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一章 内河助航标志第一节 航标发展简史航标的产生和发展是与航运事业紧密地联系着的,是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的,在有水运的初期,船夫渔民仅以天然目标和最简易的标志、标记来辅助航行,例如易于辨认的山峰、岛屿、土丘、石堆、岸形、孤树及宝塔等,或者水中插牵引、设竹竿,或者在沿岸和礁石上画标记,或者在个别重要口门张挂旗蟠,燃点篝火或在旗杆上悬挂灯笼。据考证,由政府出面设置航标始于元代的 1311 年 12 月,当时元朝海道府接受常熟船户苏显的建议,在刘家港(今太仓市浏河口)西暗沙咀(甘草上沙附近)设置了标船二艘,船桅上竖立几面色彩鲜艳的旗帜,用以指引粮船进出河口,1314 年 7 月又根
2、据船户袁源的建议、在长江江阴一带有浅滩暗礁处设置了九处航标。十九世纪中叶帝国主义列强相继入侵我国,各国海军在我国沿海、长江、黑龙江及珠江等水道横行霸道,强行从事航道测量,并在清咸丰元年间(公元1851 年) 派洋人一名为港务长管理洋船事务;咸丰五年(公元 1855 年)长江口铜沙设置灯船一艘指示铜沙咀之用。1868 年在英帝国主义控制的中国海关总署内成立了海务部门,便直接派员在我国沿海和内河开始设置和管理航标工作。据收集到最早的官方统计资料:清光绪 34 年(公元 1908 年)邮传部统计当时我国内河航标总数仅 81 座。1903 年在上海首次举办“税务专门学校”第一分校培养航标管理人员的海事
3、班。解放后,在吸取了前苏联内河航标经验的基础上,于 1953 年 4 月 29 日交通部以交河 107 案河标字 95 号文颁布了内河航标规范(草案) ,1953 年一1955 年对长江及各省、市、自治区的航标分批进行改革,1955 年 4 月 5 日交通部正式颁布内河航标规范 ,1960 年 3 月交通部参照前苏联经验颁布了湖泊、水库、运河、船闸航标规范(草案) ,确定了内河航标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内河航标朝着正规和统一的方向发展。1954 年在素以汹滩恶水闻名的川江航道上进行了锁链式航标配布,使千里川江分段开放夜航.设标前,从宜昌至重庆客轮往返一般需 10 天,设标后,最快的航班往返缩
4、短到 5 天左右,大大地加快了船舶的周转。1958 年春,毛主席视察长江作了重要指示,为长江指明了航标电气化的方向,长江航道工作人员响应毛主席的号召,仅以一年左右的时间,在 2400 多公里的航道上共配布四千余盏航标灯,实现了航标电气化。与此同时,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四条大江在总长四千多公里的航道上有 2800 多公里的航段上也实现了航标电气化.从此基本上改变了我国内河航标长期沿用煤油灯的落后面貌。目前,长江下游(芜湖上海)已实行大小轮分道行驶、三峡蓄2水库区从 2003 年 10 月 1 日开始分三阶段(135M、 156M、175M)实行船舶靠右行驶的航路改革,全线采用 LED
5、航标灯、航标遥测及全球定位系统 GPS、雷达定位助航的目前最为先进的技术。30 多年来随着我国科学的发展,航标技术也有了明显的进步,过去航标大都就地取材,大部分采取竹木结构,制作式样简单。现在绝大部分采用钢材、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还有一些标志采用玻璃钢,这些标志不少已定点生产,成套供应,有利于标准化、系统化.过去航标沿用油灯,只能是定光,不仅每晚要点灯,而且光弱易灭可靠性差。现在电气化航标由电动闪光灯、半导体白炽灯、半导体霓虹灯、脉冲氙灯发展到集成块、单片机控制可实现 30 多种灯质的多功能低能耗、功效高、寿命长的 LED 航标灯。航标电源除了空气干电池、空气湿电池、锌空电池、铅酸蓄电池和锡
6、镍电池外,近十几年又发展了硅太阳能电源、波力发电和风力发电、航标透镜由鼓形硬玻璃透镜,发展到圆锥形塑料透镜,正朝着强光源小透镜方向发展。 1986 年国家标准局颁布了 GB5863-86内河助航标准 及 GB5864-86内河助航标准主要外型尺寸两项国家标准,并自 1986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自两项国标发布后,在贯彻实施中对两项国标进行验证,根据实施情况又对两项国标进行了修改。l993 年 12 月 4 日,国家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两项国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二节 内河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作用国家标准内河助航标志共分 8 章和 6 个附录.助航标志分为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及专用标志 3 类
7、共 18 种。航行标志是标示航道方向、航线、航道边缘界限、礁石、沙滩或其他碍航物所在地及通航桥孔等,使船舶按照航行标志所标示出来的航道安全航行。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及桥涵标 10 种。信号标志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道有关信息,采用信号控制船舶单线航行、标示控制界限、揭示航道水位及航道中存在的横流等.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 6 种。专用标志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置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直接为了助航而设置的标志。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二种。我省主要有以
8、下标志:航行标志为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及桥涵标;信号标志为鸣笛标、界限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二种。3一、航行标志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及桥涵标 10 种。(一)过河标 功能:设置在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岸边.指示由对岸使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可沿着本岸航行,同时也指示沿本岸使来的船舶在标志附近转向对岸.如遇双向过河,则可将标志设在上、下方过河航道在本岸交点处,即指示对岸使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再返驶向对岸。形状:标杆上端装正方形标顶两块,分别面向上、下方航道。如过河航道距离过远以致不够明显时
9、,可在标杆前加装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标示的航道方向。过河标也可以安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作为浮标设置。颜色:左岸,顶标和梯形牌为白色,标杆为黑、白色相间横纹;右岸,顶标和梯形牌为红色,标杆为红白相间横纹。梯形牌的颜色也可按背景的明、暗来确定,背景明亮处的左岸为黑色,背景深暗处的右岸为白色。灯质:左岸,白光,莫尔斯信号“A” ( )或“M ”( ) 。右岸,白光,莫尔斯信号“N” ( )或“” ( ) 。左岸 右岸图 1-1 过河标(二)沿岸标 功能:设置在标示深糟航段沿岸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继续沿设标一岸航行。形状:标杆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颜色:左岸,顶标为黑色或白色,标杆为黑白相间横纹;右岸,
10、顶标为红色,标杆为红、白相间横纹。灯质:左岸,绿色或白色,单闪光;右岸,红色,单闪光。4左岸 右岸图 1-2 沿岸标(三)导标 功能:由前后两座标志构成的导线来标示狭窄航道的中心线方向,指示船舶沿该导线航行。形状:前后两座标志的标杆上端各装正方形顶标一块,顶标均面向航道方向,如导线航道过长以致标志不够明显时,可以在标杆前加装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标示的航道方向。在导标的导线有效范围内应使船舶白天看到前标比后标略低,夜间保持后标灯光不被前标遮蔽。前后两标的高差及间距应与导线长度相适应,应保持导标的灵敏度。如后标地点坡度较陡,前后两座标志高差过大时,可在两标之间的连线上加设一座标志。颜色:按背景的明
11、暗确定,顶标和标杆的颜色相同,背景深处为白色,背景明亮处为红色,白色梯形牌中央一道竖条为黑色,红色梯形牌中央一道竖条为白色。灯质:前后标均为白色单面定光,如背景灯光复杂用白光容易混淆时,可用红色单面定光。背景深暗处 背景明亮处图 1-3 导标5(四)过渡导标 功能:由前后两座标志组成,两标连线标示导线的一方为狭窄航道的中心线。而另一方面则为宽阔的沿岸或过河航道。指示沿导线使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驶入较宽阔的沿岸或过河航道;同样也指示由较宽阔的沿岸航道或沿过河航道驶来的船舶在接近标志时驶入导线航道。也就是该标为引导船舶在宽阔航道与狭窄航道之间的起讫点起过渡作用。形状:前标与过河标相同,后标与导标相
12、同。前标的一块顶标与后标的顶标组成导线,前标的另一块顶标面向较宽阔的航道方向。如导线过长以致标志不够明显时,可以在标杆前加装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标示的航道方向。颜色:前标的标杆和梯形牌的颜色与过河标相同,顶标的颜色与导标相同,后标的颜色与导标相同。灯质:前标与过河标相同,后标与导标相同,前后标的光色须一致。特殊要求时,前标也可用定光。(五)首尾导标 功能:是由前后鼎立的三座标志组成两条导线,分别标示上、下方狭窄航道中心线的方向,故首尾导标的位置设在两条导线航道的转折处,即一条导线掉首端和另一条导线的尾端。形状:三座标志中,前标一座与过河标相同,后标两座与导标相同。两座后标的顶标分别与前标的两块
13、顶标组成两条导线,面向所标示的上下航道方向。如果导线航道过长以致标志不够明显时,可以在标杆前加装梯形牌,梯形牌面向所标示的航道方向。背景深暗处 背景明亮处图 1-4 过渡导标6颜色:前标的标杆和梯形牌颜色与过河标相同,标顶颜色与导标相同,两座后标的颜色与导标相同。灯质:分别按过河标和导标的规定,但个标的灯光须一致。特殊需要时,各标都可用定光。背景深暗处 背景明亮处图 1-5 首尾导标(六)侧面标 柱形 左岸一侧 右岸一侧锥形 左岸一侧 右岸一侧7杆形 左岸一侧 右侧一侧灯船 左岸一侧 右岸一侧图 1-6 侧面标(浮标)功能:设在浅滩、礁石、沉船或其他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线, 故
14、称侧面标。侧面标设在水网地区优良航道两岸时,可标示侧面岸形、突嘴和不通航的汉港。指示船舶在航道内安全航行。柱形 左岸一侧 右岸一侧锥形 罐形图 1-7 侧面标(浮标)8左岸一侧 右岸一侧 左岸一侧 右岸一侧图 1-8 侧面标(灯桩)形状:浮标可采用柱形、锥形、罐形、杆形或灯船。需要同时以标志特征区分左右岸时,左岸一侧浮标为锥形或加装锥形顶标,右岸一侧为罐形或加装罐形顶标,也可只在左岸一侧的柱形浮标上加装锥形顶标。灯桩可采用框架形或杆形。也可以固定设置。杆形灯桩需要增加视距时,左岸一侧可加装锥形顶标,右岸一侧可加装罐形顶标。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杆形灯桩的标杆为黑白相间横纹;右岸一侧,红色
15、,杆形灯桩的标杆为红白相间横纹。灯船的球型顶标均为黑色。灯质:左岸一侧,绿色或淡、双闪光;右岸一侧,红色,单、双闪光。(七)左右通航标 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心碍航物或两个航道分叉处,标示该标两侧(左及右)都是通航的航道。形状:浮标可采用柱形、锥形或灯船。灯桩可采用框架形。颜色:标体每面的中线两侧分别为红色和白色。灯质:绿色或白色,三闪光。锥形 柱形图 1-9 左右通航标9(八)示位标 功能:设在湖泊、水库、水网地区或其他宽阔水域,用来标示河口、岛屿、浅滩区、礁石等的位置,故名示位标。以供船员根据航道图上标明(或在航道公报上说明) 的标位来确定自己的船位与航向,指示船舶在标志附近进入河口或警告
16、船舶避离危险区。形状:可采用各种形状的塔形体。颜色:可根据背景涂白、黑、红色或条纹。灯质:白光、绿光或红光莫尔斯信号,但不同其他标志的灯质相混淆。图 1-10 示位标(九)泛滥标 功能:设在将被或已被洪水淹没的河岸或岛屿靠近航道的一侧,以标示被洪水泛滥而淹没的岸线或岛屿掉轮廓。形状:标杆上端装载截锥体顶标一个,也可装在具有浮力的底座上作为浮标设置。颜色:左岸,白色或黑色;右岸,红色。灯质:左岸,绿色或白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图 1-11 泛滥标10(十)桥涵标 功能:设在通航桥孔或通航涵闸孔迎船一面的桥(闸)孔中央,指引船舶通过该桥孔。形状:正方形标牌表示通航桥孔。多孔通航的桥梁,正方形标牌
17、表示大轮通航的桥孔,圆形标牌表示小轮(包括非机动船,人工流放排筏)通航的桥孔,大小轮的具体划分由各地区决定。颜色:正方形标牌为红色,圆形标牌为白色。灯质:通航桥孔(或大轮通航桥孔)为红色单面定光;小轮通航桥孔为绿色单面定光。在通航桥孔迎船一面两侧桥柱上还可垂直设置绿色定光桥柱灯二至四盏(按桥柱高度定) ,标示桥柱位置。通航桥孔小轮通航桥孔图 1-12 桥涵标二、信号标志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标 6 种。1、通行信号标 设在上、下行船舶相互不能通视,对驶有危险的狭窄单线、急弯航道或单孔通航掉桥梁、通航建筑物(如船闸、套闸等)以及临时禁航的航道两端,
18、利用信号、灯号控制上行或下行的船舶单向顺序通过;或者临时禁止通行。通航建筑物的通行信号可分为远程与近程两种,一般大型船闸近、远程通航并用。远程即与一般航道上通航信号相同;近程通航信号采用红、绿单面定光灯,灯光照射来船方向,红灯表示禁止船舶通行,绿灯表示允许船舶通行。2、鸣笛标 设在通行控制河段或上、下行船舶不能互相通视的急弯航道的11上、下游两端界限,指示船舶鸣笛。3、界限标 设在通行河段的上、下游,标示通行控制河段的上、下游界限。设在船闸闸室有效长度的两端时,标示闸室内允许船舶安全停靠的两端界限。4、水深信号标 设在浅滩上、下游靠近航道一侧的河岸上,揭示浅滩航道的最小水深。5、横流标 设在有
19、横流标附近,标示航道内横流,警告船舶注意采用安全措施。6、节制闸标 设在靠近节制闸上游(有些节制闸排、灌水都造成横流的,则在上、下游都设).警告船舶注意安全措施.7、指路牌 设在水网地区航道分叉处,用于指示前方港口方向。三、专用标志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二种。1、管线标 设在需要标示过河管线(即水上或架空跨越航道的管道、电缆、电线等) 的两端河岸上。警告船舶禁止在水下管线区域抛锚、拖锚航行或垂放重物,警告船舶在驶近架空管线区域时注意采用下桅等必要措施。2、专用标 设置在港区、锚地、禁渔区、娱乐区、游泳场、水文测量、水下钻探及疏竣作业区等边缘,标示上述特定水域,或者标示取、排水口及泵房以及其
20、他航道界限外的水工建筑物。因为此类标志是专为上述区域防止船舶误碰、误入造成双方损坏的设施,为区别于其他助航标志,故命名为专用标。 12第二章 航标的设置与配布第一节 航标的结构一、岸标的结构岸标是固定航标的一种,一般采用埋设的方法设置在岸边。如过河标、沿岸标、导标、泛滥标、通行信号标、水深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管线标等都属于岸标。(一)岸标的基本结构岸标的基本结构是标杆和顶杆(或信号)。标杆主要起支承和安装顶标(或悬挂信号)的作用,除管线标的标杆有采用方框形的外,其余岸标的标杆大都是圆柱形,顶标安装在标杆上端,表示该航标的种类和功能。有一块的,也有由两块组成的。可用实心牌面,也可用板条结构。
21、其形状有正方形、长方形、梯形、圆形、球形、空心三角形,根据航标名称而定._信号标的标杆为上下不相等十字形,垂直于地面的称标杆,水平的称横衍,信号通过拉绳和定滑轮悬挂在横衍下。通行信号标的信号有两种,一种是箭形,一种是三角锥体。水深信号标的信号组合称号型,号型由三种形状的信号组合表示数字,这三种形状分别为“ ”“ ”“ ”。(二)岸标的附属结构岸标的附属结构有。梯形牌、编号牌、卡瓦、攀梯、支柱、加固牵索、灯座、电池箱架(或电池箱)等,它们的作用和基本结构分别是:1、梯形牌(1)作用:梯形牌的作用在于加大标志的明显度。(2)结构:板条结构,由梯杆和梯板组成。2、编号牌(1)作用:用于书写航标编号的
22、号码。(2)结构:长方形实心牌面。3、卡瓦(1)作用:用予将顶标或禅形牌或编号一牌联接在标杆上。(2)结构:瓦形双合铁块。4、攀梯(1)作用:便于航标员上下标杆进行作业。(2)结构:简单。有与标杆连成一起,以标杆为主干,在标杆上安装“L”形横档的一种,另一种为单独的整体,如生活中使用的扶梯。5、支柱13支柱的作用在于支撑标杆,加强标志的稳固性。力有一定尺寸的木条或角钢,一端入地,一端支撑在标杆下部。6、加固牵索(1)作用:同支柱,也是为的加强标志的稳固。(2)结构:由 14 的钢丝绳和花兰螺丝组成。钢丝绳一有两根,长的一根一端系结在标杆下部,另一端扎在花兰螺丝的一端,短的一根钢丝绳的一端扎结在
23、花兰螺丝的另一端,另一端扎结在钢筋角钢上埋入地下。花兰螺丝起调节牵索松紧的作用。安装加固牵索的航标,每座设有 23 根。7、 灯座(1)作用:用于安装航标灯。(2)结构:分有支承架和无支承架的两种。有支承架的用于水泥杆和木质标杆,支承架起联接标杆和支承灯座两种作用,用钢筋弯制而成,将灯座焊接在支承架上,无支承架的则用于钢质标杆,直接将灯座焊接在标杆上。灯座用平铁板加边框制成,铁板上钻有孔眼,用来穿旋螺栓固定标灯。也有的在边框上安装系耳,系耳成“”形,用来绑扎固定标灯的铁丝。灯座一般安装在标杆上部。8、电池箱架(或电池箱)(1)作用:用于安放电池。(2)结构:常见的为板条结构的电池箱架(或电池箱
24、)。箱架的尺寸由选用电池的尺寸由选用电池的尺寸决定,常用扁铁条焊制而成。有的电箱考虑到防盗,用铁板焊接而成,在适当位置钻上孔以便空气流通,并加制特制的锁。少部分河区还使用木料制成的电池屋。电池箱架(或电池箱)一般安装在灯座的下方。9、联接件如螺丝、系耳等,在适当部位安装系耳便于连接部件。二、灯桩的结构灯桩也属于固定航标的一种,用埋设或砌设的方法设置在水中或岸边。内河航标中的示位标和部分侧面标常使用灯桩。灯桩的形状有三种:塔形体,如图 2-1 所示;框架形,如图 2-2 所示;杆形,如图 2-3 所示。14图 2-1 塔形灯桩图 2-2 框架形灯桩15图 2-3 杆形灯桩(一)塔形灯桩结构塔形灯
25、桩由基础、桩身、桩顶三部分组成。基础用混凝泥土浇筑而成,用来承砌桩身。一般为方形或固体。桩身用石砌成实心圆柱体,外面安装有扶梯。桩顶四周埋设钢筋制成栏杆,保护上桩顶作业人员的安全。桩顶中部用块石砌成灯座,安装灯器和电池。(二)框架形灯桩的结构框架形灯桩由基础、桩身、桩顶组成。基础用混凝土浇注而成,在浇注的基础上要准确地预埋上安装桩身的螺栓,基础可制成方形体或固体。桩身用角钢焊制而成。桩顶由钢板和钢筋框架焊接而成。钢板是工作场所,钢筋框架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灯器和电池安放在桩顶最高处。(三)杆形灯桩的结构杆形灯桩的基本结构由桩杆和顶标组成。桩杆起支承和安装顶标的作用,一般为圆柱形。顶标为板架结构
26、,安装在桩杆上部,有两种形状:左岸一侧的为锥形,右岸一侧的为罐形。杆形灯桩的附属结构与岸标的附属结构相同。16图 2-4 柱形浮标三、浮标的结构浮标是漂浮在一定范围水面的航标。有柱形(图 2-4)、锥形(图 2-5),罐形(图 2-6)、杆形(图 2-7)几种形状。内河航标中,大部分侧面标、左右通航标、横流浮标均属于浮标。图 2-5 锥形浮标 图 2-6 罐形浮标 图 2-7 杆形浮标(一)浮标的基本结构1、柱形浮标的基本结构柱形浮标本身不表示岸别,须在其外表涂色才起到表示岸别的作用。需要同时以标志形状特征区分左、右岸两侧时,一在其顶端加装锥形或罐形顶标,锥形顶标表示航道左侧,罐形顶标表示航道
27、右侧。柱形浮标用钢板焊接成框架形,顶端安置灯器和顶标,标脚焊拷在浮标上。2、锥形浮标的基本结构锥形浮标表示航道左侧。锥形浮标由锥架和板条组成。铁质锥形浮标的锥架由三根角钢匀分三方,上用铁板封顶,每面用板条焊接,角钢却钻有安装孔眼,木质锥形浮标的锥架中间是一直立圆柱木,三方由方形木条匀分,板条钉在木条上,板条大多使用竹条。3、罐形浮标的基本结构17罐形浮标表示航道右侧。罐形浮标由圆形推架和垂直板条组成它注框架上一般都安脚,以便安装在浮体上,也有的铁质罐形浮标用铁板弯成,里面加撑增加强度。4、杆形浮标用涂色表示岸别。形如杆,用具有浮力的竹木或充塑玻璃钢制成。(二)浮标的附属结构浮标的附属结构主要有
28、:浮具、系留设备、灯座、顶标。灯座结构与岸标基本相同,顶标只有锥形和罐形的两种,都用铁皮制成空心实面体,锥形的为圆锥体,雄形的为空心罐体。这里介绍浮具。1、浮具的种类浮具,又称浮体,是一种具有一定浮力,用以安装标体,依靠系留设备系留在一定水域范围的物体。按制成材料分有木竹浮具、钢质浮具、玻璃钢浮具;接形状分有三角浮具、单船浮具、双船浮具、鱼形浮具、浮鼓,(雄形钢浮鼓、锥形钢浮鼓、锥形玻璃钢浮鼓)等。2、浮具的结构(1)单船浮具:如图 2-8 所示,构造比一般船艇筒单,船首有系缆桩,船后部有安装浮标的矮桩用短角钢制成焊接在船浮上,紧靠着矮桩的是电池箱,电池箱按比使用电池组略大的尺寸制成,定部一般
29、是板条,四周钻有孔眼,以便箱内空气流畅。船尾部安装有舵,可根据水流调整船首方向。(2)双船浮具:如图 2-9 所示,由两个单船浮用角钢联接而成,但无系电缆桩,其系留设备联接在前后横向联钢上。电池箱的构造与单船浮相同,安装在斜向联接角钢上。无舵。图 2-8 单船浮具图 2-9 双船浮具18(3)罐形钢浮鼓:如图 2-10 所示,由柱形浮标、浮身、尾管、压锤等部分组成。电池放在浮身内,浮身上部有吊环,起吊时用来系结吊索,下部有系链环,用来系接标缆。尾管从浮身下部伸出,尾管下端装有适当重量的生铁压锤,压锤起保持浮标在水中平衡直立的作用。图 2-10 罐形钢浮鼓1-柱形浮标 2-浮身 3-尾管 4-压
30、锤(4)锥形钢浮鼓:又称防撞浮,如图 2-11 所示,由档罩、电源调谐架、吊环、鼓身、系缆孔板、压锤、底轴、底螺帽等组成。图 2-11 锥形钢浮鼓1-档罩 2-标灯 3-电源调谐架 4-吊环 5-鼓身 6-电源197-系缆孔板 8-压锤 9-底轴 10-底螺帽(5)锥形玻璃钢浮鼓:如图 2-12 所示,由鼓身、尾管、压锤、吊环、系链环等组成。图 2-12 锥形璃玻钢浮鼓1-鼓身 2-尾管 3-压锤 4-电瓶箱 5-吊环 6-系链环第二节 航标配布一、内河航标配布类别1、第一类航标配布 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2、第二类
31、航标配布 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在船舶昼夜通过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配布密度与第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船舶白天通过的河段上配布布发光航标,其标志配布密度与第三类航标相同。3、第三类航标配布 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能应互相连贯,指引船舶在白昼安全航行。4、重点航标配布 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优良河段一般仅标示出障碍物。船舶需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标志和天然物标航行。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发光航标。二、内河航标配布的内容航标配布是需经一系列工作后由
32、上级管理机构编制成航标配布图,下达到20基层航道站(段)按图设标。其内容如下:1、航道概况及维护尺度;2、航标配布原则及类别;3、航标位置或数量、设撤水位或时间;4、经济航道的迄点,维护里程及开放或封闭的水位或时间;5、航标灯质;6、碍航物的位置及高程;7、航行水尺位高;8、专用标志的位置;9、航道部门所在地及其管辖范围。三、方法航标配布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一是在山区河流宜按船舶上水航线配布航标;二是在平原河流宜按船舶下水航线配布航标。不同河段,不同浅滩其具体配布也不同,这将留作以后叙述。这里先介绍航标配布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原则,供具体配布时运用。1、航标配布的总体要求(1)航标配布应正确反映航道
33、实际,充分利用自然水深,做到标位正确,灯光可靠、颜色鲜明、视距足够。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2)航标配布应注意标志间有效合理的结合,充分发挥岸标的作用,保证同侧相邻标志之间所表示的航道界限内有规定的维护水深。(3)航标配布应注意干支连贯,江海衔接。在航运发达的通海河口段可根据需要和可能,设置无线电航标。2、具体原则(1)航标配布应当根据江、河、湖泊、水库的具体航行条件,简单明了地指出安全、经济而又便于船舶航行的航道。(2)配布航标应注意岸标与浮标之间的有效结合,务使每一标志发挥最大的作用。由于岸标作用可靠,受自然界影响所导致失常的因素较浮标为少,应注意发挥岸标的作用。(3)设置岸标时
34、,可根据各河区具体情况规定岸标的作用距离(即船舶需离开的最小航行距离) ,该作用距离自标位处的水沫线起算。(4)设置侧面浮标时,应保证在航道同一侧相邻的两个浮标或同一侧相邻浮标于岸标(按照作用距离的规定)的相连直线内,不得有小与维护水深或揭示水深的障碍物存在。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规定某些浮标和水中灯桩的作用距离(自该标标位处起算) 。(5)侧面浮标地点的水深,可根据各水位时期不同维护水深而统一变更,在水位上升时期,侧面浮标的设置应保证维护水深的前提下适当将航道放宽。21在水位下降时期可逐步缩窄航道宽度,保持维护水深。(6)深槽河段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一般为航道标准宽度的两倍。如果沿岸航道宽度小于
35、两倍航道标准宽度时,必须在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设置侧面浮标,以标示航道界限。在江面宽阔的河流上,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可适当放宽,但最大不超过枯水河面平均宽度的三分之一。(7)洪水期,河面增宽,水深、流速增大,因此必须注意标示出淹没的河岸、岛屿和其他碍航物,并及时开辟经济航道。(8)枯水期的航标配布,应准确标示航道的方向和界限,注意标示浅滩航道的轮廓和揭示浅滩航道的最小水深。(9)当水位陡涨陡落时,应及时调整标位,注意岸标不得距水沫线过远、过高或被水淹没。(10)在潮汐河段,航标的配布应当保证所标示的航道在所规定的基准面下有足够水深,并应注意潮流变向时浮标的回转范围。(11)在河口、湖泊、水库等宽阔
36、水域,必须适当配布供船舶定位用的示位标,供船舶确定航向。(12)水网地区应着重标示河口、湖口、突出的岸咀和弯曲的岸形,并在河汊处指示航行方向。四、步骤航标配布一般分为资料准备、实地勘测、征求驾引人员意见和编制航标配布图等。1、资料准备(1)设标区的近期正规测图或简测图,图比按需而定,图上绘有等深线,底质、障碍物位置及高程,岸线地形,显著地物及测量控制点,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2)设标区域的有关水文资料,在这些资料中应着重注意水位的大小及其变化规律、特征、水位值,枯、洪水位日涨落幅度、感潮河段的最大潮差等。又如桥梁河段的流速、流向,经济航道与主航道的流速,比较等等。2、实地勘测由于内河航道变化大
37、,据以供设计的测绘图不一定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标志位置的选定还必须视水上、水下的地形及背景而定。因此,即有了正规测图仍须进行实地勘测。勘测工作应包含下列内容:(1)探测水深,扫测障碍物,尤其对石质河床,扫测更为重要,以掌握它的确切位置及高程。勘测时如发现岸形崩塌严重,岸线位置已有较大变化,就需将岸线重新测定。22(2)注意航道上及其附近的流速、流向和流态,如果是桥梁河段,一定要测量其流速、流向以便据此进行配布航标。(3)注意设标地点的地形、背景及夜间周围环境的灯光情况,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经过实地勘测,即可初步拟定航标配布图。配布图上应标出标志的位置、类型、颜色和灯光特征。图上还应注明副航
38、道或经济航道的开放和封闭的水位,以及礁石等障碍物的航标维护水位等。3、征求意见在编制配布图时或布设航标后,都必须充分征求驾驶人员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进行座谈讨论,必要时可进行试航,然后决定实施。4、编制航标配布图(1)在正规测图标上航线,根据河流类型确定配布的方法。(2)根据前述的总体要求,具体原则,河区的有关规定,按航道实际在图上按图式符号绘制各种标志的具体位置。(3)按标别注明灯质,设置水位或时间。(4)注明航行注意事项和其他必要的情况。如此配布可称为在图上搞一段落,下达到基层航道站按图设标。并根据水位和航道的变化,作必要的经常性的调整,这是属航标维护之列。第三节 航标灯质选用的一般要求内河
39、航标共有三类十八种标志, 国标规定的灯质具体说有:白、绿、红、黄色的定光、单闪光、双闪光各 4 种(计 12 种);白、绿色的三闪光各 1 种(计 2种);白、绿、红色的顿光和快闪光各 3 种(计 6 种);绿、红色的六闪光各 1 种(计 2 种 );并列二盏的双绿、双红、红绿、红白定光各一种(计 4 种);垂直二盏的上红下绿、上绿下红及上下红色的定光各 1 种(计 3 种);莫尔斯灯光明确规定字母的已有 4 种,如不包括水深信号标和管线标,也不计入灯光周期的变化,大体上共计 30 多种。在这 18 种标志中,桥涵标、通航信号标和节制闸标都只有一种规定的灯质,不存在选择的问题,但其他标志非单一
40、灯质,不能仅仅按国标规定“对号入座” ,而是要根据河区特点、航道条件、布标密度,结合相邻河区或上下游航段对各种标志所采用的灯质进行研究,统筹考虑,选择适当的灯质方案,避免孤立片面或草率地确定灯质。在首先考虑航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注意灯质的节能。一个河区、一个湖泊或水库、一条航线或一个水域,其布标的灯质有了初步方案以后,应连同布标的数量和位置,召开有代表性的船舶驾引人员座谈会,听取意见,或者分别向主要航运部门单位征求意见,使布标方案及选用的灯质更加合理和完善。这是验证航道(航标)主管部门所制订的布标方案极其灯质是否恰当的必要工作程序。至于个别少数的标志增补或调23整,当然不一定都要履行这个程序。
41、总之,选用灯质虽是布标中的局部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实际上也有它一定的复杂性,要多加思考和比较。下面对如何选好灯质归纳几点一般原则。同一河区或同一地区的不同种类的标志,其灯质必须有明显的区分;同种标志尽可能采用相同的灯质方案(指选用规定的灯质或代用灯质而言,并非指灯光周期都必须一样) ;相同河区或同一条省市干线,其同种标志的灯质应协调一致,避免相互混淆而造成误会。航道比较顺直,深宽条件较好,而水流又较缓慢的优良航道,船舶驾驶员观察和辨认助航标志的时间比较富裕,闪光周期可以长一些;反之,闪光周期应适当缩短, “明”的时间应适当加长.对急流、滩险航道,其沿岸标、侧面标及泛滥标宜选用定光;过河标宜选
42、用顿光或莫尔斯灯光。对布设一系列侧面标水中灯桩的航段,如果标志设在同侧的,其单号标灯质用单闪,双号标灯质用双闪,船员易记好认,若有灯标熄灭失常,有助于判断。如果标志交错设于两侧的,则左、右侧用光色区分,为省电可均用单闪光。宽阔水域如有多座示位标,为使船员易于识别和记忆,可按岛名和河口名称的第一个汉语字母作为莫尔斯信号的灯质。距离不太远的相邻河口如果都是示位标,为易于分辨,除了采用国标优先推荐的“H ”外,也可按上述方法加以区别。至于哪个河口用“H” ,哪个河口用其第一个汉语字母,应当作些比较,以资节电.使用莫尔斯灯光作为示位标的灯质时,如下九个字母应当回避:A() 、N() 、M( ) 、D(
43、) 、E() 、I() 、0( ) 、S ( ) 、T()因前四个字母会被误认为过河标的灯质,后五个字母的灯光特征易于单闪、双闪、三闪和顿光相混淆。水网地区干支交汇的河口、汊港甚多,对河口前沿水域并非十分宽阔的、汊港的通航等级与干流的通航等级相差悬殊的,其河口、汊口尽可能用侧面岸标标示,不要轻易用示位标,也不要不分具体情况地泛用左右通航标。这不仅是为了灯质方面的省电,过多的莫尔斯灯光和三闪光对驾船者也并非一定有利。第四节 航标设置的一般要求及设标尺度一、一般要求1、在河床稳定的河段上,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航标配布图设标,并执行下列规定:24(1)航标位置应按规定的水位和航道实际变化及时调整;(2)
44、航标的增设或发光应当及时,不允许推迟;(3)航标的撤销或停止发光应按照规定水位或时间;2、变化急剧的浅滩航道,应在不违背航标配布原则及其基本功能的条件下,及时调整航标位置或数量。3、航标配布及设置应符合充分利用自然水深的原则,满足航道尺度的要求。当按一标接一标的要求设标时,在航标标示的航道内应有规定的维护水深,确保航道内不存在威胁船舶航行安全的障碍物。4、在碍航礁石、沉船及其他水下碍航物近旁设置航标时,必须确保标位准确无误;设标时间只能提前,不得挪后。5、在潮汛河段设置浮标应保证所标示的航道在规定的基准面下有足够水深,并应注意潮流变向时浮标的回转范围。6、泛滥标应在洪水来临前设置,洪水结束后撤
45、除,并根据河区洪水位涨落特点规定的发光水位及时发光。7、航标设置经验收后应按内河航标编号要求进行编号。二、设标尺度设置的航标应正确反映航道尺度。在水位涨落幅度较大的内河水道,除规定最小航道尺度外,还按不同的水位时期分别规定各段主航道和经济航道的设标尺度。设标尺度包括设标水深和设标宽度。设标水深指河段内浮标设置和同侧面邻边浮标连线内所规定的最小水深。设标宽度指航标标示的航道宽度,一般以航道标准宽度为依据。设标尺度应随着航道尺度的变化而调整,一般注意下列几个方面:1、当航道条件良好或在水位较高时期,在保证航道标准水深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将航道放宽,以便利船舶航行。2、当航道条件不允许同时兼顾所规定的
46、深度和宽度时,可以缩窄宽度维持规定的要求,必要时,设置通行信号台,控制单向航行。3、在航道维护困难时,一般为了维护规定的深度而将航宽缩窄到最小程度,有可供一个较大船队顺利通过的宽度即可。但是当航道弯曲和水流条件恶劣是,就必须注意对航宽(包括弯曲半径)作足够的保证,否则,即使水深足够,航道的安全依然不能保证,甚至会造成严重的阻航。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障通航,航标设置应抓住主要矛盾,妥善处理航道尺度诸因素的关系,采取暂时的舍深求宽的必要措施。4、当使用调设航标无法提供符合最小通航深宽尺度的安全航道时,应及时采取工程措施保证标准的航道尺度。此时,航标设置务须反映对运输较有利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效果。25
47、第五节 航标标位的设置,航标设置与编号一、岸标设置(一)岸标设置要求目前内河使用的岸标,除砖石结构的灯桩外,有木质、铁质和钢筋混凝土三种,不论其结构和形式如何,对所设置岸标位置,应尽量满足下列要求1、应尽可能设近于水边,标志与水沫线的水平距离不宜过远,设置高度也不宜过大,同时还应考虑到无论从岸上或水上都便于接近维护。2、应能很清楚地为行使在航道中的船舶看到,如果是过河标、过渡导标、沿岸标、泛滥标、水深信号标以及其它应该从河面各个方向看到的标志,在标位的前或其左、右都不应有遮蔽物所遮蔽。对标志的背景和附近的灯光也要加以注意,应尽量避免影响标志的视距和混淆标志的灯光。3、应尽可能设置在无崩塌危险或
48、不被洪水流所冲垮的河岸上。二、浮标设置(一)浮标设置要求浮标是漂浮在水面的航标,其设置受河床底质、水深、水流条间以及风浪、潮汐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远较岸标设置复杂、困难。把浮标系留在指定的位置,是浮标设置的主要工作任务。浮标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正确的浮标标位与水位关系极大,由于航道中的水深经常发生变化浮标则必须适应和反映这种变化;2、浮标应可靠地系泊在指定的标位上,不会被风浪水流所带走;3、如果浮标被船舶碰撞或由于其它原因离开了标位要能很快地找到原标位,并加以恢复;4、浮标的系缆长度要适当,既要使浮标飘浮在水面上又不能过长,过长的系缆会导致浮标飘离航道范围,缩窄航宽或超过安全航行距离;5、
49、浮标上标体的大小、形状、颜色要符合标准和技术规定的要求,并能在规定的娜距一内清晰地被驾驶人员所辨认。(二)各种浮具的性能和使用环境1、单船浮具船体浮与竹排浮比较,船体浮浮力大,能适应更大的流速,且拖带方便、吃水浅,适用于有泡花水、波浪水的标位。2、双船浮具26双船体浮较单船浮稳性更好,适用于风浪大的深水或浅摊航道。3、浮鼓浮鼓有一伞较大的水密俘体,它的特点是浮力大,稳性好,在风浪大,水流急的地点使用最为适宜。玻璃钢浮鼓主要制成材料是玻璃布和聚醋树脂,其特点是自重轻,具有一定的抗拉、抗弯能力、并且耐酸。使用操作方便,维护保养简单,适合内河航道使用。锥形钢浮鼓的特点是遇船筏碰撞时能倾卧水中,船筏过后,在多数情况下都能恢复正常状态。能适应 15 米左右的水深、2.5 米/秒的流速,在水深流急的条件下,基本上能保持浮标的直立状态。适用于急流地点、水流标位和坝头、矶头、礁石边沿处的设标。(三)标志及其系留设备的使用配套1、浮标的回旋半径该沉锤为中心、浮标的最大活动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