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784 号)精神,鼓励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更便捷地服务实体经济,助推产业转型升级,街道决定设立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资金) 。为合法合理使用该资金,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风险补偿资金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循环使用”为运作原则,通过平台对供应链金融的撮合服务,引导创新金融更好更快地向产业领域配置。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为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从 祖 庙
2、街 道 办 事 处 专 项 资 金 中 列支 , 期 限 3 年。第三条 风险补偿资金通过向平台业务资金方补偿部分融资风险损失,拓宽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扶持辖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发展成长,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转变财政资金支持创新金融产业发展的方式。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链金融,是指围绕核心企业,- 2 -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风险,通过立体获取各类信息,从而将风险进行控制的金融服务。上述所称的供应链,是指在生产与流通过程中所涉及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上游与下游企业所形成的网链结构。
3、核心企业,是指在整个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某一节点的成员企业,对其他成员具有很强的辐射能力和吸引能力,是供应链中信用的产生方及资金的主要还款来源。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是指通过自身资源以信息化等方式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 执行管理第六条 风险补偿资金主要由四方共同参与,包括:(一)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主要负责为中小微企业和业务资金方提供应收账款资产交易的撮合服务,在风险预警、补偿发生时协助平台业务资金方发出坏账预警通知、提出风险损失补偿申请以及协助行业协会进行核实,对日常新增入驻的资金方、核心企业进行备案等;(二)平台业务资金方(以下简称资
4、金方) 。包括银行、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主要负责平台金融产品的风险控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及承担不低于 80%的风险等;- 3 -(三)行业协会。由祖庙街道选定,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平台的日常运作,协助政府部门收集、整理和评审资料等;(四)祖庙街道。主要负责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向,保障资金的有效使用等。第三章 补偿机制第七条 补偿和融资限额。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为 1000 万元,超出部分将不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对于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金额本金逾期 90 天后,祖庙街道原则上承担不高于本金的20%的风险损失补偿金额,且单笔不超过 200 万元;对于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法院判决书对债务人的财
5、产强制执行后,祖庙街道原则上承担不高于本金的 20%的风险损失补偿金额,且单笔不超过 50 万元;对于如法人(实际控制人)死亡、法院执行等特殊风险预警信号,经过行业协会与资金方双方认定的也可以申请风险补偿资金。单笔融资风险敞口 1原则上不超过1000 万元,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7 个月。第八条 建立坏账预警机制。平台接到资金方的坏账预警通知后,及时告知行业协会并报送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通知街道财政局从本资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额度以不高于融资风险敞口的 20%1 融资产生的未加保护的风险即因债务人违约行为导致的可能承受风险的信贷余额, 指实际所承担的风
6、险,一般与特定风险相连。- 4 -和补偿上限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计提标准。第九条 建立熔断机制。资金坏账计提额度达到 700 万元人民币的,即触发熔断机制,停止受理任何新增业务,仅对熔断前发生的业务进行补偿。熔断后再次启动资金,须已结清熔断前的补偿业务,而且没有产生新的坏账或本资金坏账计提额度少于 700 万元人民币,并以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书面通知为准。第十条 建立追偿清还机制。资金方依据本办法申请风险损失补偿后,又成功追回部分或全部融资损失,须在到账的次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按照风险损失补偿的实际承担比例返还给祖庙街道。在获得风险损失补偿后又成功追回部分或全部融资损失,如逾期未按实际承担比例返
7、还的,则祖庙街道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对方追偿。第十一条 建立退出机制。平台因熔断机制外的原因而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通过平台网站等有效渠道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已撮合交易方,而且不影响已撮合存续的业务交易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平台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业务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业务。第四章 准入条件- 5 -第十二条 平台准入条件包括:(一)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均在祖庙街道辖区内,分公司或其他非独立法人的注册地址除外;(二)平台公司注册成立满 1 年,且没有不良记录;(三)平台高级管理人员有 2 人以上且有 5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没有不良记录;
8、(四)资金不流经平台;(五)平台上交易双方均为企业法人,平台不得对标的进行分拆交易;(六)平台上全部为真实标的交易,不得弄虚作假;(七)与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资金方建立合作关系;(八)与 符 合 本 办 法 第 十 四 条 规 定 的 核 心 企 业 建 立 合 作关 系;(九)拥有已经开发完成(以相关网络平台建设及验收文书为准)并投入使用的网络平台。第十三条 资金方准入条件包括:(一)资金方为银行金融机构的,必须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及相对应的风控标准的有关材料,必须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牌照和营业资格,同时须在佛山设立二级以上分支机构或其他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二级以上分支机构负责
9、地市级以上(含)行政区域内其他- 6 -分支机构的统筹管理,在佛山市依法设立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总机 构 对 其 财 务 、 业 务 、 人 员 等 直 接 进 行 统 一 核 算 和 管 理 的分 支 机 构;其他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负责地市级以上(含)行政区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统筹管理,但不在佛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二)资金方为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必须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及相对应的风控标准的有关材料,必须有合法成立批文和营业执照,同时总部实缴注册资本须不少于 5000万元,并承诺资金来源合法,而且必须自申请入库之日起或申请备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佛山市内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10、,才具备申请本风险补偿资金的资格。第十四条 核心企业准入条件包括:核心企业必须是在平台上可供交易的供应链资产买卖双方中的其中一方,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若 资 金 方 为 银 行 的 , 准 入 条 件 如 下 ( 以 纳 税 申 报 表 为准 ) :1.前两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 2000 万元;2.前两年年均纳税额不少于 100 万元;3.企业成立满 2 年,连续经营且财务状况良好,近 1 年报表无亏损;4.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当前无逾期,且人民银行的- 7 -风险分类不得为次级类 2、可疑类 3、损失类 4三类。(二)若资金方为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的,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标准(以纳税申
11、报表为准):1.注册满 2 年且实缴资本不少于 1000 万元;2.财务状况良好,近 1 年无亏损、无不良财务记录;3.以下条件达到两个或以上:(1)是国内(包括香港)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中小板,或海外的上市企业;(2)前两年年均销售额不少于 1 亿元;(3)前两年年均纳税额不少于 500 万元。第十五条 行业协会准入条件包括:(一)注册登记地和实际办公地均在禅城区辖区范围内;(二)有金融、法律、会计领域的会员单位并且可以提供相应的有关服务;(三)有供应链金融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对应的执行制度。第五章 申请、备案、拨付与日常监督2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12、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 30%-50%之间。3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 50%-75%之间。4 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贷款损失的概率在 75%-100%之间。-
13、 8 -第十六条 申请入库流程包括:平台牵头联合资金方、核心企业于每年 7 月 31 日前向行业协会递交如下入库申请材料:(一)平台入库提交:1.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入库申请表 (详见附件 1)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4.办公场地房产证或房产租赁合同;5.商业计划书 (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提供撮合服务的流程、产生的信息以及相对应的风控手段等) ;6.平台高管金融从业简历及金融机构出具的任离职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7.平台交易管理承诺书(详见附件 2) ;8.资金方合作协议;9.核心企业合
14、作合同;10.平台建设及验收报告。(二)资金方(银行机构、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入库提交:1.祖 庙 街 道 供 应 链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风 险 补 偿 资 金 入 库 申 请 表 ;- 9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4.资金方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及风控标准说明;5.属银行金融机构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牌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证明材料;6.属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的:合法成立批文;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金来源合法、成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承诺书(详见附件 2) ;企业简介材料。(三)核心企
15、业入库提交:1.祖 庙 街 道 供 应 链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风 险 补 偿 资 金 入 库 申 请 表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4.若资金方为银行金融机构的:前两年纳税申报表;近 1年公司财务报表;人民银行征信报告;5.若资金方为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的:近 1 年公司财务报表;上市企业证明材料;前两年纳税申报表;(四)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 审核流程包括:(一)行业协会初审入库申请材料;- 10 -(二)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三)行业协会整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专家
16、评审意见后上报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四)通过初审的平台、资金方和核心企业,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合街道财政局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祖庙街道门户网站公示 10 个工作日;审批不通过的,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告知申请单位;(五)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将通过复审的结果提交祖庙街道 党 政 领 导 班 子 联 席 会 议 审 议 , 并 根 据 会 议 决 定 最 终 确 认 入库 申 请。第十八条 备案流程包括:(一)新增资金方须提交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备案申请表 (详见附件 3) 、与平台的合作协议以及符合第十三条资金方准入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平台;(二)新增核心企业须提交祖庙街道供
17、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备案申请表 、与平台的合作合同以及符合第十四条核心企业准入条件的证明材料到平台;(三)平台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资料提交行业协会进行登记、核对并提交备案意见到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 3 个工作日内出具新增资金方核准书 (详见附件 4)或新增核心企业核准书 (详见附件 4) ,并在祖庙街道门户网公示;审核不通过的,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告- 11 -知申请备案单位。(四)行业协会每月将备案情况在网上公示。第十九条 补偿流程包括:已通过入库或备案的资金方按第七条约定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进行融资。如出现融资损失时,可申请启动本补偿机制,且业务涉及的平
18、台、资金方、核心企业须符合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一)坏账预警和熔断:1.资金方在 2 个工作日内向平台报送本金逾期业务;2.平台整理相关信息,在 2 个工作日内向行业协会报备,行业协会报送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并由街道财政局进行资金坏账计提,同时由行业协会进行复核、记录、登记;3.当资金坏账计提额度达到 700 万元,行业协会停止受理任何新增业务;4.当满足熔断前纳入本资金方案补偿范围的业务全部结清并没有产生新的坏账或本资金坏账计提额度少于 700 万元时,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书面通知行业协会再次启动本资金。(二)补偿发生:1.资金方若为银行金融机构的,凭本金逾期 90 天的有效
19、凭证报送给平台;若为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的,凭法院判决书和强制执行结果等相关资料报送给平台。平台在 5 个工作日内向行业协会提交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 12 -金补偿申请表 (详见附件 5)和其他相关资料;2.行业协会对平台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3.行业协会核实后报送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4.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合街道财政局进行复审,并提出审核意见;5.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综合各方审核意见后,制定资金补偿安排方案提交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议;6.资金补偿安排方案经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批准后,由街道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做好补偿资金拨付工作;7.审批通过的,
20、从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补偿申请起,在 3 个月内完成补偿资金的申报、批复及拨付工作;审批不通过的,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告知申请单位;8.补偿资金拨付清偿后,资金方日后追回的融资损失须按照风险损失实际承担比例,须将多出的部分返还给祖庙街道,如逾期未返还的,资金方须同时向祖庙街道付息补偿。第二十条 日常监督包括:(一)各个入库平台每季度整理入库资金方相关交易报表上交行业协会报备,以及对新增入驻的资金方、核心企业进行备案并上交行业协会;(二)行业协会对各个平台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登记、核对、复查、抽检;- 13 -(三)行业协会定期与资金方核对相关报表;(四)行业协会每季度向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1、报送本方案的补偿资金使用情况;(五)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于每年 1 月底前发布上一年度的资金使用分析报告。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风险补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禁止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挪用。在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追回风险补偿资金,并从当年起不再受理其申报祖庙街道各类扶持资金,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风险补偿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各参与方须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时间三年。本办法到期后不再受理任何新
22、增的补偿资金申请业务,对期限内提出补偿资金申请但未能在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批、拨付的业务,仍可依照本办法原有程序继续受理。附件:1.祖 庙 街 道 供 应 链 金 融 服 务 平 台 风 险 补 偿 资 金 入 库 申 请 表- 14 -2.承诺书样本3.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备案申请表4.核准书样本5.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补偿申请表6.执行流程图附件 1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入库申请表申报主体(盖章)合作平台方(盖章)地 址(注册和办公)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注册时间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纳税情况申报年度纳税总额:
23、,其中国税 ,地税 。- 15 -申报年度前一年纳税总额: ,其中国税 ,地税 。销售情况(经营规模) 申报年度销售总额(经营规模): 。申报年度前一年销售总额(经营规模): 。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本次申请入库类别平台入库 资金方入库核心企业入库 申报承诺我单位自愿申报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的入库申请,并作出如下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知悉项目全部审核流程;遵守本办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行业协会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街道经科局和街道财政局会审意见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意见- 16 -附件 2承诺书样本之一
24、祖庙街道办事处:本公司(单位)现承诺如下:本公司(单位)按照禅城区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作为平台方自愿申请入库参与本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本公司(单位)承诺:1、资金不流经平台;2、平台上交易双方均为企业法人,平台不对标的进行分拆交易;3、平台上全部为真实标的交易,不弄虚作假,否则本公司(单位)退出本风险补偿资金并自愿承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承诺日期:- 17 -承诺书样本之二祖庙街道办事处:本公司(单位)现承诺如下:本公司(单位)按照禅城区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作为资金方自愿申请
25、入库参与本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本公司(单位)承诺,本公司(单位)所享有的资金均为合法收入所得,其来源均符合法律的规定,非走私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及其他违法犯罪所得,并保证资金的用途合法,绝不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本公司(单位)保证自申请入库之日起或申请备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佛山市内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否则本公司(单位)不具备申请本风险补偿资金的资格,并自愿承担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承诺日期:- 18 -附件 3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备案申请表申报主体(盖章)合作平台方(盖章)地 址(注册和办公)所属行业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和注册
26、时间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纳税情况申报年度纳税总额: ,其中国税 ,地税 。申报年度前一年纳税总额: ,其中国税 ,地税 。销售情况(经营规模) 申报年度销售总额(经营规模): 。申报年度前一年销售总额(经营规模): 。高级管理人员数量 本次申请入库类别 平台入库 资金方入库- 19 -核心企业入库 申报承诺我单位自愿申报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的入库申请,并作出如下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知悉项目全部审核流程;遵守本办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行业协会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街道经科局
27、和街道财政局会审意见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意见- 20 -附件 4核准书样本之一公司(单位):贵公司(单位)自愿申报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的新增资金方备案申请。经行业协会登记、核对后,向我局提交了贵公司(单位)与 平台的合作合同,以及禅城区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资金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专此核准。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年 月 日- 21 -核准书样本之二公司(单位):贵公司(单位)自愿申报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的新增核心企业备案申请。经行业协会登记、核对后,向我局提交了贵公司(单位)与 平台的合作合同,以及禅城区祖庙街道
28、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核心企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专此核准。祖庙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年 月 日- 22 - 23 -附件 5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补偿申请表资金方申报主体(盖章)合作平台方(盖章)资金方地址(注册和办公)资金方所属行业 资金方经营范围资金方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资金方法定代表人资金方联系人 资金方联系电话资金方开户银行 资金方银行账号借据号和金额 合作合同号资金方纳税情况申报年度纳税总额: ,其中国税 ,地税 。申报年度前一年纳税总额: ,其中国税 ,地税 。资金方销售情况 申报年度销售总额(经营规模): 。- 24 -(经营规模)
29、 申报年度前一年销售总额(经营规模): 。本 次 申 请 补 偿 类 别 风险补偿申请本次申请补偿金额申报承诺我单位自愿申报祖庙街道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风险补偿资金的补偿申请,并作出如下承诺:申报材料真实、齐全,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 的 准 确 性 和 有 效 性 负 责 ; 知 悉 项 目 全 部 审 核 流 程 ; 遵 守 本 办 法 的规 定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行业协会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街道经科局和街道财政局会审意见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意见- 25 -附件 6 执行流程平台方 资金方 行业协会 祖庙街道 (申请入库流程)(备案)(日常监督)牵头收集资金方
30、、核心企业材料,于 7 月 31 日前提出入库申请。收件,初审,组织专家评审,意见上报街道经科局。复审,门户网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对平台新增入驻资金方、核心企业信息进行备案。登记、核对备案资料,意见上报街道经科局。经科局 3 个工作日内对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复审不通过,由经科局告知申请单位告知申请单位。每月在网上公示核准书。通过公示的单位,由经科局提交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确认。通过2 个工作日内提交每季度组织交易流水报备,对新增入驻资金方、核心企业进行备案。登记、核对资料,对交易单进行抽检和复审,每季度资金使用情况上报街道经科局。经科局每年 1 月底前发布上一年度的资金使用分析报告。
31、交易报表核对。出具核准书并在门户网上公示。通过审核不通过,由经科局告知申请单位告知申请单位。- 26 -平台方 资金方 行业协会 祖庙街道 (坏账预警和熔断)(补偿发生)组织材料,提出补偿申请。收件,审核材料,与此前备案登记资料库进行复核,然后上报街道经科局。复审,经科局提交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后,财政局按规定拨付。本金逾期 90 天有效凭证或法院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结果等材料报送平台。整理信息,向协会报备。报送街道经科局,协会同时进行复核、记录、登记。本金逾期业务,报送平台。财政局对资金坏账计提。2 个工作日内2 个工作日内通知平台停止受理任何新增业务。 当计提达到人民币700 万元,
32、经科局通知协会当本资金补偿范围业务全部结清并没有产生新的坏账或本基金坏账计提额度少于人民币 700万元通知平台再次启动资金补偿机制。 经科局书面通知协会5 个工作日内停止受理任何新增业务。再次启动资金补偿机制。自申请风险损失补偿后又成功追回的部分或全部融资损失,须在到账次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按照风险损失补偿的实际承担比例返还祖庙街道从街道经科局受理起,3个月内获得风险损失补偿。返还到补偿资金账户。在获得风险损失补偿后的又成功追回的部分或全部融资损失,如逾期未按实际承担比例返还,须向祖庙街道付息补偿 补偿到补偿资金账户。通过审核不通过,由经科局告知申请单位告知申请单位。- 27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办公室 2018 年 6 月 20 日印发 - 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