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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表格】清资报表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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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附件:清产核资报表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此次中央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由国资委统一部署,清产核资报表的编制范围应与清产核资目标相一致。因此,清产核资报表的基本编制范围是集团公司及所属独资或控股的各级子企业,包括境外子企业、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二、报表组成本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二)清产核资工作情况表: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 01 表)、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工作 02 表)、资金核实申报表(企清工作 03 表)、企业损失挂账情况表( 按原会 计制度) (企清工作 04 表)、企 业预计损失情况表( 按企业会计制度) (企清工作 05 表)、资金核实分户表(企清工作 0

2、6 表)。(三)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货币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1 表) 、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2 表)、存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3 表) 、待摊费用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4 表)、其他流动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5 表)、长期投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6表)、固定 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7 表)、工程物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企清明 细 08 表)、在建工程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9 表) 、无形及递延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 细 10 表) 、其他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11 表)

3、、其他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企清明细 12 表)和盘盈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13 表)。三、分户报表封面(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二)企业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三)企业制表人:指具体负责填制本报表的工作人员。(四)审计事务所:指对企业清产核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全称。(五)制表日期:指企业实际制表的日期。(六)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的 9 位代码。尚未领取统一代码的企业(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技术监督部门

4、联系办理核发手续。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1非集团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不填。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1)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 “本企业代码” 和“集 2 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不填。(2)当本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 集 团企业(公司)总部代 码”。其中“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与“ 集团企业 (公司)

5、总 部代码” 相同。集 团公司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填列,差额表比照集团本部填列。(3)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企业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列“本企业代码” 、“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及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 码”。 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填列。(4)三级以下企业比照三级企业填列。(七)所属行业码:本代码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和“行业会计制度代码” 两部分 组成。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02),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 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其中:各类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填列“ 9920”

6、。2“行业会计制度代码”根据企业目前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填列。各行业会计制度代码为:工业企业01,商品流通企业02(其中外贸企业按 12 填列),施工企业03,房地 产开发企业04,旅游、 饮食服务 企业05,铁路运输企业06,民用航空运输企业07,交通运输企业08,邮电通信企业09,对外经济合作企业10, 农业企业11,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13,其他99。(八)经营规模:根据国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填列。文件中未提及的行业,企业应比照文件中的标准进行划分。(九)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

7、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独资公司, 2、非公司制独 资企业,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5、有限 责任公司, 6、股份合作制企业, 7、合资或合营企业,8、企业化管理事 业单位, 9、事业单 位。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选“ 1、独资公司”填列。(十)报表类型码: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报表类型码,具体包括:0单户表,1 集 团差额表,2、金融并企 业表,3 、境外并企业表, 4、事业并企业表, 9 集团合并表。(十一)备用码: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四、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 01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对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账务清

8、理和清查的基本情况。(二)编制范围。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三)编制方法。1.表内“账面数 ”:以企业 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原始 账面数填列。2.表内“基准数 ”:指在企 业清产核资基准日原 账面数的基础上,通过账务清理,对会 计技术性差错进行调整后形成的新账面数。会计技术性差错指企业会计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或对会计制度理解有误造成的会计差错。 3 3.表内“清查 数” :以企业 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 清查后,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实际清查价值填列。本指标与“基准数” 的差额为企业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损失,不包括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损失。4.集团企业在汇总此表时(“清

9、产核资待处理” 指标除外),应对纳入清产核资范围的所有子企业及公司本部进行合并,表内“合并价差” 、“少数股东权益” 、“未确认的投 资损失” 、“仅由编制“合并会计报 表”的集团企业填列。5已执行会计制度的企业,27 行固定资产净值为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6.本表所有指标除有特殊解释外,其内容均与 2002 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内容一致。(四)特殊指标解释。清产核资待处理:指企业通过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清查数与基准数差额,以及负债清查数与基准数差额的合计数。(五)审核公式。表内公式:19 行=(1+2+3+4+5+6+7+8+9+10+11+12+15+16+17+18)行;12

10、 行(13+14)行;20 行(21+22)行;24 行=(20+23)行;27 行=(25-26)行;32 行=(27+28+29+30+31)行;33 行34 行;35 行(36+37) 行;38 行39 行;40 行=(33+35+38)行; 43 行=(19+24+32+40+41+42)行; 58 行=(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行;65 行=(59+60+61+62+63)行;63 行64 行;67 行=(58+65+66)行;85 行=(69+77+78+82+83+84)行;69 行=(70+71+72+75+76) 行

11、;72 行(73+74) 行;43 行=86 行;86 行 =(67+68+85)行;78 行(79+80+81)行;1 栏 41 行=2 栏 41 行=3 栏 41 行;4 栏 66 行=5 栏 66 行=6 栏 66 行;(68 行至 85 行)5 栏=(68 行至 85 行)6 栏; 39 行 2 栏=39 行 3 栏;64 行 5 栏=64 行 6栏五、企业基本情况表(企清工作 02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在清产核资基准日的基本情况。(二)编制范围。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三)编制方法。1.户数情况:本指标仅要求集团总公司填报。2.总公司所属各

12、级子企业户数:指总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单独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子企业户数,既包括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户数, 还包括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企业户数。3.从业人员人数:反映至清产核资基准日在本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4.职工人数:反映至清产核资基准日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 合同制职工,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其中,在岗职工人数单独列示。5.年度决算中已披露的不良资产及潜亏挂账:未纳入企业决算合并范围的企业可不填此项。 4 6欠发欠缴情况:指企业应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而实际未列支的或虽已在

13、成本费用中列支但无能力缴发的各种情况。(四) 审 核公式。1.表内公式:2 行(3+4)行;5 行(6+7)行;2 行=(5+8)行;2 行(11+12+13)行;8 行(9+10)行;16 行17 行;22 行=(19+20-21) 行; 27 行=(24+25-26)行;29 行30 行;31 行32 行;36 行=(37+38-39+40+41-42)行;43 行=(44+45+46)行;47 行48 行;51 行(52+53+56)行;53 行=(54+55)行;57 行58 行;2.表间公式:22 行=企清工作 01 表 2 栏 26 行;六、资金核实申报表(企清工作 03 表)(一

14、)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开展清产核资的企业,对于在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中清查出的各类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申报情况。(二)编制范围。开展清产核资的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且有损失挂账、盘盈及潜盈申报。(三)编制方法。本表资产和负债方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进行手工填列,权益方需企业手工填列。1.表内“基准数 ”:由计算机从 资产负债清查表(企清工作 01 表)相关指标的“ 基准数”中提取。2.企 业 申 报 净 损 失 数 :是 指 企 业 申 报 的 各 类 资 产 损 失 减 资 产 盘 盈 ,以 及负 债 损 失 减 负 债 潜 盈 后 的 净 额 。本 指 标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方

15、 由 计 算 机 从 损 失 挂账 分 项 明 细 表 (企 清 明 细 01-13)相 关 指 标 的 “企 业 申 报 损 失 数 ”和 “企 业 申报 数 ”中 提 取 ,权 益 方 由 企 业 手 工 填 列 。3.中 介 审 核 净 损 失 数 :指 中 介 机 构 对 企 业 申 报 的 净 损 失 数 进 行 审 核 后 确认 的 金 额 。本 指 标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方 由 计 算 机 从 损 失 挂 账 分 项 明 细 表 (企 清 明细 01-13)相 关 指 标 的 “中 介 审 核 数 ”中 提 取 ,权 益 方 由 企 业 手 工 填 列 。(四) 审 核公式

16、。表内公式:1 行=(2+3+4+5+6+7+8)行;9 行10 行;11 行(14+15+16) 行;14 行=(12-13)行;17 行18 行;21 行 (1+9+11+17+19)行;24 行(22+23)行;26 行=(27+28+29+32+33)行;29 行(30+31)行;35 行(36+37) 行;41 行=(26+34+35+38+39+40)行;42 行=(24+25+41)行;21 行=42 行。七、企业损失挂账情况表(按原会计制度)(企清工作 04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按原因归类反映企业通过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各类有问题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企业对清查出的有问题资产

17、和负债的申报及中介机构的审核情况。(二)编制范围。开展清产核资的集团公司及所属子企业,且清查出损失挂账、盘盈及潜盈。 5 (三)编制方法。本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不需要企业进行手工填列。本表的相关内容由计算机从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中的相关指标中提取。 (四 )特 殊 指 标 解 释 。1.国 际 政 治 经 济 因 素 造 成 应 收 账 款 损 失 :指 由 于 战 争 或 国 家 对 外 政 策方 面 等 不 可 抗 力 的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的 损 失 ;2.结 构 调 整 或 列 入 搬 迁 造 成 报 废 :指 因 为 政 府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或 考 虑 环 保及 城 市

18、规 划 建 设 等 原 因 ,要 求 企 业 搬 迁 或 拆 除 造 成 的 有 关 固 定 资 产 损 失 。3.政 策 性 挂 账 :指 由 于 国 家 政 策 性 因 素 产 生 的 挂 账 ,如 应 收 未 收 到 的 补贴 款 等 。4.存 货 高 留 低 转 挂 账 :指 产 品 (商 品 )高 留 产 品 成 本 ,低 转 销 售 成 本 造 成挂 账 。5.其 他 :指 负 债 方 的 净 损 失 数 ,即 负 债 的 损 失 抵 扣 潜 盈 后 的 余 额 。负 债损 失 主 要 指 企 业 超 支 挂 账 的 应 付 工 资 、应 付 福 利 费 和 应 交 税 金 等 。

19、(五 )审 核 公 式 。1.表内公式:1 行=(2+23+39+44+46)行;2 行=(5+6+10+14+20+21+22-3)行;3 行4 行;6行(7+8+9) 行;10 行(11+12+13)行;14 行(15+16+17+18)行;18 行19 行;23行=(26+27+31+36+37+38-24)行;2425 行;27 行(28+29+30)行;31 行(32+33+34+35)行;39 行=(40+41+42+43)行;44 行45 行;47 行=(48+49)行;49行=(50+51+52+53)行;2.表间公式:与企清工作 03 表关系:2 栏 1 行+5 栏 47 行

20、= 企清工作 03 表(2+3) 栏 21 行;3 栏 1 行+6 栏 47 行=企清工作 03 表(4+5)栏 21 行;5 栏 54 行=企清工作 03 表(7+8)栏 24 行;6 栏 54行=企清工作 03 表(9+10) 栏 24 行。八 、 企 业 预 计 损 失 情 况 表 ( 按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 (企清工作 05 表)(一 )本 表 内 容 。1.对 于 开 展 清 产 核 资 且 未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本 表 主 要 反 映其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对 表 中 所 列 八 项 资 产 清 产 核 资 基 准 日

21、可 能发 生 的 损 失 进 行 预 计 ,待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批 复 后 ,作 为 企 业 执 行 企业 会 计 制 度 的 初 始 减 值 准 备 ;2.对 于 已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本 表 主 要 反 映 其 至 清 产 核 资 基准 日 已 计 提 的 各 项 减 值 准 备 ;3.对 于 境 外 企 业 ,本 表 主 要 反 映 境 外 企 业 按 照 当 地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至清 产 核 资 基 准 日 已 计 提 的 各 项 减 值 准 备 。(二 )编 制 范 围 。集团公司及所属全部子企业(无论是否开展清产核资)

22、。(三 )编 制 方 法 。1.开 展 清 产 核 资 且 未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应 严 格 按 照 企 业 会计 制 度 规 定 的 方 法 和 标 准 对 表 中 所 列 的 八 项 资 产 进 行 损 失 预 计 ;2.在 本 表 中 作 为 按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预 计 的 损 失 ,不 得 与 按 原 会 计 制 度清 查 的 损 失 重 复 反 映 ;3.表 中 “清 查 数 ”:对 于 开 展 清 产 核 资 且 未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 6 以 “资 产 负 债 清 查 表 ”(企 清 工 作 01 表 )中 的 “清

23、 查 数 ”填 列 ;对 于 已 执 行 企业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该 指 标 不 填 数 。4.表 中 “中 介 审 核 数 ”:对 于 已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企 业 ,此 栏 不 填 数 。(四 )审 核 公 式 。1.表内公式:1 行=(2+3+4+5+6+7)行; 8 行=(9+10+11+12)行;13 行=14 行=20 行;14 行=(15+16+17+18+19)行;20 行=(21+22+23+24+25)行;28 行=29 行=34 行;29 行=(30 33)行;30 行(31+32)行;34 行=(35+36+373839) 行;40 行=(

24、41+4243 44)行;45 行=(46+47+48)行; 49 行 (50+5152) 行;54 行(18132840454953)行;“清 查数”“ 企业预计损失”; “清查数”“中介 审核数 ”2.表间公式:与企清工作 01 表公式: 1 行“清查数 ”=企清工作 01 表 3 栏(3+6+7+8) 行;8 行“ 清查数”=企清工作01 表 3 栏 2 行;13 行“ 清查数” =企清工作 01 表 3 栏 12 行;15 行“清查数” =企清工作 01 表 3 栏 13 行;(16+17)行“清查数”=企清工作 01 表 23 栏 14 行;28 行“清查数”=企清工作 01 表 3

25、 栏 20 行;40 行“ 清查数” =企清工作 01 表 3 栏(32-30)行; 45 行 “清查数”=企清工作 01 表 30 栏 3 行;49 行“ 清查数”=企清工作 01表 3 栏 33 行;九 、 资 金 核 实 分 户 表 (企 清 工 作 06 表 )(一 )本 表 内 容 。本 表 反 映 集 团 公 司 本 部 及 所 属 二 级 子 企 业 对 按 原 会 计 制 度 清 查 出 的 资产 和 负 债 净 损 失 的 申 报 情 况 、中 介 机 构 对 上 述 净 损 失 的 审 核 情 况 以 及 处 理建 议 。(二 )编 制 范 围 。开 展 清 产 核 资 的

26、 集 团 公 司 编 制 上 报 ,所 属 子 企 业 不 需 编 制 。(三 )编 制 方 法 。1.本 表 由 计 算 机 自 动 生 成 ,不 需 要 企 业 进 行 手 工 填 列 。2.本 表 指 标 由 计 算 机 从 资 金 核 实 申 报 表 (企 清 工 作 03 表 )及 损 失 挂 账 分项 明 细 表 (企 清 明 细 01-13)中 的 相 关 指 标 中 提 取 。3.本 表 仅 由 集 团 公 司 上 报 ,所 属 子 公 司 不 需 填 列 。(四 )特 殊 指 标 解 释 。1.其 他 资 金 :反 映 经 中 介 审 核 确 认 的 各 项 负 债 损 失

27、合 计 数 。2.中 介 审 核 其 他 盘 盈 入 账 数 :反 映 经 中 介 审 核 确 认 的 各 项 负 债 潜 盈 合 计数 。(五 )审 核 公 式 。1.表内公式:2 栏=(3+4+5+6+7)栏;8=(9+10+11+12) 栏;(2-8-13)栏=(14+16+25)栏;16 栏=(18+20+22+24)栏;15 栏=(17+19+21+23)栏2.表间公式:(1)与企清工作 01 表公式: 15 栏=(企清工作 01 表 5 栏 85 行- 企清工作 01表 5 栏 84 行) ; 7 (2)与企清工作 03 表公司:15 栏=(企清工作 03 表 6 栏 41 行企清

28、工作 03表 6 栏 40 行)十、货币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 ( 企 清 明 细 01 表 )(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货币资金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货币资金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科目、币种、账户、 账号、单笔业务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货币资金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 毁损(02-1 水灾, 02-2 火灾, 02-3 地震,02-4 其他毁损);05 贪污、盗窃、诈骗损 失, 06 司法 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8 其他原因损失。3.发生时间:按货币资金业务的实际

29、发生时间填列。4.项目原值:按货币资金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进行过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的账面数,即 “基准数”填列。5.预计残值:按货币资金可收回的金额填列,可根据责任人的赔偿、保险公司的赔偿,或相关单位的清偿数额等企业可收回的金额确定。6.清查出有问题资产数:按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的货币资金扣除预计可收回部分的差额填列。7.企业申报损失数:指企业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资评价 200372 号)的有关规定,自行审核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报的清查出的有问题货币资金损失数。列损益:以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 号)的有关规定,应由企业在当期和以后年度分期列入损益处理的金额填列。核权益:以

30、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确实难以自行消化弥补,需申请核减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填列。8.中介审核数:指中介机构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资评价 200372 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 资评价2003号)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货币资金进行审核后确认的金额。列损益:以中介机构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 号)的有关规定,确定由企业按规定以当期和以后年度列入损益的数值填列。核权益:中介机构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 号)的有关规定,确定应核减权益的数值填列。9.关键证据: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

31、提供的相关损失挂账的证据名称。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10.索引号:根据企业汇编成册的损失挂账原因说明和证据中涉及该项目的编号填列。11.备注:企业认为需填列的其他关键事项说明。 8 (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十一、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一) (企 清 明 细 02-1 表 )(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应收账款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应收账款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

32、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4-1债务人破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 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十二、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二) (企 清 明 细 02-2 表 )(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其他应收款发生坏账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其他应收款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其他应收款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其他应收款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

33、,具体为:04-1 债务 人破 产、倒闭、死亡造成损失,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4-5)栏;6 栏(7+8)栏;十三、坏账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三) (企 清 明 细 02-3 表 )(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预付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预付账款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预付账款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4-1债务人破产

34、、倒闭、死亡造成损失, 04-2 债务人被吊销、注销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十四、存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3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存货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存货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等原 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 9 2.损失原因:按企业存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 毁损(02-1 水灾,02-

35、2 火灾,02-3 地震,02-4 其他毁损);03 报废(03-1长期积压报废,03-2 生产不合格报废,03-3 技术淘汰报废,03-4 其他报废);05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6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 损失;07 资金挂账(07-1 政策性挂账, 07-2 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 07-4 存 货高留低转挂账,07-5 其他潜亏挂账, 07-6 其他资金挂账);08 其他原因损失。(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7+8)栏;十四、待摊费用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4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待摊费用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

36、清查出的有问题待摊费用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待摊费用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待摊费用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 07 资金挂账(07-2 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 08 其他原因损失。3.项目原值:按待摊费用发生时的初始入账面价值填列。4.应摊销数:指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企业待摊费用应该摊销的金额。5.已摊销数:指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企业待摊费用实际已摊销的金额。6.清查出有问题资产数:指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企业待摊费用少摊销的金额。(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4 栏5 栏;7 栏 (4-6)栏;7 栏(8+9)栏;十五、其他流动资产损

37、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5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除上述已列明的各类流动资产以外的其他流动资产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其他流动资产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其他流动资产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其他流动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 毁损 (02-1 水灾,02-2 火灾,02-3 地震,02-4 其他毁损);03报废(03-1 长期积压报废,03-2 生产不合格报废,03-3 技术淘汰报废, 03-4 其他报废);04 坏账损失(04-1 债务人破产、倒 闭、死亡造成损失,04-2 债务人被吊

38、销、注销 造成损失,04-3 国际政治经济因素造成应收款损失,04-4 三年以上应收款, 04-5 其中:五年以上应收款);05 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6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7 资金挂账(07-1 政策性挂 账, 07-2 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07-3 各种 应 提未提费用挂账,07-4 存货高留低转挂账,07-5 其他潜亏挂账, 07-6 其他资金挂账);08 其他原因损失。(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十六、长期投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6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长期投资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

39、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长期投资逐项逐笔填列。 10 (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科目、类别、被投资单位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长期投资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被投资单位破产、倒闭、清算等 造成损失;02 被投资单位长期亏损或已资不抵债;03 其他原因造成损失。3.项目原值:按长期投资清产核资基准日的进行过会计技术怀差错调整的账面数、即 “基准数”填列。(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十七、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一) (企清明细 07-1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中单独核

40、算的土地的损失挂账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土地逐笔逐项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土地性质、权属、宗地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 07 其他原因损失。3.使用年限:按土地的法定使用年限填列,国家划拨土地的使用年限不填列。4.数量:按平方米填列。5.账面原值:按土地清产核资基准日进行过会计技术性差错调整的账面数,即“ 基准数”填列。6.累计折旧:按土地截止清产核资基准日的累计摊销数填列。7.账面净值:按账面原值减累计折旧的余额填列。8.处理收入:按土地可收回的金额填列。9.清查出有问题资产数:按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土地扣除可收回部分的差额填列。(三)审核公式。

41、“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8 栏=(6-7) 栏;10 栏 (8-9)栏;10 栏(11+12)栏十八、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二) (企清明细 07-2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的损失挂账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房屋建筑物逐笔逐项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房屋建筑物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房屋建筑物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 毁损(02-1 水灾,02-2 火灾,02-3 地震, 02-4 其他毁损);03 报废(03-1 逾期 报废,03-2 质量报废,03-3 技术淘汰提

42、前 报废, 03-4 结构调整或列入搬迁造成报废,03-5 其他报废);05 司法败诉强 制执行损失;06 资金挂账(06-3 各种应提未提费用挂账,06-5 其他潜亏挂 账);07 其他原因损失。3.数量:按建筑面积平方米填列。(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8 栏=(6-7) 栏;10 栏 (8-9)栏;10 栏(11+12)栏;十九、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三) (企清明细 07-3 表)(一)本表内容。 11 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固定资产中交通运输工具的损失挂账基本情况。企业原则上应将清查出的有问题交通运输工具逐笔逐项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根据交通

43、运输工具的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交通工具的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02 毁损(02-1 水灾,02-2 火灾,02-3 地震, 02-4 其他毁损);03 报废(03-1 逾期 报废,03-2 质量报废,03-3 技术淘汰提前 报废, 03-4 结构调整或列入搬迁造成报废,03-5 其他报废);04 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5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6 资金挂账(06-3 各种应提未提 费用挂账, 06-5 其他潜亏挂账);07其他原因损失。(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8 栏=(6-7) 栏;1

44、0 栏 (8-9)栏;10 栏(11+12)栏;十九、固定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四) (企清明细 07-4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清查出的有问题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本表原则上要求企业将有问题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逐笔逐项填列。若企业存在同一时间购置的同类型、同价格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可以作为一笔填列。(二)编制方法。1.项目名称:根据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的类别、品名、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损失原因类型分类如下:01 盘亏;02 毁损(02-1 水灾,02-2

45、 火灾,02-3 地震,02-4 其他毁损);03 报废(03-1 逾期 报废,03-2 质量报废,03-3 技术淘汰提前报废,03-4 结构调整或列入搬迁造成 报废,03-5 其他报废);04 贪污、盗窃、诈骗损 失;05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6 资金挂账(06-3 各种应提未提费用挂账, 06-5 其他潜亏挂账);07 其他原因 损失。(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8 栏=(6-7) 栏;10 栏(8-9) 栏;10 栏(11+12)栏;二十、工程物资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8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工程物资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表。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

46、有问题工程物资逐项逐笔填列。(二)指标解释。1.项目名称:按工程物资类别、品名、规格、型号、对方单位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工程物资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1 盘亏 ;02 毁损(02-1 水灾,02-2 火灾,02-3 地震,02-4 其他毁损);03 报废(03-1 长期 积压报废,03-2 生产不合格报废,03-3 技术淘汰报废, 03-4 其他报废);05 贪污、盗窃、诈骗损失, 06 司法败诉强 制执行损失;07 资金挂账(07-1政策性挂账, 07-2 各种应摊未摊费用挂账, 07-5 其他潜亏挂账);08 其他原因损失。(三)审核公式。 1

47、2 “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二十一、在建工程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09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在建工程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清查出的有问题在建工程逐项逐笔填列。(二)编制方法。1.项目名称:按在建工程类别、项目、单项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损失原因类型分类如下:02 毁损(02-1 水灾,02-2 火灾,02-3 地震, 02-4 其他毁损);03 报废(03-1 逾期报废,03-2 质量报废,03-3 技术淘汰提前报废, 03-4 结构调整或列入搬

48、迁造成报废,03-5 其他报废);04 贪污、盗窃、诈骗损失;05 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06 资金挂账(06-1 政策性挂 账, 06-5 其他潜亏挂账);07 其他原因损失。(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4-5)栏;6 栏 (7+8)栏;二十二、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10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企业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有问题的无形及递延资产逐笔逐项填列。(二)编制方法。1.项目名称:按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类别、项目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

49、择填列,具体为 :01 技术淘汰损失;02 其他损失;03 应摊未摊挂账;04 其他挂账。3.项目原值:按该项目的初始入账价值填列。(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4 栏5 栏;7 栏 (4-6)栏;7 栏(8+9)栏。二十三、其他资产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11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其他资产损失挂账的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有问题的其他资产逐笔逐项填列。(二)编制方法。1.项目名称:按其他资产的类别、科目等原则确定的明细项目填列。2.损失原因:按企业其他资产实际发生的损失挂账原因选择填列,具体为:02 资产损失;03 应摊未摊挂账;04 其他挂账。(三)审核公式。“合计”行=分 项行加总;6 栏 (7+8)栏;6 栏(4-5 )栏。二十四、其他资金损失挂账分项明细表(企清明细 12 表)(一)本表内容。本表主要反映负债的超支挂账基本情况。本表要求企业将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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