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修 旧 利 废 工 作 管 理 办 法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节能降耗工作精神,根据我公司深化资产管理,减少资金浪费,增加企业效益的需要,制定本办法。1、修旧利废工作的范围修旧工作是指设备或部件服役超过规定期限(一般指一个大修周期),由于局部或整体损坏或能力下降,无法继续使用,需要退出服役,安排检修的设备或部件。不包括设备短时间停运检修的项目和系统停车对设备进行的恢复性检修工作。修旧工作一般指小型设备或大型设备的零部件,如阀门、轴、叶轮、转子、电仪卡件等,不包括设备的主体。利废工作是指设备已经丧失工作能力,报废以后,对其部件、零件或材料回收重新使用的工作。2、修旧利废工作的程序2.1 修旧利废计
2、划凡符合上条情况,已经退役需安排修旧利废的设备或部件,根据交旧领新规定已交备件部、供销公司回收的,由备件材料部或供销公司提出修旧利废计划,尚未退库或回收的,由使用单位提出修旧利废计划。修旧利废计划按月报主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计财部列入月度工作计划安排实施。2.2 旧件鉴定及回收价格的确定凡 基 层 单 位 上 报 的 月 度 修 旧 利 废 计 划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在 审 核 时 ,2应 同 时 组 织 有 关 单 位 对 旧 件 进 行 鉴 定 ,并 确 定 旧 件 的 回 收 价 格 。2.3 实施、计算修复成本月度修旧利废计划项目的安排,应本着先车间(分厂)内
3、部承担,再委托“四修 ”单位,最后选择外委的原 则进行。实施单位接到修旧利废计划后,应认真研究旧件损毁情况,逐项制定修复方案,报有关单位和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修旧利废工作实施完毕,应由实施单位提出“修复成本计算表” 交主管部门审核, 认定(一般修复成本不得超过新购价格的50)。2.4 入库及修复件的新价确定修复工作完成后,经质量验收合格,实施单位应将修复件就近入库等待使用。修复件的质量检验和修复件的新价由实施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确认(一般不应超过新购价格的 70)2.5 经批准的修旧利废项目应逐项设立“修旧利废项目核定表” ,内容包括旧件 鉴定情况、回收价格、修复成本、修复质量检验、修复件
4、新价等内容,用以作为修复件入库和计算修旧利废奖励的依据。2.6 主管部门、备件材料部、供销公司及各单位要对所修复的旧件单独列帐保管,积极使用。3、考核与奖罚3.1 修旧利废计划按月下达,实施情况由主管部门负责,逐月进行考核。33.2 主管部门在每季度末,应根据修旧利废计划的执行情况,按照修旧利废数量、质量和节约价值,对承担修旧利废工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修旧利废奖励(利润核算单位除外)。3.3 利润核算单位,依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3.4 修旧利废节约价值,由主管部门认定,按下式计算:节约价值修复件新价 -修复成本-旧件回收价格(不低于30) 修复件寿命/ 新件寿命3.5 计奖办法单件节约价值在 1
5、000 元以下,按节约价值的 5计奖。单件节约价值在 1000-10000 元的,按节约价值的 3计奖。单件节约价值在 10000 元以上的,按节约价值的 1计奖,并采用分段计奖办法。3.6 为 保 证 修 旧 利 废 工 作 健 康 开 展 ,保 证 修 复 件 的 修 复 质 量 ,对 修 旧 利 废 使 用 效 果 较 差 ,在 较 短 时 间 内 出 现 修 复 质 量 问 题 的 项 目 ,要追 回 有 关 奖 励 ,并 按 事 故 管 理 规 定 ,对 有 关 责 任 者 给 予 处 罚。3.7 修复件的新价与回收件的差价,不论大小、性质均计入使用单位成本,不准按新增固定资产列支。4、附则4.1 本管理办法由主管部门解释。4.2 本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附件:1、修旧利废综合汇总表2、修旧利废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