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买卖协议书甲方 1: 身份证号:甲方 2: 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简称乙方)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达成以下协议:1、 甲方自愿将养猪场及住宿房攻击 760 平方米(详见附图)卖给乙方。2、 总价 170000 元, (大写:壹拾柒万元整) 。3、 乙方每年向甲方交土地费每年 2000 元,大写贰仟元整。 (含附属用品) 。4、 养猪场年限 2016 年 10 月 01 日起至终身归乙方所有。如遇国家或单位等其他征用,赔偿也全部归乙方所有。5、 从 2016 年 10 月 01 日起,之前的所有土地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负责。6、 在养猪场使用过程中,如遇地方或其他纠纷由甲方出面协商处理。7、 养猪场以外共用建设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 1: 甲方 2: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