线就是低潮线,即海水退到最低潮时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 (1)概念:直线基线就是在沿

4、海岛屿上和沿岸向外突出的地方选定一系列的点,将这些点连接起来划出的一条线。此直线划定公布后,如发生低潮线后退,不得随意更改。,(2)历史发展,源于国际法院1951年作出判决的英挪渔业案。 1982年海洋法公约第7条直线基线使用的前提条件和适用时应该遵守的规则。 前提: 1款规定,沿海国只有在“海岸极为曲折”或“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直线基线。 适用时应该遵守的规则:,直线基线的划定不应该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向。 直线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配 一国不得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隔断。 确定特定基线时,对有关地

5、区的特有的并经长期惯例清楚地证明其为实在而重要的经济利益,可以考虑。,三、河口、低潮高地,领海与毗连区公约第13条和海洋法公约第9条都规定:“如果河流直接流入海洋,基线应是一条在两岸低潮线上两点之间横越河口的直线。”河流流入海洋的情况是复杂的,由于河流的冲积和带动泥沙的作用,常常造成河口两岸陆地向海洋延伸,出现河口三角洲等的情况,河水必须经过三角洲在流入海洋。对于这种情况,公约未作出具体规定,只能遵从国际习惯法。,所谓“低潮高地”,是指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于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低潮高地是否能作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取决其与大陆与岛屿的距离。超过领海宽度,不算;不超过,可算

6、。,第三节 内 海 水 Inner Sea,一、内海水(海洋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1、概念:内海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海域。 它包括一国的内海湾、历史性海湾、内海峡、海港以及其他领海基线与海岸之间的海域。,2、法律地位,内海与国家的陆地领土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国家对其行使完全的、排他的主权,有关内海的法律地位均由各国国内法确定 。,二、港口,、概念: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施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范围:港口的范围包括从它伸入海面最远处的永久性建筑物(如防波堤)算起,包括水域(港口所占水面、水下及出入港的航道)、陆域(码头、仓库、船坞、灯塔等)。 、 海港的主要机关

7、是港务监督,三、海湾,1、海湾: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当水曲的面积大于或等于以湾口宽度为直径划成的半圆时,才称为海湾。,2、内海湾: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岸属于一国的海湾,如果天然入口处两端的低潮标之间的距离不超过24海里,则可在两个低潮标之间划出一条封口线,该线所包围的水域应视为内水,该海湾即为内海湾。,3、非内海湾:如果海湾天然入口处两端的低潮标之间的距离超过24海里,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海湾内,基线以内的水域才是内水,该海湾即属非内海湾。,4、历史性海湾:是指海岸属于一国,其湾口宽度虽超过24海里,但历史上一向被承认是沿海国内海的海湾,如加拿大的哈得逊海湾(50海里),俄罗

8、斯的大彼得湾(110海里)等。它应当具备三个要素:一是沿岸国已对该海湾作为内海而行使主权;二是该权利应在一个时间内连续行使并已成为惯例;三是该权利之行使已为其他国家所确认。,如果湾口总宽度大于24海里,但被若干小岛分割成数段,应以最宽的一段作为测算湾口宽度的标准。,四、海峡,海峡是指两端连接海洋的狭长水道。,海峡按法律地位来区分,可分为内海海峡、领海海峡、非领海海峡。,内海海峡:是指位于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海峡。这种海峡如同基线内的其他水域一样,属于一国的内水。 2领海海峡:指宽度在两岸领海宽度之和以内的海峡。如果两岸属于一个国家,则适用该国的领海制度;如果两按不属于一个国家,则海峡的划分、适用

9、和管理办法由有关国家协商确定。,3非领海海峡:指海峡宽度超过领海宽度两倍的海峡。这类海峡,不管两岸属于或不属于一个国家,领海外部界限以内的海域属于沿岸国领海,适用领海制度;领海外部界限以外的区域可能分别成为沿岸国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或公海,应允许外国船舶的自由通过。如我国的台湾海峡。如果一个海峡属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或其他有专门条约规定的海峡,则具有特殊法律地位。,2.甲国船东的货轮“欢乐号”(在乙国注册)在丙国港口停泊期间,非丙国籍船员詹某合卡某在船舱内口角引发斗殴.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合实践,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2004年卷一第69题多选) A. 丙国通常根据詹某或卡某的请求,对该事件

10、进行管辖 B. 丙国通常根据该船船长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C. 丙国通常根据甲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 D. 丙国通常根据乙国驻丙国领事的请求,对该事件进行管辖,第四节 领 海Territorial Sea,一、领海的概念与特征 二、领海宽度: 1、领海宽度,各国法学家曾有不同主张 2、领海的外部界限 领海外限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平行线法:海岸平直且采用正常基线时采用。,交圆法: 当海岸不大平直且又采用正常基线时,在基线上选择适当的点,以领海宽度为半径划出一系列相交的圆,连接各交点之间的弧。 共同正切线法:当海岸曲折且采用直线基线时,在沿岸基线上选择适当的点为中心,以领海宽度为

11、半径向外划出一系列半圆,然后划出每两个半圆之间的共同正切线。,二.领海的法律制度,(一)沿海国对领海的主权 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处于沿海国主权之下,国家主权及于领海的水域、上空、海床及底土,国家对领海内的一切人、物、事件具有排他的管辖权。具体含义:,(1)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权; (2)属地优越权; (3)沿海航运专属权; (4)领空权; (5)立法和管辖权。,(二)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 1.无害通过的含义 “通过”:三种通过;具体要求。 无害: ()对沿海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进行任何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违反联合国宪章所体现的国际法原则的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

12、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操练或演习; ()任何目的在于搜集情报使沿海国的防务或安全受损害的行为;, ()任何目的在于影响沿海国际务或安全的宣传行为; ()在船上起落或接载任何飞机; ()在船上发射、降落或接载任何军事装置; ()违反沿海国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上下任何商品、货币或人员; ()违反本公约规定的任何故意和严重的污染行为; ()任何捕鱼活动; ()进行研究或测量活动; ()任何目的在于干扰沿海国任何通讯系统或任何其他设施或设备的行为; ()与通过没有直接关系的任何其他活动。,2.沿海国对无害通过有权采取的做法3.沿海国对无害通过的义务 A不妨碍:B限制行使管辖权 4.军用船

13、舶的通过问题,三.我国的领海制度,1958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1992年,我国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其基本规定如下:1.中国领海为邻接中国陆地领土和内水的一带海域。2.中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中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3.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中国领海的权利;外国非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国政府批准。4.外国军用船舶通过中国领海,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5.为维护航行安全和其他特殊需要,中国政府可以要求通过中国领海的外国船舶使用指定的航道或者依照规定的分道通航制航行。6.外国

14、航空器只有根据该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订的协定、协议,或者经中国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或接受,方可进入中国领海上空,1、甲国的一个航海航空爱好者组织“碧海蓝天协会”,准备进行一次小型飞机“蓝天号”和赛艇“碧海号”的海上联合表演,计划涉及我国的领海和领海上空。对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我国的相关法律,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题)(多项选择题),A“蓝天号”飞行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上空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B“碧海号”赛艇表演如在我国领海中进行,必须得到我国的允许 C“蓝天号”在前往表演空域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飞过我国的领海上空,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 D“碧海

15、号”在前往表演海域的途中,如果仅仅是以通过为目的,从而穿过我国的领海,则无须得到我国的许可,第五节 毗 连 区,一.毗连区的概念和法律地位 1.概念: 2.历史发展 3.法律地位 A特定事项管辖权 B范围:水面(不包括上空) 二.我国的毗连区制度,第六节 专属经济区,一.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与法律地位 1.概念 冲之鸟“礁、岛”之争:,2.法律地位:沿海国对该区域的自然资源享有主权,并在其他一些方面享有管辖权, 宣布建立才有,三.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制度,(一)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管辖权和义务 (1)对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资源或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

16、利,并且对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这些权利是沿海国的专属权利,非经沿海国同意,任何其他国家不得进行这种勘探和开发; (2)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有管辖权; (3)有权制定法律和法规以防止、减少或控制在专属经济区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二)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与义务 1.所有国家,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均享有船舶航行、飞机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2.、经沿海国同意,在专属经济区内进行科学研究的权利。3.内陆国或地理条件不利的国家,有权在公平的基础上,参与开发同一分区域或区域的沿海国专属

17、经济区内的生物资源的剩余部分。 4.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行使权利和义务时,应适当地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并应遵守沿海国按照公约的规定和其他国际法规则制定的与公约第5部分(专属经济区)不相抵触的法律和规章。,中美撞机事件,第七节 大 陆 架,一.大陆架的概念,二、大陆架的法律地位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享有主权权利 ,具体: (1)开发自然资源的权利; (2)授权和管理为一切目的在大陆架上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沿海国有权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或授权他人建造,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或结构有专属管辖权。,其他国家在大陆架的权利主要有: (1)所有国家

18、有权在大陆架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航行、飞越; (2)所有国家有权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三.大陆架与专属经济区的关系,相同:不同:1.两者的形成方式和过程不同。2.两者的法律根据不同。3.沿海国在这两个区域的权利、义务不同。 4.两者范围不同。,三、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大陆架的划界原则,1、自然延伸原则 2、等距离中间线原则 3、公平原则 4、协商原则,四、我国的大陆架问题,南海周边各国对南海主权的要求范围示意图,红色为中国(即著名的九组断续线),紫色为越南,明黄色为菲律宾,绿色为马来西亚,暗黄色为文莱。此组图仅示意南海周边各国对南海主权的提出要求,不代表主权归属。整个南沙群岛属于中国。

19、,1、甲国为沿海国,但从未发表过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也从未在此进行过任何活动。现乙国在甲国不知晓的情况下,在甲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下面哪些判断是错误的?(年律师资格考试(卷一)题)(多项选择题) A乙国的行动非法,应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B根据海洋科研自由的原则,乙国行为合法 C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来没有提出大陆架的主张 D乙国行为合法,因为甲国从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或有效占领,第八节 群岛国的群岛水域,一.群岛国的概念及基线的划定 1.概念: 2.基线的划定:,二.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及其通过制度,1.群岛水域的概念:指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所包围

20、的水域。 2.群岛水域的法律地位: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所包含的资源,具有不同于内水、又不同于领海的独立的法律地位。 3.群岛水域的通过制度:无害通过和群岛海道通过制度。,三、历史发展及利益影响,第九节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概念 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通过制度 (一)过境通行制1.概念:2.适用范围:,(二)无害通过 用于国际航行海峡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形,适用无害通过制,3.海峡沿岸国和过境者的权利与义务: 4.需注意的问题:,第十节 公 海High Seas,一.公海的概念公海是指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

21、内的全部海域。,二.公海的法律制度,六大自由: (1)航行自由 (2)飞越自由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4)建造国际法所允许的人工岛屿和设施的自由 (5)捕鱼自由 (6)科学研究的自由,三、公海上的航行,(一)航行权 (二)船舶的国籍 (三)公海上的管辖权 1.船旗国的专属管辖2.普遍管辖3.保护性管辖,1.船旗国的专属管辖,船旗国即船舶的国籍国。船旗国管辖指各国有权对在公海上的具有该国国籍的船舶的管辖。 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A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航行的船舶具有专属的管辖权(第92);B每个国家应对悬挂该国旗帜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政、技术及社会事项上的管辖和控制(第94条);C依据国际习

22、惯和上述公约的规定,船旗国对船舶在公海上碰撞等事故享有专属的管辖权;,军舰或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在公海上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的船舶的管辖是多方面的,且主要适用船旗国的法律。,2.普遍管辖,各国有权对公海上的违反人类利益的国际性罪行以及某些违反国际法的活动进行干预和管辖。,(1)管辖的对象主要是从事海盗、贩奴、非法广播等行为者。(2)管辖的方式为登临检查、扣押或逮捕。登临权,又称临检权,指各国军舰或者经授权的政府船舶在公海上遇到外国船舶(军舰等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公约所列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嫌疑时,可以靠近和登上该船进行检查的权利。,规则:

23、A被登临的船舶只能是军舰和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以外的船舶。 B登临检查要有正当理由,被登临的船舶必须涉嫌从事公约所列行为,即:海盗行为;贩奴;非法广播;无国籍;虽悬挂一国旗帜却拒不展示旗帜或拒不展示旗帜而事实上与军舰同一国籍。,C登临权应由各国军舰、军用飞机或经正式授权的为政府服务的船舶或飞机行使。 D登临的方式为:军舰可先行派由一名军官指挥的小艇登船检查其船舶文件,仍有嫌疑时,军舰可作进一步检查。但检查应审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E禁止登临权的滥用,如果登临后经证明嫌疑无根据,而且被登临的船舶并未从事涉嫌的任何行为,对因登临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登临国应负责赔偿。,银河号案件,(四)

24、紧追权,紧追权,指沿海国的军舰或军用飞机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内违反了该国法律逃向公海的外国船舶进行追逐直至拿捕的权利。,1.紧追权只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有清楚标志可以识别的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紧追的船舶或飞机行使。 2.A正当理由B必须在视听听及范围内发出了视觉或听觉停驶信号。 3.紧追权在被追逐的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或第三国领海时立即终止。 4.紧追必须是紧急和连续不断的,紧追过程中船舶可以接替船舶、飞机继续紧追但不得间断。,5.行使紧追权的船舶在必要时可以合理地使用武力,有效地逮捕被追船舶,即使不可避免地使被追船沉没也是可以的。 6.在一国管理范围内被捕并被押解到该国港口以便主管当局进

25、行审问的船舶,不得仅以其在航行中由于情况需要而曾被押解通过专属经济区地或公海的一部分的理由而要求释放。,7.飞机在进行紧追时上述要求同样适用。发出停驶命令的飞机,除非其本身能逮捕该船,直至其所召唤的沿海国船舶或另一飞机前来接替追逐为止。飞机仅发现船舶犯法或有犯法嫌疑,如果该飞机本身或接着无间断进行追逐的其他飞机或船舶既未命令该船舶停驶也未进行追逐,则不足以构成在领海以外逮捕或在其他新扩大区域外逮捕的理由。 8.在无正当理由行使紧追权的情况下,不当使用武力或对被追船舶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应给予赔偿。,9.无正当理由行使紧追权的情况,海洋法法庭已明确表示管辖此类案件。,现在对紧追权有详细国内立法的有俄

26、罗斯、英国、美国、丹麦、法国、日本、埃及、印度。在我国,有关紧追权的相关立法主要有领海及毗连区法、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和一些行政法规。,案例分析:,“孤独号”案,塞加号案件,“塞加号”是一艘在圣文森特及格林纳丁斯(下称圣文森特)登记、为塞浦路斯尼科西亚的塔博纳海运有限公司所有的油轮。1997年10月27日,“塞加号”越过几内亚比绍和几内亚之间的海洋边界,进入几内亚专属经济区,向3艘渔船供应汽油。10月28日,“塞加号”跨过几内亚专属经济区的南界,被几内亚巡逻艇紧追。在扣船过程中,两名船

27、员受伤。该船及其船员被带往科纳克里,船长被拘留。不久,几内亚当局在初审地方法院对“塞加号”船长提出刑事诉讼。12月17日,初审法院判决“塞加号”船长犯了有关禁运、欺诈和逃税罪,并处以罚金,没收了作为支付担保的该船及其货物。1998年2月3日上诉法院维持了原判。,1997年11月13日,圣文森特请求国际海洋法法庭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292条迅速释放“塞加号”及其船员。12月4日,法庭指定临时措施,命令几内亚在圣文森特提供合理的担保后迅速释放该船及其船员。1998年2月20日,圣文森特和几内亚协议将争端提交法庭解决。,法庭认为,根据公约第111条行使紧追权的条件是累积的。紧追要合

28、法必须满足每一个条件。A条件:是沿海国当局须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其按照公约可适用的法律和规章。既然“塞加号”没有违反按照公约可适用的几内亚法律和规章,扣押该船当然没有法律依据。B几内亚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在追逐开始前发出了必要的视觉或听觉的停驶信号。而且,无论其开始可能存在的法律根据如何,追逐船被召回构成了任何追逐的明显中断。,C对于使用武力,法庭认为,尽管公约没有关于逮捕时使用武力的明文规定,但一般国际法要求,为捍卫权利或实施法律而使用武力,考虑到每一案件的具体情况应当是合理的和成比例的。人道主义的考虑也适用于海洋法。按照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必须尽可能的避免使用武力,武力不可避免时

29、,不得超出当时情况下合理的和必要的限度。几内亚在登船前和登船后使用了过分的武力,并危及人命,这是违反国际法的。 因此,法庭判定几内亚在逮捕“塞加号”时违反了公约行使紧追权的规定,侵犯了圣文森特的权利,应赔偿圣文森特所遭受的损失。,孤独号案,1、甲国某远洋船舶,行驶在公海上面,对乙国某船舶实施了非法掠夺的行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甲国对此事拥有管辖权 B乙国对此事拥有管辖权 C.乙国可以扣押该甲国的船舶 D只有甲国的司法机构才有权扣押本国船舶,2、下列选项哪些是海洋法关于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悬挂旗帜的规则?(年律师资格考试(卷一)题)(多项选择题) A船舶在航行途中,可以根据需要悬挂不

30、同国家的旗帜 B如果船舶在两个国家注册,则应悬挂两个国家的旗帜 C如果船舶未挂任何船旗,则任何国家的军舰都可以对其行使登临权 D为航行方便而在航行中不断变换航旗的船舶,可被视为无国籍船舶,3、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如果发现外国船舶有从事海洋法规定的某些国际性犯罪行为时有权登临船舶检查。下列哪些船舶可以登临?(年律师资格考试(卷一)题)(多项选择题) A外国渔船 B外国军舰 C外国商船 D未挂任何船旗的船舶,第十一节 国际海底区域,一.国际海底区域的概念是指大陆架以外的不属于国家管辖范围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二.国际海底区域底法律地位,1、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任何

31、国家不应对“区域”的任何部分或其资源主张或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自然人或法人,也不得将“区域”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 2、对“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人类行事。 3、在区域内的开发活动应为全人类的福利而进行。 4、各国在“区域”内的一切行为应符合国际法。 5、“区域”的法律地位不影响上覆水域和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三、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平行开发制度”,作为过渡时期,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勘探和开发应在管理局的安排和控制下进行。一方面由管理局企业部进行;另一方面由缔约国或国家实体或在缔约国担保下的具有缔约国国籍和这类国家或其国民有效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以与管

32、理局协作的方式进行。具体区域被勘探后,开发申请者要向管理局提供两块具有同等价值的矿址,管理局选择其中一块作为保留区,留给管理局通过企业部或以发展中国家协作的方式进行活动;另一块是合同区,可由缔约国或其企业通过与管理局签订合同进行开发。,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执行问题 (一)各国对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制度的主张 (二)国际海底资源开发制度概要国际海底制度的修改 第一,关于管理局机关设置问题。 第二,关于先驱投资者保护问题。 第三,关于决策方面的内容 。 第四,关于审查制度方面的内容。,第五,关于技术转让方面的内容。 策六,关于生产政策方面的内容。 第七,关于经济援助方面的内容。 第八,关于合同的财政条款方面的内容。 第九,关于财务委员会建议范围内容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