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函致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授权人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人或经营者姓名)为本函附件所列“线下门店”的经营主体,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委托被授权人 (支付宝账号真实姓名)实际经营门店,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活动。被授权人在经营门店过程中给他人或贵司造成任何风险与损失的,授权人承诺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授权函不可撤销,除非授权人向贵司发送了书面的终止授权函件,否则本函件始终有效,授权人承诺在本授权函有效期内不会自己或授权其他第三方经营附件所列门店。本函中填写的关于委托授权人的信息均完全真实、准确并确保在授权期限内持续有效,如有变更,委托授权人应第一时间书面通知贵司申请审核和变更,否则视同作变更。本函件的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与原价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授权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放置处 (如侵权人为个人的,请签字;如侵权人为公司的,加印公章 粘贴身份证图片无限 日期:附件:门店信息门店信息门店名称 门店地址 门店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