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离职移交实行细则(1)、在建项目的移交:一、 资料的移交:1、 合同类: 工程合同; 施工协议; 所有的材料设备的供销合同;2、 联系单:包括公司项目部出的联系单、甲方或设计院下发的联系单;如果是复印件,请说明原件在哪里。3、 图纸会审纪要以及施工划分协议如果是复印件,请说明原件在哪里。如果没有上述资料,请说明情况。4、 项目施工日记本5、 工程图纸:请移交双方核对,保证图纸无误;6、 材料设备的送(退)货单、入库单以及出库单;7、 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如会议纪要、综合交底记录、现场整改单、工程款申报表等等:请书面说明资料情况8、 该项目报甲方的预算书9、 工程的台账:书面说明 工
2、程款的回收明细: 施工款的支付明细; 各材料设备款的支付明细: 水电费、总包配合费等费用的支付明细10、 材料设备采购情况说明:11、 相关资料的电子版二、 现场移交1、 甲方、总包及监理单位的通讯录;2、 现场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的移交;3、 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移交。(2) 、已验收、未决算项目的移交:1、移交资料同上,图纸请移交决算用竣工图;2、甲方工程部或成本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编码图及编码表的移交情况说明;4、联系单签证情况说明;5、计算手稿情况;6、跟决算有关的其他内容说明;(3) 、决算已送出的项目移交:1、资料移交同上;2、甲方工程部、成本部或审计公司的联系人、联系方式;(4) 、质保金项目的移交:1、质保金金额;2、甲方及物业单位联系人;3、施工款、材料款的支付情况;4、材料设备的增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