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来看,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内是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如果一个人不把法律规范内化,那么法律的约束如何对他起作用?诚信主要靠自律,他律是自律师不足时的补充手段。他律具有强制性固有的滞后性、有限性和简约性,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举个例子:当今社会是个快速发展的社会,网络世界的出现正是时代的需要,伴随网络发展出现的网络诈欺行为日益成为危害社会诚信的焦点。现在并没有一套建全的法律制度对其加以限制,而由于网络的社会形成及运行规律的独特性,建立有效的网络社会控制机制相当不易。这充分体现了他律的滞后性,有限性,简约笥。为降低网络诈欺行为,着眼于内
2、在控制机制建设,促醒和强化道德生活主体的道德自律师在目前不仅很有必要,而且更为现实。如果一个人不自律,犯了诈欺罪,即使把他抓住坐牢,得到了法律的治裁,日后出来仍不思悔改,还想着再去欺骗他人,这样的他律没有起到治本的作用。(问题)相反的,自律是行的过各,在诚信行为的养成中起着治本的作用,自律就是从严要求自己,自觉用法规约束自己的行为,时时处处“以我为例” “从我做起”做个诚信的人。那么不诚信的念头一萌生就会遭到扼杀。这样一来,又怎么会怕别人的监督呢?这样的自律较他律更彻底,更有效,还省去了一大笔监督繁琐过程。从宏观角度看,这个社会一直在自律着,社会成员自已立法,自己守法,并自己监督自己。因此我方
3、再次重申:“诚信主要靠自律” ,他律固然重要,自律更可靠。社会不自律,何来个人自律;名族不自律,何来个人自律; 世界不自律,就更别提自律了。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诚信主要靠自律” ,换言之即是实现诚信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首先,我方要明确辩题中的几个概念, “诚信”是指诚实守信的品质,包含了个人诚信和社会诚信,而个人诚信是实现社会诚信的基础。自律不是仅从行为上约束自己,而是内心经过正确价值判断后自愿的约束行为。他律是指外界对个体行为的约束。自律和他律的作用对象必须是有价值观念的人。我们要判断二者谁更主要,就是要看谁能更根本地实现社会诚信,更长久地保持社会诚信。从作用效果看,他律治标,而自律方能治
4、本。他律的实现也必须由自律来保障。他律的约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个体的执行,因此也只有个人的自律才能保障社会的他律。试想警察在权势面前不能秉公执法,法官在亲情面前不能铁面无私,官员在金钱面前不能两袖清风,种种诱惑与压力不能被我们的社会成员所抵挡,执法人员“富贵便淫,贫贱便移,威武便屈”,社会的约束又如何保障?正所谓“无法自律,何以律人?”他律手段最终还是要转化成为个人的自律行为,才算真正实现了社会诚信。如果他律的作用不能真正转化成人们内心对错误的认识,那这样的他律便是奴役。他律最大的缺陷在于它不能解决“累犯”的问题,为什么会有大量罪犯“二进宫”“三进宫”?因为他律没有转化个人的认识,因此要真正实现
5、社会诚信。他律最终还是要走向个人自律,殊途而同归。探讨一个标准,对于何者是主要的,我的标准是哪个对着诚信起着本源性,决定性的作用。我方才提到过,自律是自我观念与行动的统一,而诚信,作为一种人内心的品质,应该是由我们内部因素所决定的。而他律性作为一种外在因素,的确是重要的,而伦理学认为:任何他律的形式都必须内化于心才能起到作用。恰巧,自律的程度制约着他律实现的程度。对于诚信的实现,其实,他律是治标不治本的,好比今天以关押了一个欺诈罪的犯人,他出狱之后是否诚信我们无所知。但自律呢,他是从严要求自己,自我约束自己,这样的自律较他律便在根上是可以抵达诚信的。在这个环节的讨论中,应当注意自律一方不要被他
6、律极端化,如主要靠自律,并不是不要他律,不要进入一种若是没有他律,自律如何实现的陷阱。还需不要让对方把完美的他律和我方不足的自律相提并论,因为今天的辩题不是诚信主要靠不足的自律或者完美的他律。 最后,我们讨论一个辩题,应该看到它能给我们带来一种什么思考。我们需要社会规范,但是诚信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取得自由,达到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我希望人们坚持这样一个观点,诚信靠自律,外在只是表面的,但只要我们内心没有正真的意识,这种诚信仍然是伪诚信。诚信的终极追求是什么,是它的深入人心。这就是康德为什么说:世界上有两件事最能震撼人们的心灵,
7、一件是头顶上的灿烂星空,一件是人们内心深处的道德法则!。对方问题:在这点上,我认为他律是有文章可做的。坚持他律的一方可能会指出 1、你自律的标准是什么,要知道,作为一种内在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是不同的,而他律,却是有一种标准来引导我们,这种引导,是趋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2、人作为一种利益性动物,你无法保证自律的时刻制约自我,那自律恐怕就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了。好的,诚然,我们需要一种他律的社会规范或者法律法规来约束我们,因为在自律的实现中,不足是无可避免的,我方承认,但他律此时就可成为自律不足时的补充。人们希望每个人都能自律的愿望是美好而又单纯的,然而当今社会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罪
8、.犯罪是什么?犯罪就是不自律,由此说来没有他律就没有自律. 在他律的基础上诞生了自律, 人类自古就是先有立法后有规矩的,也就是说先有他律后有自律的.(拆招犯罪)法庭,监狱总在一种被要求的环境下学习和生活是很难进步的,所以我们应该学会自己约束自己,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毕达哥拉斯说:不能约束自己的人不能称他为自由的人。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 欺诈案件,如果没有法律等强制手段,靠罪犯的自律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我觉得我们攻击点应该在依靠法律才能解
9、决的问题上。至于他们的辩题,你可以问为什么要诚信呢,没有外围的道德平台,法律规范,我们为什么要诚信。在旧社会地主资本家剥削普通劳动者时讲过诚信吗?如果不是现在法律不允许,道德抵制这种行为,何来诚信一说? 请问对方辩友法律是否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呢?是因为法律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不断地去完善它你在正常情况下,你过马路会去闯红灯吗?很好,看来对方辩友是一个非常自律的人啊!但是为何在同一交通法规,同一法律条件下仍会有许多人会去闯红灯呢?正因为他们无法像对方辩友一样如此自律啊。“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在如今,有警察和小偷存在,假如有一天警察消失了,小偷会存在吗?警察消失了,小偷会
10、存在吗?当然会存在呀。小偷并不会因为警察的消失而消失,而警察却极有可能因为小偷的消失而消失,由此可见,没有了自律,他律也就没有了对象,也就推动了推动原有意义的动力了。能够拾金不愚不可及,必然是个高度自律的人,正是你的自律决定了你的诚信。江山易改 本性难移。本性是有自律决定的。他律的条件性,还是会有一部分人去犯罪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导致犯罪,还是靠自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难道不足以说明“诚信主要是靠自律”吗?你们到超市时,是因为看到保安而不想偷东西还是因为你根本就不想偷东西呢?自律是在建立诚信社会中所起的作用较他律师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效。首先自律师是道德主体自我约束,自我控制,把个体的所作
11、所为主动纳入诚实守信的范畴中。主动要示自己言行一致,主动要求自己有诺必践,主动增强自我监督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因为是主动的诚实行为,所以较他律更深入,更彻底,更有效。他律制定是为形成自律服务的,并通过自律塑造诚信社会,必要是又是自律的补充。我们不否认在这个“呼唤诚信”的社会里,他律师和自律师都有很重要,但他律和自律的区别只在于对客体的约束是自身还是外界。国家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帮自律塑造一个“诚实守信”的社会,主要途径是通过号召公民学习这些法律/法规,从而认同法律法规,并主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外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转变为自已内在良心的自主行为,自我监督,开成一个通过自律讲诚信的社会。可见这时他律是为自律服务的,他律、自律谁主谁次,不言而喻。而当社会成员中有个别成员不能主动律已时,违反法律、法规了,就通过他律的手段,强制他服从,可见他律只是在自律松懈时的补充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