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期间核查实验方法一、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所有原子荧光分光光度仪,在检定有效期之内进行的期间核查工作,以确定上述仪器是否符合使用要求。二、目的使用国家标准物质,对仪器的定量重复性和检测限进行检测、评价。三、核查项目1、检测器的检测限2、定量重复性四、核查步骤1、检出限的测定1.1 将仪器各参数调至最佳工作状态,用硼氢化钠作还原剂(以下各项均用此还原剂) ,对 0.0,1.0,3.0,5.0,8.0,10.0ng/mL 分别对砷标准溶液进行 3 次重复测量,记录荧光强度测量值,取算术平均值后,按线形回归法求出工作曲线和斜率 b。(1))V(d/IdQ/Ibff 式中:I f 荧
2、光强度测量值;溶液质量浓度(ng/ml) ;V进样体积(ml)1.2 在与 1.1 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对空白溶液连续进行 11 次荧光强度测量,并求出其标准偏差 S0。(2)1n)I(Sn1i 2fofoi0式中:I foi某一次测量荧光强度值;11 次测量荧光强度的算术平均值;foIn测量次数。按下式计算仪器测砷的检出限:QL=3S0/b (3)2、定量重复性在进行检出限测定的相同条件下,对测量浓度为 10.0ng/ml 的砷标准溶液连续进行 7次重复测量,求出其相对标准偏差(RSD):(4)%10fISRD式中: S7 次测量的标准偏差,按式(2)进行计算;7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fI五、核查结果的判定按照“四、核查步骤”进行试验,得到相关数据,并于计量建标进行比较。原子荧光光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测量重复性 3%检出限 0.4ng判定方法;2 项核查项目全部通过为符合,否则不符合。六、核查周期在两次检定周期内至少安排 1 次,如使用频率较高,则应按照实际情况增加核查次数。编 制: 批 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