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赠扶养协议甲方(受抚养人):李 XX,男,汉族,1935 年 4 月 21 日出生,XX 市 XX 区 XX 大街 XX 号院 12 号房间居民。乙方(扶养人):翟 XX,男,汉族,1976 年 2 月 15 日出生,XX市 XX 区 XX 路 XX 号楼 308 房间居民。甲方因年迈体衰,需要乙方照顾,现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遗赠扶养协议:第一条 甲方将现在居住的 XX 市 XX 区 XX 大街 XX 号院 12 号房屋(X 房权证 XX 字第 24567 号)建筑面积 86.75 平方米的两居室,21 吋长虹牌彩色电视机一台、木制衣柜一个、写字台一个、电动自行车一辆作
2、为遗赠物品,在甲方去世后全部归乙方所有。第二条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遗赠,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与乙方共同生活,乙方应悉心照顾甲方。甲方的衣、食、住、行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现有物价水平下乙方保证甲方每天的生活费用不低于 30 元。甲方去世后的丧葬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乙方拒绝履行扶养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擅自处分遗赠物品的,乙方可以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补偿乙方已经付出的扶养费用和赔偿乙方因照顾甲方生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四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为凭。甲方:XXX(签名) 乙方:XXX (签名)签字时间:XXXXX 签约地点:XXXXXX