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產學合作及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2007/08/28)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2009/02/23)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五次系務會議修正通過(2011/05/31)一、依據中州科技大學產學合作實施辦法及本系組織章程設立本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二、本委員會由本系所有專任教師組成,召集人由本系專任教師互推代表擔任之,聘其一年,連選得連任一次,綜合產學合作及招生事宜。三、本委員會之運作應:(一)委員會不定期舉行,由召集人召集之。(二)本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出席方得召開會議。(三)本委員會會議之決議,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方得決議。四、本委員會在產學合作上應執行事項包括:本系年度產學合作策略之檢討規劃、推動本系與相關產業之結盟交流、出席本校研發處之相關會議及其他相關事宜。五、本委員會在招生上應執行事項包括:本系年度招生策略之規劃檢討、出席本校招生組之相關會議及接待參觀事宜之安排。六、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