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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約用人員契約書.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5617105 上传时间:2019-03-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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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臺北市立大學約用人員契約書97年 12月 9日 97學年度第 4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99年 4月 13日 98學年度第 8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臺北市立大學(以下簡稱甲方)為適應業務需要僱用 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同意訂立契約,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契約期間: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僱用乙方為 。乙方於新進時,應先經試用,試用期以三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原則。試用期滿經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終止契約,本契約並自停止試用日起失其效力,乙方不得有其他之要求。第二條、工作項目:乙方接受甲方之指導監督,從事_等有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第三條、工作

2、地點:乙方勞務提供之工作地點為 。第四條、工作時間:(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依甲方規定辦理,每日不超過八小時,每二週不超過八十四小時,但甲方得視業務需要採輪班制或調整每日上下班時間。 (二)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或停止例假、休假(紀念日)、特別休假而照常工作者,工資加倍發給;事後並給予適當之補假休息。(三)甲方如因經費受限,於請求乙方延長工時服務時,乙方同意以補休假方式處理,不另支給延長工時之工資。第五條、請假、例假、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兩性工作平等法、勞工請假規則、臺北市立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第六條、迴避進用:甲、乙雙方應遵守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

3、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 第十一點第一項有關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臨時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之規定。第七條、工資:(一)甲方每月給付乙方新台幣 元(_薪點) ,於每月月底前(遇例假日順延)一次發放當月之工資,且甲方不得預扣乙方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二)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核發年終工作獎金。第八條、契約終止與資遣:乙方於僱用期間連續曠職達三日或一個月內累積曠職達六日者,或扣全日工資之日數逾僱用期間十二分之一者,甲方得終止契約。甲方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乙方有勞動

4、基準法第 12條所定之情形之一者以及違反本契約第六條迴避進用規定而進用者,甲方得不經預告乙方終止契約,並依同法第 18條規定不發資遣費,另乙方觸及刑責部分依法辦理,因而導致甲方損失時,並應負賠償之責。甲方依法資遣乙方或終止本契約時,依勞動基準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第九條、退休:乙方符合勞動基準法第 53條規定,自請退休時,或甲方依勞動基準法第 54條規定,強制2乙方退休時,均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第十條、職業災害及普通傷病補助: 甲方應依勞動基準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規定辦理。第十一條、福利:(一)甲方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及相關法規,為乙方加入

5、勞工保險。 (二)乙方在本契約有效期間之各項福利,依甲方相關規定辦理。第十二條、考核及獎懲: 乙方之考核及獎懲,依甲方所訂工作規則或人事規章規定辦理。第十三條、服務與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訂定的工作規則或人事規章,並應謙和、誠實、謹慎、主動、積極從事工作。 (二)乙方所獲悉甲方關於營業上、技術上之秘密,不得洩,退休或離職後亦同。(三)乙方於工作上應接受甲方各級主管之指揮監督。(四)乙方於工作時間內,對於甲方所交付與業務有關之臨時交辦事項,不得拒絕。(五)乙方在工作時間內,非經主管允許,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六)乙方應接受甲方舉辦之各種教育訓及集會。第十四條、安全衛生:甲、乙雙方應遵守勞工

6、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第十五條、權利義務之其他依據:甲乙雙方僱用受雇期間之權利義務關係,悉依本契約規定辦理,本契約未規定事項,依甲方工作規則或人事規章或政府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第十六條、負責財物管理人業務者,於離職時應將財物清點交接無誤,如有短少、毀損情形,應負相關法律責任。第十七條、乙方在職期間之著作或工作成果,如係甲方企劃下,或法定工作期間完成者,其權益歸屬甲方。因前開著作或工作成果所生智慧財產權,應依甲方相關規定。第十八條、如因本契約相關事項涉訟時,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法令及團體協約之之補充效力:本契約所規定之事項與團體協約或政府有關法令規定相違背時,依團體協約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第十九條、本契約經雙方同意,得以書面隨時修訂。第二十條、本契約書 1式 3份,雙方及約用單位各執 1份。立契約書人: 甲 方:臺北市立大學(蓋章) 校 長:地 址:臺北市愛國西路 1號乙 方: (簽名或蓋章) 地 址:3身分證統一編號: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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