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绵阳中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股 东 会 议 纪 律(草案)绵阳中天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召开的各类会议,各参会人员必须 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会议任务的完成。严禁与会议无关人员进入会场。1、经理接到开会通知后,要积极筹备,准备好会场与会议所需物件,不得延误开会时间。2、参会人员要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按指定位置入座。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和缺席。4、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会议开始前 2 小时向董事长请假。连续请假不得超过 2 次,每年请假不得超过 3 次。5、会前须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至振动、静音位置。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6、发言人必须坚持时限,具体由会议
2、主持人确定,不超过 10 分钟。7、发言人发言期间不准插话、叉话和质询,如有问题等讨论、交流时进行沟通。8、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准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不准看书、看报、不准做与开会无关的事。9、参会人员须自带会议笔记,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并认真准备发言内容。10、会人员迟到,30 分钟以内,罚款 10 元;30 分钟以上,60 分钟以内,罚款 20 元;60 分钟以上,视作缺席,缺席一次,罚款 40 元;早退、中途离场按迟到 30 分钟以内处理。11、手机响铃或会场内接电话一次,罚款 5 元;请假一次罚款 10 元;请假超过 1 次,罚款 20 元。12、所有罚款在会议结束后或下次开会前兑现,款项在会前或会后招待股东。13、所有罚款由董事长执行,由经理收缴,若不执行,应由董事长或经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