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附 件 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草 案 )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了 规 范 企 业 财 务 报 表 的 列 报 ,保 证 同 一 企 业 不同 期 间 和 同 一 期 间 不 同 企 业 的 财 务 报 表 之 间 相 互 可 比 ,根 据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号 基 本 准 则 ,制 定 本 准 则 。第 二 条 本 准 则 所 称 财 务 报 表 是
2、指 反 映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的 书 面 文 件 。财 务 报 表 至 少 应 当 包 括 以 下组 成 部 分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二 )利 润 表 ;(三 )利 润 分 配 表 ;(四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减 变 动 表 ;(五 )现 金 流 量 表 ;(六 )附 注 。第 三 条 本 准 则 适 用 于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和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的 列报 。第 四 条 本 准 则 不 涉 及 下 列 各 项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3、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一 )财 务 报 表 中 交 易 和 事 项 的 确 认 与 计 量 ;(二 )其 他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中 规 定 的 特 殊 列 报 要 求 ;(三 )现 金 流 量 表 列 报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第 号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第 二 章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的 基 本 要 求第 五 条 企 业 应 当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号 基 本 准
4、则 和 其他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第 六 条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的 列 报 应 当 在 各 个 会 计 期 间 保 持一 致 ,不 得 随 意 变 更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的 列 报 要 求 发 生 改 变 ,或者 企 业 的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除 外 。第 七 条 性 质 或 功 能 不 同 的 项 目 ,应 当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独 列 报 ,不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项 目 除 外 ;性 质 或 功 能 类 似 的 项 目 ,其 所 属 类 别 具 有 重 要 性 的 ,应 当 按 其
5、类 别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列 报 。第 八 条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资 产 项 目 和 负 债 项 目 、收 入 项 目和 费 用 项 目 的 金 额 不 得 相 互 抵 销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另 有 规 定 除外 。资 产 项 目 按 扣 除 减 值 准 备 后 的 净 额 列 报 ,不 属 于 抵 销 。第 九 条 企业列报 当期财务报表时,至少应当提供上一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会计期间所有列报项目的比较
6、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具体会计准则另有规定除外。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情况;如果企业难以对上期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调整的原因。第 十 条 企 业 应 当 在 财 务 报 表 的 显 著 位 置 披 露 以 下 各 项 :(一 )编 报 企 业 的 名 称 ;(二 )财 务 报 表 是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或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财 务 报 表 涵 盖 的 会 计 期 间 ;(四 )列 报 货 币 及 其 金 额 单 位 。第 十 一 条 企
7、业 一 般 应 当 按 年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报 表涵 盖 的 期 间 短 于 一 年 的 ,应 当 披 露 以 下 各 项 :(一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涵 盖 的 期 间 ;(二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涵 盖 期 间 短 于 一 年 的 原 因 ;(三 )由 此 引 起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与 上 期 比 较 数 据 不 可 比 的 事 实 。第 十 二 条 本 准 则 规 定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列 报 的 项 目 ,企 业应 当 单 独 列 报 ;其 他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单 独 列 报 的 项 目 ,企 业应 当 在 本 准 则 规 定
8、的 基 础 上 增 加 单 独 列 报 项 目 。第 十 三 条 财 务 报 表 应 当 由 企 业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签 名 并 盖 章 ;设 置总 会 计 师 的 企 业 ,还 应 由 总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第 三 章 资 产 负 债 表第 十 四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应 当 按 照 资 产 、
9、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下 同 )分 类 列 报 。第 十 五 条 企 业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应 当 按 其 流 动 性 列 报 ,一般 分 为 流 动 资 产 和 非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和 非 流 动 负 债 。第 十 六 条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资 产 ,应 当 归 类 为 流 动资 产 :(一 )预 计 在 企 业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中 变 现 、出 售 或 耗 用 的 ;(二 )主 要 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的 ;(三 )预 计 在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变 现 的 ;(四 )自
10、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用 于 交 换 其 他 资 产 或 清 偿负 债 的 能 力 不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第 十 七 条 非 流 动 资 产 应 当 按 其 性 质 分 类 列 报 。第 十 八 条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负 债 ,应 当 归 类 为 流 动负 债 :(一 )预 计 在 企 业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中 清 偿 的 ;(二 )在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到 期 应 予 以 清 偿 的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11、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三 )企 业 无 权 自 主 地 将 清 偿 推 迟 至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一 年以 上 的 。第 十 九 条 非 流 动 负 债 应 当 按 其 性 质 分 类 列 报 。第 二 十 条 企 业 对 于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负债 ,预 计 能 够 自 主 地 将 清 偿 义 务 展 期 至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年 以 上 的 ,应 当 归 类 为 非 流 动 负 债 ;不 能 自 主 地 将 清 偿 义 务 展期 的 ,应 当 归 类 为 流 动
12、负 债 。企 业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财 务 报 表 批 准 报 出 日 前 ,签 订 了重 新 安 排 清 偿 计 划 协 议 ,该 项 负 债 仍 然 应 当 归 类 为 流 动 负 债 。第 二 十 一 条 企 业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之 前 违 反 了 长 期 借 款协 议 条 款 ,导 致 贷 款 人 可 随 时 要 求 清 偿 的 负 债 ,应 当 归 类 为 流动 负 债 。贷 款 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或 之 前 同 意 提 供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起 一 年 以 上 的 宽 限 期 ,企 业 能 够 在 此 期 限 内 改 正 违 约
13、 行 为 ,且贷 款 人 不 能 要 求 随 时 清 偿 时 ,该 项 负 债 应 当 归 类 为 非 流 动 负债 。其 他 长 期 负 债 存 在 类 似 情 况 的 ,比 照 上 述 规 定 处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类 一 般 应 单 独 列 报 以下 项 目 :(一 )货 币 资 金 ;(二 )应 收 及 预 付 款 项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三 )短 期 投 资 ;(四 )存
14、货 ;(五 )长 期 投 资 ;(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七 )固 定 资 产 ;(八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九 )无 形 资 产 。第 二 十 三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类 应 当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长 期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产 等 主 要 类 别 的 合 计项 目 。第 二 十 四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负 债 类 一 般 应 单 独 列 报 以下 项 目 :(一 )短 期 借 款 ;(二 )应 付 款 项 ;(三 )应 交 税 金 ;(四 )预 计 负 债 ;(五 )长 期 借 款 ;(六
15、 )应 付 债 券 ;(七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第 二 十 五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负 债 类 应 当 包 括 流 动 负 债和 非 流 动 负 债 等 主 要 类 别 的 合 计 项 目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第 二 十 六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一 般 应 单 独列 报 以 下 项 目 :(一 )实 收 资 本 (或 股 本 ,下 同 );(二 )资 本 公 积 ;(三
16、 )盈 余 公 积 ;(四 )未 分 配 利 润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企 业 应 当 单 独 列 报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第 二 十 七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类 应 当 包 括 所有 者 权 益 的 合 计 项 目 。第 二 十 八 条 资 产 负 债 表 应 当 列 报 资 产 总 计 项 目 ,负 债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项 目 。第 四 章 利 润 表第 二 十 九 条 在 利 润 表 中 ,企 业 应 当 对 费 用 按 照 功 能 进行 分 类 ,将 其 划 分 为 从 事 经 营 业 务 发 生 的 成 本 、管
17、理 费 用 、营业 费 用 和 财 务 费 用 等 。第 三 十 条 利 润 表 一 般 应 单 独 列 报 以 下 项 目 :(一 )营 业 收 入 ;(二 )营 业 成 本 ;(三 )营 业 税 金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四 )管 理 费 用 ;(五 )营 业 费 用 ;(六 )财 务 费 用 ;(七 )投 资 损 益 ;(八 )计 提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十 )所
18、得 税 费 用 ;(十 一 )净 利 润 。第 三 十 一 条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损 益应 当 单 独 列 报 。第 五 章 利 润 分 配 表第 三 十 二 条 利 润 分 配 表 应 当 按 照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以 及 向所 有 者 (或 股 东 ,下 同 )分 配 利 润 的 顺 序 列 报 。第 三 十 三 条 利 润 分 配 表 一 般 应 单 独 列 报 以 下 项 目 :(一 )净 利 润 ;(二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三 )应 付 所 有 者 利 润 ;(四 )未 分 配 利 润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19、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第 六 章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减 变 动 表第 三 十 四 条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减 变 动 表 应 当 反 映 构 成 所 有者 权 益 的 各 组 成 部 分 当 期 的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当 期 损 益 、直 接 计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以 及 与 所 有 者 的 资 本 交 易 引 起的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变 动 ,应 当 分 别 列 报 。第 三 十 五 条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20、减 变 动 表 一 般 应 单 独 列 报 以下 项 目 :(一 )净 利 润 ;(二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利 得 和 损 失 项 目 及 其 总 额 ;(三 )第 (一 )项 、第 (二 )项 金 额 合 计 ;(四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和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的 累 积 影 响 金 额 ;(五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和 向 所 有 者 分 配 利 润 等 ;(六 )按 照 规 定 提 取 的 盈 余 公 积 ;(七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期 初 和 期末 余 额 及 其 调 整 情 况 。第 七
21、章 附 注第 三 十 六 条 本 准 则 所 称 附 注 是 指 对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利润 表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减 变 动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等 报 表 中 列 报 项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目 的 明 细 资 料 ,以 及 对 未 能 在 这 些 报 表 中 列 报 项 目 的 说 明 。第 三 十 七 条 附 注 应 当 披 露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相 关信 息 应 当 与 资 产
22、负 债 表 、利 润 表 、利 润 分 配 表 、所 有 者 权 益 增减 变 动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等 报 表 中 列 报 的 项 目 相 互 参 照 。一 般应 当 按 照 以 下 顺 序 披 露 :(一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二 )对 企 业 采 用 的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的 说 明 ,包 括 财 务 报 表 项目 的 计 量 基 础 、有 助 于 理 解 财 务 报 表 的 其 他 会 计 政 策 、以 及 在采 用 会 计 政 策 过 程 中 所 做 的 对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金 额 最 有 影 响 的判 断 等 ;(三 )对 企 业
23、 所 做 的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的 说 明 ,包 括 下 一 会 计 期间 内 很 可 能 导 致 资 产 和 负 债 账 面 金 额 重 大 调 整 的 会 计 估 计 的确 定 依 据 等 ;(四 )对 更 正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的 说 明 ;(五 )对 已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利 润 表 、利 润 分 配 表 、所 有 者 权 益增 减 变 动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等 报 表 中 列 报 的 重 要 项 目 的 进 一 步说 明 ;(六 )或 有 和 承 诺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非 调 整 事 项 、关 联方 关 系 及 其 交 易 、重 要
24、的 资 产 转 让 和 出 售 、企 业 合 并 和 分 立 ,以 及 其 他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 析 第 (五 )项 所 述 报 表 项 目 需 要 说 明的 事 项 。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第 三 十 八 条 企 业 应 当 披 露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财 务 报表 批 准 报 出 日 前 提 议 或 宣 布 发 放 的 股 利 总 额 和 每 股 股 利 金 额 。第 八 章 附 则第 三 十 九 条 企
25、 业 首 次 按 照 本 准 则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时 ,应当 按 照 本 准 则 的 规 定 对 比 较 信 息 进 行 重 新 列 报 ;难以对比较信息进行重新列报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不能重新列报的原因。第 四 十 条 本 准 则 由 财 政 部 负 责 解 释 。第 四 十 一 条 本 准 则 自 200年 月 日 起 施 行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草 案 )征 求 意 见 的 主 要 问 题现 主 要 就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号 财 务 报 表 的 列 报 (草案 )的 以 下 问 题 征 求 意 见 ,同 时 欢 迎 对 该 准
26、 则 草 案 的 其 他 方 面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一 、关 于 利 润 表 的 单 列 项 目 不 再 区 分 主 营 业 务 和 其 他 业 务问 题 市 场 经 济 中 企 业 经 营 日 益 多 元 化 ,主 营 业 务 与 其 他 业 务 很精 品 资 料 网 (http:/)25万 份 精 华 管 理 资 料 ,2万 多 集 管 理 视 频 讲 座精 品 资 料 网 (http:/) 专 业 提 供 企 管 培 训 资 料难 划 分 ,更 难 以 定 义 。在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准 则 中 简 化 了 利 润 报表 单 列 项 目 ,直 接 列 报 营 业 收 入
27、、营 业 成 本 ,不 再 区 分 主 营 业务 收 入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业 务 成 本 和 其 他 营 业 成 本 。这 一做 法 对 现 行 实 务 有 所 突 破 ,请 对 此 提 出 意 见 。二 、关 于 利 润 表 中 的 营 业 外 收 支 按 照 大 项 进 行 列 报 问 题改 进 后 的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第 1号 取 消 了 “非 常 项 目 ”的 概 念 ,并 禁 止 将 收 益 和 费 用 项 目 作 为 “非 常 项 目 ”在 利 润 表 中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准 则 取 消 了 利 润 表 中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和“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而 是 按 照 其 中 大 项 进 行 列 报 ,如 非 流 动 资产 处 置 损 益 等 。这 一 做 法 与 现 行 实 务 有 所 不 同 ,请 对 此 提 出 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