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转让协议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 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地基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愿意将座落在兴丰村东峁小组生态移民御景新村的宅基地出让给乙方建房永久使用。二、宅基地座落详址:南大巷向北第六户,朝向座东向西,南至张二娃,北至张锦山,东至水泥路路岩石,西至村小组设施的路边。三、宅基地面积:长 15.5 米,宽 7.6 米,总面积 117.8平方米。四、宅基地转让价格: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元) 。五、付款方式:地基出让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齐宅基地出让款,随之该宅基地的相关资料手续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六、甲方保证建房手续合理合法、无抵押、无任何经济纠纷。七、乙方将地基款付清后,该宅基地归乙方所有使用,后续建房及水、电、气管网、道路等设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以上设施建设必须遵从村小组统一规划。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违约者按地基、建房、以及相关费用的两倍付给乙方。八、乙方在该宅基地建起房屋后,可以自住、也可以转让出卖,甲方无权干涉。九、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人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协议虽未经公证,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签字):乙 方(签字):中介人(签字):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